资源描述
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目录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LZC2007-***
招标编号:HSZT2007-***
(采购人)项目咨询人:
咨询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咨询人:
咨询电话: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
二OO七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2
第二部分 采购设备及技术参数和要求…………………………………………………………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
前附表…………………………………………………………………………………10
投标人须知……………………………………………………………………………11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3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的格式……………………………………………………………27
* 商务部分:
A、投标声明(格式)………………………………………………………………………28
B、投标报价表………………………………………………………………………………30
C、商务条款偏差表…………………………………………………………………………32
D、资格证明文件……………………………………………………………………………33
E、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技术培训方案………………………………………………………42
F、单位简介及投标人近二年的类似工程业绩……………………………………………42
G、主要设备近二年在湖南省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2
G、投标保证金………………………………………………………………………………42
* 技术部分:
A、技术响应文件……………………………………………………………………………43
B、设备部件、附件、配件清单表…………………………………………………………43
C、技术偏差表………………………………………………………………………………44
D、施工组织设计……………………………………………………………………………44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5
浏阳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投标邀请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市大瑶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下列工程及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
招 标 编 号:
3.采购内容:供氧工程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 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元);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其中如有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近二年必须有类似工程经验;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仅指主要设备),并在长沙市内有专业维修工程师;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为进口设备,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工 期:整体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工程)
6.工程地点:市大瑶中心医院。
7.货款支付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培训完毕后,凭发票和验收单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10%的合同款,如无质量问题,余款四年内分期付清。
支付单位:市大瑶中心医院
8.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发售时间:从2007年10月 24日起至2007年11月 15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
售 价(人民币):400元/本,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7年11月 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地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会议室(下列地址)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市大瑶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
地 址:市疾控中心附栋二楼
市采购中心
浏阳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
(一)每层各终端备置要求:
1、具体要求:
普通病房每个病床设置一氧气终端,一个吸引终端;抢救室、清创室每个病床设置2个氧气终端,2个吸引终端;每个床位配输液吊架一套(普通病房采用直轨,清创室、抢救室、产房采用U型轨道)。
2、终端数量:
二楼:病房12间(其中3人间10间,2人间1间,1人间1间),病床33张,氧气终端33个,吸引终端33个。
抢救室1间,病床1张,氧气终端2个,吸引终端2个。
待产室1间,病床3张,氧气终端3个,吸引终端3个。
产房2间,病床4张,氧气终端4个,吸引终端4个。
共计:氧气终端42个,吸引终端42个
三楼 、四楼:病房13间(其中3人间10间,2人间1间,1人间2间),病床34张,氧气终端34个,吸引终端34个。
抢救室1间,病床1张,氧气终端2个,吸引终端2个。
清创室1间,病床1张,氧气终端2个,吸引终端2个。
共计:氧气终端76个,吸引终端76个。
五楼 、六楼、七楼:病房13间(其中3人间10间,2人间1间,1人间2间),病床34张,氧气终端34个,吸引终端34个。
抢救室一间,病床1张,氧气终端2个,吸引终端2个。
共计:氧气终端108个,吸引终端108个。
十楼:手术室6间,氧气终端12个,吸引终端12个。
总计:病房87间,病床218张,氧气终端238个,吸引终端238个,输液吊架218个(其中U型轨道吊架18个,直型轨道吊架200个)。
(二)管道系统技术要求
1、氧气管道及连接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材质OCr18N19(国内知名品牌)。
2、氧气主管、立管道径为Φ242不锈钢管。
3、氧气水平管、管径为:Φ141不锈钢。
4、进病房及设备带内支管:Φ81不锈钢管。(抢救室、ICU室支管为Φ101不锈钢管)。
5、吸收系统大楼主管、病区横管均采用国际镀锌钢管,进入病房支管及连接件为OCr118N19不锈钢管。(国内知名品牌)。
6、吸收主管、立管管径为:DN80 镀锌钢管。
7、吸引病例横管管径为:DN40 镀锌钢管。
8、吸引病区房及设备带支管:Φ101不锈钢管。(抢救室、ICU室内管为Φ141不锈钢管)。
(三)病区及病房设备技术要求
1、供氧系统终端使用压力为0.4Mpa(可调 ),吸引系统使用压力为:-0.03 Mpa-0.07 Mpa(可调)。
2、每一个病区安装氧气二级减压箱一套,减压箱内装置采用双路设计一用一备。
3、每一个病区安装氧气流量计一套(数字显示、计量准确)。
4、每个病区氧气吸引横管设计有一套维修阀门。
5、设备带必须采用国标铝材,厚度不小于2㎜。(国内知名品牌)
6、设备带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并每床配备床位牌,设备带、床位牌颜色由投标人选择。
7、病房设备带必须具有底板,内部结构具有强电、弱电、气体管道,三槽分割安装功能。设备带面板采用模块化安装,维修方便。
8、氧气、吸引终端在设备带上采用内嵌安装,并有防尘装置。使用寿命大于10年,(终端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省级医疗器械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每间病房设备带上均应设置维修阀。
9、氧气终端流量不小于10L/min,吸引终端流量不小于30 L/min。
10、本工程配氧气湿化瓶、吸引瓶必须流量准确、均匀、方便调节(须提供氧气湿化瓶50套)。
11、每个护士站设氧气压力监测及报警装置一套。
(四)呼叫系统技术要求
1、每个病区配置一套对讲呼叫系统,共计6套。每套系统均须配备传呼主机、走廊显示屏、治疗室显示屏。每个床位设置传呼终端一只。
2、在主机上可接入分机号码即可双向通话。
3、主机具有贮存、显示呼叫分机号码,并可设定轻重缓慢急择重显示,可设定单键快速拨号。
4、具有优先处理及紧急呼叫功能。
5、双向对讲具有免提对讲功能。
6、具有广播功能,要求广播音质清晰。
7、主机显示窗口应能由中文和数码直接显示工作状态、顺序号、床号或房间号。并可根据呼叫时间的先后自动排序显示。
8、走廊显示屏采用四位数字显示,平时显示时间、呼叫时显示床号或房号。
9、主机具有三级护理、病情、医保、饮食级别功能。
10、传呼要求都具有中文语音报号的功能。
11、主机显示日期、时间和病人总数,可存储60个病人信息。
(五)医用电源系统技术要求
1、病床床头灯:采用嵌入式日光灯,每床一套。
2、电源插插座:200V、10A,采用国际通用插座、方便医护人员使用(国内知名品牌),每床一套,抢救室两床之间另增设一套。
3、设备带内电源连接线采用2.5mm2国标三色线(火、地、零线)(国内知名品牌)。
4、每一病房设备带上均设计一只漏电保护器(10A)(国内知名品牌)。
5、灯开关采用大板式豪华型开关(国内知名品牌)。
(六)负压吸引站技术要求
1、配备规格必须满足压缩空气系统最大使用量的真空泵、真空灌,同时配备气水分离器、真空压力表净化装置、报警装置、减震装置、标准件,管线、辅材等,负压吸引站须无人化管理。
2、采用二台水环式真空泵,每台真空泵的抽气量为3m3/mm(合资品牌或国内知名厂家品牌)。
3、采用不低于1.5 m3的真空罐二只(真空罐须由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
4、采用气水分离器一只(方便真空泵的给水及排气)。
5、吸引站排气口须设有防二次污染的过滤装置一套。
6、真空泵的启停采用吸引电控箱控制,该电控箱必须具有单泵工作自动启停、双泵工作交替启停功能(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功能)。
7、系统须具备压力报警系统。
(七)中心氧站要求
中心氧站采用双十排气瓶,每排十瓶,双路控制系统,一路工作,一路备用,具有自动控制和人工控制系统。
(八)其它要求
1、氧气和负压均由中心供氧站和中心负压提供,中心供氧站和中心负压站到病房的管道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实际距离现场勘定)。
2、医用气体工程的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所用的其它制作材料由投标人推荐,除非采购人另有规定。其设计、制造、喷涂、检验、实验和包装、安装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的国家制造与验收标准。
3、氧气、整个管路系统应能保证10年以上免维护,对于那些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人须提供一张这些材料和部件的包含更换前预定的正常运行寿命、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的明细表。
4、整个工程须有详细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工程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产品过多噪音、振动、位移。产品能在环境温度不超过45℃、相对温度不超过90%的条件下正常运行。
5、须提供该工程所使用的各种设备、管材、电器材料等产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产地、报价等详细资料。
6、交付使用后,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新增终端按此招标优惠价结算。
(九)供货范围及报价内容
1、供货范围:投标人应按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技术参数提供整套满足上述主要技术参数及使用要求的供氧系统,并详细列出整套系统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清单。
2、报价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报价包含设备配置、材料、制造、运输、保险、装吊、卸装、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等费用,还应包含与土建单位发生的施工配套费等(中心供氧及负压吸引站的设备用房、设备基础的施工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设计和安装图纸、采购人负责施工及费用)。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应参照图纸进行精确计算(须提供以上各荐的数量、单价等各项费用详细清单),如有漏算、错算、投标人自行承担。
3、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采购范围内所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供货的优惠条件价格,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4、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且提供有效检测证书及所投设备完整的技术说明(含彩图)。
(十)技术资料
1、资料内容:
(1)工程设计图纸 (2)设计安装图
(3)电器设备及系统原理图、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维修手册 (6)制造、安装标准
(7)零部件目录和易损件制造图 (8)安装和验收报告
(9)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二、服务要求
1、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至少不低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故障发生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采购人同意,不补差价。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7天内买到设备必须的易损件及其他零部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同时必须备足够的易损件及其它零部件,以保证各种设备能够及时的得到修复(需提供配备的零部件名称及数量表)。
2、服务时间的承诺:须明确故障现场响应的时间、响应故障修复的时间。
3、中标人应诚实守信、确保该工程所使用产品品牌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采购人验收认可后,方能投入施工,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如与要求不符、外观损伤),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工程质量。采购人保留在对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品牌、质量、技术要求等持有异议时,对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送相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和裁定的权力。
4、中标人应提供医用气体工程设备生产厂家对所提供硬件的时限的承诺书。
5、能提供的其他有价值的或更优惠的服务。
6、调试与验收
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测试,对非整机发货的设备,中标人负责现场组装。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投标人技术人员须到达采购人安装地点,否则采购人民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损,中标人仍应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应无偿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全部特殊、专用工具、测试运行检修等所需的必备工具,调试完毕后专用工具无偿转让给采购人。中标人负责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合格后上岗,中标人负责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设备施工申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其间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7、中标人须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一切费用自负。
浏阳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 目 名 称:市大瑶中心医院供氧工程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
招 标 编 号:HSZT2007-020
2
采购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
地 址:市疾控中心附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应为现金,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07年11月 15 日上午10:00)带至开标地点交纳。
5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 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会议室,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标书咨询联系电话:0731-3610218 3611028
联 系 人:项丽霞
6
开标时间:2007年11月 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浏阳项目部会议室
7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日历日)
9
工 期:整体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工程)
10
工程地点:市大瑶中心医院
11
货款支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培训完毕后,凭发票和验收单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10%的合同款,如无质量问题,余款四年内分期无息付清。
支付单位:市大瑶中心医院
12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程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
13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2]328号文件”的标准交纳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工程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市大瑶中心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人”系指最终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及服务的投标人。
2.5“服 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保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3.7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 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元);
3.8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其中如有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
3.9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近二年有类似工程经验;
3.10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仅指主要设备),并在长沙市内有专业维修工程师;
3.1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为进口设备,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1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委托投标
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B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投标及评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5)附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6)评标办法
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以书面文件向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发送。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绘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或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资料有假,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商务部门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分别装订。
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声明(格式)
(2)投标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差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技术培训方案
(6)单位简介及投标人近二年的类似工程经验(提供合同书及业主评价意见)
(7)所投主要设备近二年在湖南省的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8)投标保证金
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响应文件
(2)设备配件清单表
(3)技术偏差表
(4)施工组织设计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按统一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
12.2投标人必须无一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货币
1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写。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B“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设备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针对每个品目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
14.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表中的总报价为应包括本工程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及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所有附件、备件、配件、随机工具的价值,还包括除包括材料、设备到达指定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系统的安装调试费、与其他工程的施工配套费、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等所有费用。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证明其能满足本须知第3条中明确的“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的相关资格文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供货能力;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安装、保修、供应备品、配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16.投标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所提出的技术要求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不能简单的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及规格,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技术响应文件应包括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工程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材料清单等
16.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所投仪器设备、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等,采购人有权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6.3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所投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的详细描述;同时提供所投设备的最新图片资料。
(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配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规格、技术参数偏差表。
(4)施工组织设计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7.2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7.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7.4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提交,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07年11月 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带至开标地点交纳。
17.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未中标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销其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1款规定修正投标报价。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8.2因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无效。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署和规定
19.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1条中所规定的)均应遵守本条。
(1) 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未加盖本单位印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无效。
19.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副本也可复制。
19.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9.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密封袋上均需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设备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公章和投标签署人的印鉴。
20.2密封袋上注明“于________________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或本须知第8.2款确定的开标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20.3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2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送至规定地点。
20.4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密封袋密封。
(1)内层的密封袋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2款规定。
(2)外层密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名称、政府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所投设备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20.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条前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志及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投标文件被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21.2出现本须知第8.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并将书面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该文件须有投标文件签署人的签字。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3.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本须知第17.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开标会将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或本须知第8.2款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4.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24.3如果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经采购人同意,并经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进行。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
25.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人未按照本须知第17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人的印章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相符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申明哪个为有效投标报价的;
(6)发现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的;
(7)其他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作为无效投标和废标处理的;
(8)投标人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其他行为的。
26.评标委员会
2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设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27.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27.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供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产品质量和性能等,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使用要求和服务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7.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6投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8.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9.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9.3 评标程序分为初步评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9.4评比时主要考虑投标报价、售后服务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设备、材料的选型,包括:①所选产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②质量及适用性;③先进程度、具有功能的数量等情况;④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⑤安全及环保;⑥所投设备近二年在湖南省销售及使用情况;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的企业信誉;
(4)投标人的过去类似工程业绩及工程质量;
(5)售后服务:①保修期;②零备件、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③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7)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
(8)其他要求因素。
30.评标标准及方法
30.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比,都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办法和标准。
30.2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设备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
30.3评标将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程序和办法进行。
31.保密
31.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评标委员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和投标人都不得透露给其他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比工作无关的人员。
31.2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F 授予合同
32.中标原则
32.1定标原则: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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