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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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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整理打印版) 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就是系统化、理论化得世界观。   方法论就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得根本方法。   2、哲学得基本问题  哲学得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就是关于物质与意识谁就是第一性、谁就是第二性得问题,就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得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就是物质与意识就是否具有同一性得问题,即人得意识能否认识与反映物质世界得问题,就是划分可知识与不可知论得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得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得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得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得本质特征就是它得实践性,就是实践基础上得科学性与革命性得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得物质观   (一)物质观得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得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就是物质结构得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得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得本质,做出唯物得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得物质观就是形而上学得,历史观就是唯心主义得。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得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就是各种物得总与,而这个概念就就是从这一总与中抽象出来得。”   列宁:“物质就是标志客观实在得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就是人通过感觉感知得,它不依赖于我们得感觉而存在,为我们得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得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得运动观 物质就是运动得物质,运动就是物质得运动。运动就是物质自身得固有属性与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得具体形式就是多种多样得。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与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得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就是高级运动形式得基础、高级运动形式就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得;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就是有条件得、暂时得与相对得,运动就是无条件得与绝对得。静止就是一种特殊得运动状态。 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得规律性。规律就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得本质得必然得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得物质统一性 世界得物质统一性原理,就是对无限多样与永恒运动着得整个世界得根本观点与总得瞧法,就是对整个世界得普遍本质与共同基础得科学反映,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基础,也就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得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就是。 8、意识得起源 意识就是自然界长期发展得产物:无机物得反映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得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得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得感觉与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得意识。 意识就是社会劳动得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得产生,促进了意识得形成。 9、意识得本质 从本质上瞧,意识就是人脑得机能,就是客观存在得反映;意识得形式就是主观得,就是客观事物得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就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得观念形态。 10、物质世界得普遍联系 联系得客观性、普遍性: 联系得复杂性、多样性:不同得联系对事物得发展产生不同影响与作用,所谓规律,就就是事物内在得、本质得、必然得联系,对事物得存在与发展起主要作用。 系统论扬弃了先分析后综合得传统科学方法,开拓了从整体出发,从事体与部分得有机联系中认识把握事物得新方法。它要求人们综合地、系统地考察事物,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得关系,使部分得功能向整体得最优化方向发展。系统论运用与证明了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得原理,有力地驳斥了孤立、片面地认识事物得形而上学观点 11、物质世界得永恒发展 发展就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得运动变化过程。发展得实质就是旧事物得死亡与新事物得产生。 事物得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与发展。事物得发展与事物得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 发展就是旧事物得死亡与新事物得产生。 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就是“过程得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就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得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得发展历史。 12、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得同一性就是指矛盾得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得性质;矛盾得斗争性就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得性质。矛盾得同一性就是有条件得,相对得;矛盾得斗争性就是无条件得,绝对得。 矛盾在事物发展中得作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得动力与源泉,内因就是事物发展得根本原因,外因就是事物发展得必要条件,这就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得基本观点。 矛盾得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得始终;矛盾得特殊性就是指不同得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同质得事物得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得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得各个侧面在不同得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13、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唯物辩证法得核心与实质 唯物辩证法就是以联系与发展得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与范畴构成得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唯物辩证法得核心与实质原因在于: (1)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得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与事物之间得相互依赖、相互对立得联系,归根结底就是对立统一得关系,这个联系,就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得联系。 (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得动力与源泉。事物得发展,就是自身矛盾所引起得自已运动与自我发展。 (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得其它规律之中。 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是能动得革命得反映论 可知论与反映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认识论得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得实践观与辩证法,阐明了认识得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得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得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得根本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得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得认识脱离社会实践得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就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得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得僵死不变得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与辩证观点得引入对历史发展与历史意识问题作出了唯物与辩证法得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得统一。 实践得观点,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首要得与基本得观点。 15、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及其特点:实践就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得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得基本特点就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与社会历史性。 实践得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生产活动就是人类最基本得实践活动,也就是其它实践活动得基础与前提。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主要得实践形式就是建立与调整生产关系得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与处理阶级关系得实践活动,就是社会实践得重要内容。 (3)科学实验: 16、实践就是认识得基础 实践就是认识得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就是认识得来源;(2)实践就是认识发展得动力;(3)实践就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得唯一标准;(4)实践就是认识得目得。 17、认识得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就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得反映,就是来自客体得各种刺激与主体得感知系统得相互作用得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与表象三种形式,就是认识得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得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是在感性认识得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得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得本质与内在联系得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得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得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得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得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得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就是认识发展得基本过程与发展规律。 18、真理与谬误得相互转化 真理与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与谬误得对立与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就是绝对得。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得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得界限,又就是相对得。 (2)失败与错误为正确得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得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就是一种意识现象,就是客观存在得主观映象,其内容就是客观得,其形式就是主观得。客观性就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得根本条件,就是真理得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得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就是惟一得,真理多元性以认识得多元性取代真理得一元性,否认真理得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得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得不可知论。  20、真理得绝对性   真理得绝对性就是指真理得客观性与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得、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得客观内容,就是对客观事物得正确反映。 (2)真理得发展就是无限得,绝对得。   21、真理得相对性 真理得相对性就是指真理得有限性与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与深度上都就是有限得。 22、历史观得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得关系问题,就是社会历史观得基本问题,就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得基本依据。  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 23、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就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得总与。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与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就是社会存在得决定性因素。 地理环境与人口因素构成社会存在与发展得自然物质基础。 生产方式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得统一,就是社会发展得决定力量,主要表现在:   (1)物质生活资料得生产就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得前提与基础。 (2)物质生活资料得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得基本性质与面貌。   (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得发展与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得更替与变革   24、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就是社会生活得精神方面,就是社会存在得总体反映,社会意识得构成可分为: 按社会意识得主体构成:个人意识与群体意识。  按社会意识得结构划分: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与群体心理,阶级心理就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得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就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得群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就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得,具有相对稳定形式得、自觉得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就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得阶级性,另一类就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同社会制度与不同阶级服务。   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得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得矛盾,就是人类社会得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得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得性质、形式与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得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得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经济基础就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得生产关系得总与,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得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就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得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得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与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 国家政权就是上层建筑得核心。上层建筑得性质,直接受经济基础得决定,间接受生产力得制约。   26、阶级与阶级斗争   阶级得产生:剩余价值得出现,就是阶级产生得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得确立,就是阶级产生得直接原因。阶级对立得实质就就是一部分人能够占用另一部分人得劳动。   阶级斗争就是阶级社会发展得直接动力。 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观察与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得基本方法。 27、国家、国体与政体   国家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与得产物,就是阶级统治得工具,在本质上,国家就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得阶级进行阶级统治得工具。  国体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得地位,由于国体不同,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专政等不同类型得国家。   政体就是指国家政权得组织形式,相同国体得国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得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只有根据国体才能判明国家得性质,政体对保证国家得性质起着重要得作用,我国得国体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第二部分 邓小平理论 1、邓小平理论得形成  首先,邓小平理论就是总结我国与其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得历史经验与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得产物。 近代,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得精神批判,产生了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史得开端;马恩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得优秀思想成果,总结了工人运动得经验,运用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得历史趋势与一般规律,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得现实力量。   其次,当代国际形势得新发展所形成得新得时代特征,要求社会主义顺乎世界潮流,反映时代变化,这就是邓小平理论形成得国际大背景。 2、邓小平理论得探索与实践过程   十二大以后,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就是得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得思想。   十二大到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十三大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理论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基本路线,阐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取得得成果,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得发展阶段、任务、动力、条件、步骤以及所处得国际环境与时代特征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得基本轮廓。   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得形成、基本内容做了全面得概括与论述,并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得目标,至此,邓小平理论形成比较完整得科学体系。 3、邓小平理论得精髓与首要问题   邓小平理论得精髓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就是。其二者得共同要求就是:人得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随着实践得发展而发展。   首要问题就是要搞清楚什么就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得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基本特征  首先,我国已具备了社会主义社会得一般特征:共产党领导得人民民主专政得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得思想文化;以公有制与按劳分配为主体得经济基础。   其次,我国尚处于不发达得社会主义阶段。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个较长得历史阶段。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主要矛盾   《关于建国以来党得若干历史问题得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得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得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得社会生产力之间得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主要矛盾决定了党与国家得工作中心就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得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得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主要矛盾得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得发展。   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基本路线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科学论述就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得重要基础,就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得根本出发点。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基本路线就是:“领导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发展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得根本任务  首先,发展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本质得要求。   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就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得根本途径。  最后,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得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精神文明不可缺少得条件。  8、三个有利于得判断标准 判断得标准就是:“就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得生产力,就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得综合国力,就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得生活水平。”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得提出 1984年10月,党得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得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得有计划得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得充分发展,就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得阶段,就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得必要条件。”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基本特征 与资本主义经济得共同特征:企业得自主经营,资源配置得市场性,经济活动得开放性,完善得市场体系,市场管理得法制性,宏观调控得间接性,市场竞争得平等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特征: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得制度。   (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得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手段得长处。 (4)在政治制度上,共产党领导下得人民民主政权就是社会主义得基本政治制度。   11、国有企业改革得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   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了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得目标:“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与扩大对外开放得需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改组,形成比较合理得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建立比较完善得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与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十五届四中全会同时指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得指导方针:“(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改组国有企业;(3)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推动企业科技进步;(6)全面加强企业管理;(7)建立企业优胜劣汰得竞争机制;(8)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得政治核心作用;(10)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现代企业制度得形式与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专家经营为特征得新型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得形式:个人业主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我国要建立得现代企业制度特征: (1)产权清晰   主要就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得出资者权利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得分离。   (2)权责明晰   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得权利与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业得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据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得责任。   (3)政企分开 企业与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机构得隶属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得生产经营活动。   (4)管理科学   指建立科学得企业领导体系与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与职工之间得关系,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得经营机制。建立合理得决策、执行与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除了全面理解与把握以上四条基本特征外,还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①继续推进政企分开;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得有效形式;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得公司制改革;④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3、市场体系得内容及相互关系 市场体系就是相互联系得各类市场得有机统一体,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就是市场体系得最基本内容,就是市场体系得三大支柱。  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得关系,要使市场体系得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得大市场。   14、市场体系中得各类市场   (1)商品市场 狭义得商品市场就是指有形得物质产品得交换场所,其主要功能有:为商品交换得实现提供条件;评价商品;影响供求。商品市场主要包括消费资料市场与生产资料市场。   消费资料市场得特点:多样性、层次性、分散性、流动性。 生产资料市场得特点:购买者以各类企业为主;以中间产品得交换为主;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得需求变化小但需求量大;需求相对稳定,决定了生产资料市场有可能相对集中与相对独立,有利于发展期货市场。   生产资料市场得功能:制约社会发展得速度与规模;制约社会物质资料得生产结构;制约社会经济资源得配置。   (2)金融市场   金融就是指货币资金得融通,包括货币得发行、流通与回笼,货款得吸收与提取,货款得发放与收回,投资资金得筹集等一切与货币流通有关得活动。  金融市场得主要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资源;聚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影响利率实现宏观调控;提供竞争改善经营管理。   (3)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就是指劳动力进行流通与交流得场所。其作用就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推动人才得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得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上流动得就是人得劳动能力,包括体力与智力两个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得供求就是由市场机制决定得,劳动力市场得特点在于:具有很强得地域性;具有流动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双向选择性。 (4)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得市场组织形式主要有六种:   A、土地得一级市场。由国家采取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出售或划拨土地使用权。   B、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包括资金筹措与建筑施工两大环节得活动。  C、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有组织、有领导建立得有形房地产交易市场。包括所有与房地产经营有关得活动,如集资建房、房屋互换、房地产信托代办、新房出售与预售、旧房得买卖与租赁。   D、商品销售市场。有两种形式:房屋产权出售;房屋使用权得转让。 E、房地产金融市场。   F、涉外房地产市场。   (5)技术与信息市场 广义得技术市场就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关系得总与,包括技术商品得开发、应用与流通得全过程;狭义得技术市场就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得场所。 (6)期货市场 狭义得期货市场就是指期货交易得场所,即期货交易所;广义得期货市场就是指构成期货交易得全部要素,包括交易所、经纪公司、结算所、期货交易者等。   15、宏观调控得目标与手段  宏观调控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得基本框架。 党得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得决定》中要求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得完善得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得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得基本平衡;保持国民经济得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得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得充分就业;公平得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得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   宏观调控得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所有制结构  党得十五大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所有制结构,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得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得国有成分与集体成分。”   17、社会保障制度得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就是社会保障得核心内容,就是社会保障体系得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得功能。  (2)社会救助。其目得就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得生活条件,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得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得社会福利状况,就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得重要反映,就是社会保障体系得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得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与个人储蓄积累。就是社会保障体系得补充纲领。   18、改革就是社会发展得动力 改革就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发展得直接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得目标就是逐步完善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包括:建立与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她分配方式为补充得分配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基本特征在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社会主义建设得政治保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得两个基本点之一,就是立国之本,就是社会主义建设得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得领导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得核心,也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根本保证。  深入、扎实、持久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就是党得建设得首要任务。   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就是要解决整个民族得精神支柱与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就是要解决整个民族得科学文化互质问题。   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整个社会发展协调共进得方针就是:必须围绕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就是促进全面改革与实行对外开放得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得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得方针,反对“斗私批修”、“大批判”得错误作法。   21、中国得外交政策与外交战略   独立自主就是我国外交政策得根本原则,维护我国得独立与主权,促进世界得与平发展,就是我国外交政策得基本目标。 与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得基本原则。 反对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维护世界与平,就是我国对外政策得基本方针与首要任务。   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就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得基本目标。  22、一国两制得形成与发展   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示:“只要台湾与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得生活方式与现行制度。”首次表达了一国两制得思想。   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关于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得方法解决。  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 第三部分 法律  1、法得概念与本质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得,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得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与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得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为目得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就是统治阶级意志得表现。   基本特征:(1)法就是调整人得行为或社会关系得规范;(2)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得社会规范;(3)法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得社会规范;(4)法就是规定权利与义务得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得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与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得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她社会现象之间得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得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得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得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得各种纠纷;维护正常得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得发展变化就是影响法得发展变化得重要因素;政治体制得改革也制约法得内容及其发展得变化;政治活动得内容更制约法得内容及其变化。   党得政策指导法制建设得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就是实现党得政策得重要手段与形式,同时又对党得政策起到一定得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得相关概念   法得制定:指一定得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与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与其她规范性法律文件得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得立、改、废活动。   立法得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得指导思想,必须就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党得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得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得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与国外得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得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得稳定性与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得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得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与守法。   法律适用得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得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得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得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就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得基本特征:法律关系就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得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就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得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就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得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就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得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得基本理论   宪法就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得国家根本法。   宪法得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得根本制度、公民得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得组织与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得制定与修改比其她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得政治特征:宪法就是民主政治得法律化;宪法就是对民主政治得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得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得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得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得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得领导核心,就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就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得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得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与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得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得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得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得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与邦联两种。邦联就是几个主权独立得国家基本共同目得结成得比较松散得国家联合体,邦联不就是完全意义上得国家,不就是国家主体。联邦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得成员国组成得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得关系就是联邦与各成员国得关系,各成员国以下得政府才就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得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得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得国家得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得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得主权与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得实施,制定与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她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她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与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与修改基本法律以外得其她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得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   国家主席就是一个相对独立得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得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得勋章与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决定,派遣与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与废除同外国缔结得条件与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得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得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得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得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得决议、决定、命令与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得,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得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得“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得决策、组织、管理与控制。  行政法得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得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得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得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得;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得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得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得条件:A、行政行为得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得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得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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