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代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委托人拥有相关的发明创造,希望委托代理人申请专利及相关专利事务代理。基于双方的自愿原则和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就其所拥有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办理专利权的转让、维权等相关事宜,并保护委托人在专利事务上的各项权益。第二条 授权范围委托人根据本协议授权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1. 代表委托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专利;2. 代表委托人就专利转让、授权等事宜与第三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3.
2、代表委托人提起专利权保护诉讼,代理诉讼事宜;4. 代表委托人处理专利异议、无效宣告等相关事宜;5. 其他与专利相关的事项。第三条 委托人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并提供相关必要的材料和信息,保证其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合法、完整。第四条 代理人义务代理人应当尽职尽责、勤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专利事务,并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第五条 费用支付1. 委托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2. 代理人应当及时提供详细的费用账单,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费用明细。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和解除后对彼此所知晓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利用。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在达到协议约定的目的后自动终止。2. 若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且不能在15天内解决,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