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非法活动举报奖励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举报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被举报人”)
住所地:
电话号码:
为了加强社会治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奖励标准和条件
1. 甲方作为举报人,如发现并举报被举报人参与非法活动,被认定为有效举报后,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奖励。
2. 有效举报的条件包括:
(1) 举报内容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据支持;
(2) 被举报活动属于非法行为,涉及违法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
(3) 举报未涉及政治敏感内容。
二、举报奖励的形式和金额
1. 举报人获得的奖励形式及金额由乙方自行确定,并与举报人达成一致。
2. 乙方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和证据的真实性、重要性,进行奖励金额的评估和确定。
三、奖励申领和支付
1. 甲方在举报获得确认后,填写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申请后,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甲方审核结果。
3. 甲方获得奖励后,乙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奖励的支付。
四、举报人的权益保障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举报内容、证据等信息进行保密,严禁泄露、公开或以其它方式进行非法利用。
2. 如甲方因举报受到不正当处分、打击报复等行为,乙方将依法协助维权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五、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 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2. 如举报人在申领奖励后提供的举报内容、证据等信息被证明故意提供虚假,且经乙方调查核实属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回已支付的奖励。
六、争议解决
1. 对于因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于达成的奖励事项完成后终止。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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