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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前冲刺模拟试卷A卷含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2)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3)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4)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第5月份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答案】
二、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19年元月开工,2020年5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40%。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哪些?<4>、简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5>、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水利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案】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3.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4.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创建措施有力。5.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6.水利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
【背景】
某渡槽段工程全长1800m。工程设计输水流量205m3/s,加大输水流量165m3/s。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出口明渠,渡槽,排水涵洞、35kV线路。此段工學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总投资55305万元,共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46个分部工程,5059个单元(分项)工程。
【事件】
事件1:项目进展程度如下。(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已完成了5个单位工程有关验收。(3)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4)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事件2:项目法人组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和投资单位,共7人组成。验收结果表决时,有3人不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长最后决定不同意通过验收的3位验收组成员可以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小组中有4人不同意验收组长的裁决。
【答案】问题1:不具备验收条件。理由:缺少观测仪器、完工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方面条件。需补充条件:①观测仪器和设备巳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②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③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问题2:不妥之处:项目通过完工验收不妥。理由:验收结论应当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超过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问题3:不妥之处: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期不妥。理由:若已投人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问题4:不妥之处:验收小组组成不妥。理由:渡槽通水验收属于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需补充通水验收条件: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
四、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10
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C25混凝土灌注桩,桩径1.0m桩长20m的混凝土灌注桩2根,排架及承台为C30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C50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φ48mm钢管,间排距为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25t汽车吊吊1m3混凝土吊罐人仓。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①跨度小于等于2m,50%;②跨度2?8m,70%;③跨度大于8m,100%。事件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3人死亡,7人重伤,造成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4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2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3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2:槽身宽度为1.3m,小于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25MPa。问题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五、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
【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监理规划需要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有不妥之处。理由: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3:不正确。理由: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有不妥之处。理由: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六、某河道疏浚工程批复投资1500万元,项目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编制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不得伪造许可证件。事件1:A监理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部分包括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监理大纲、资格审查资料四个文件。事件2:B监理企业提交的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提供了总监理工程师李某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施工组织设计采用80m3/h挖泥船施工,排泥区排泥,设退水门口。尾水由排水渠排出。事件3:招标人按照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商榷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扬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有澄清、解答都逐一回复提出问题的潜在投标人。事件4:由于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错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监理单位发出纸质通知,删除了相应的工程量,并且维持原投标截止日期不变。事件5:评标过程中发现C监理企业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1>、根据背景资料,指出该投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中应补充的文件有哪些?<2>、B企业针对李某的资料应当补充哪些?<3>、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指出正确的做法。<4>、针对C监理企业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1.投标文件还应补充:投标保证金、监理报酬清单、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其他资料。
2.应当补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同时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不妥之处一:招标人按照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商榷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扬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正确做法: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扬踏勘后提出的疑问。不妥之处二:所有澄清、解答都逐一回复提出问题的潜在投标人。正确做法:所有澄清、解答都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C监理企业的行为属于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可按规定做否决投标处理。
七、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10
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C25混凝土灌注桩,桩径1.0m桩长20m的混凝土灌注桩2根,排架及承台为C30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C50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φ48mm钢管,间排距为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25t汽车吊吊1m3混凝土吊罐人仓。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①跨度小于等于2m,50%;②跨度2?8m,70%;③跨度大于8m,100%。事件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3人死亡,7人重伤,造成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4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2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3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2:槽身宽度为1.3m,小于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25MPa。问题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八、某供水工程采用DN2400球墨铸铁管,长约33.4km,设计输水流量6.7m3/s,新建加压泵站1座。泵站选用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事件】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问题2:不妥之处:事件2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事件2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
九、某渠道工程全长11.9381km,其中明渠长10.8381km,渡槽长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5座,控制建筑物2座(节制闸、退水闸各1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15m,堤顶宽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1:
2.0。渠道挖深8m,填高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1m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 事件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同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在桩号2+100~2+500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渠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 事件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LEC法评价,其中L=6,E=5,C=10。
【问题】
1.事件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
【答案】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其治理程序如下: (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2.不妥之处如下: (1)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 (2)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
一十、某渠道工程全长11.9381km,其中明渠长10.881km,渡槽长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5座,控制建筑物2座(节制闸、退水闸各1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15m,堤顶宽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1:
2.0。渠道挖深8m,填高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1m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事件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井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额并识和评价。在柱号2+100~2+500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脱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事件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LEC法评价,其中L=6,E=5,C=10。
【问题】
1.事件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
2.指出事件2中的不要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问题2:不妥之处如下。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问题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
一十一、
【背景】
某渡槽段工程全长1800m。工程设计输水流量205m3/s,加大输水流量165m3/s。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出口明渠,渡槽,排水涵洞、35kV线路。此段工學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总投资55305万元,共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46个分部工程,5059个单元(分项)工程。
【事件】
事件1:项目进展程度如下。(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已完成了5个单位工程有关验收。(3)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4)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事件2:项目法人组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和投资单位,共7人组成。验收结果表决时,有3人不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长最后决定不同意通过验收的3位验收组成员可以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小组中有4人不同意验收组长的裁决。
【答案】问题1:不具备验收条件。理由:缺少观测仪器、完工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方面条件。需补充条件:①观测仪器和设备巳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②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③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问题2:不妥之处:项目通过完工验收不妥。理由:验收结论应当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超过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问题3:不妥之处: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期不妥。理由:若已投人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问题4:不妥之处:验收小组组成不妥。理由:渡槽通水验收属于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需补充通水验收条件: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
一十二、
【背景】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进驻现场后,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及相关要求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混凝土及土方试样的平行检测、跟踪检测数量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乙监理工程师表示,监理实施细则为监理自身工作的依据,不需要抄送承包人。事件2: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3)代表单元工程的混凝土试块28天龄期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事件3: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重要部位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至少取样1组;(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2%,重要部位至少取样1组。事件4: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跟踪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9%。
【答案】1.事件1中甲、乙监理工程师谁的说法正确说明理由。答: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监理实施细则对承包人的作用: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2.指出事件2中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条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第(3)条不妥。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3.指出并改正事件3平行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4.指出并改正事件4跟踪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一十三、某大型调水工程,发包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流量计设备的甲供货商。合同约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事件】
事件1:为保证设备质量、更准确地说明流量计的传输距离,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本次采购的流量计,传输距离要求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并将其列为招标实质性要求。事件2:流量计进场后,甲供货商接到开箱检验通知后,以交通不变为由未参加。开箱检验时发现某重要部件缺失,发包人、监理人、乙安装承包人现场进行了如实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但未将该情况通报给甲供货商。在设备安装过程时,甲供货商以未参加开箱检验为由拒绝补充缺失部件。事件3: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现场验收后,甲供货商与发包人于2018年12月21日签署了初步验收证书。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该流量计某重要部件发生故障,经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与甲供货商沟通,由其进行了消缺处理,2019年6月8日,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
【问题】
1.事件1中,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流量计传输距离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事件2中,甲供货商拒绝补充缺失部件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请根据事件3说明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的结束时间。
【答案】问题1:正确。理由:如果必须引用某厂商类似规格的产品,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可以在引用的品牌或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问题2:不正确。理由: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问题3: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应至2021年6月8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8.2条的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一十四、某实施监理的引水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A、B、C、D、E五个子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施工中因地震导致,施工停工1个月,已建工程部分损坏。现场堆放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承包人负责采购)损毁;部分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20万元;现场有8人受伤,承包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24万元(其中发包人受伤人员医疗费3万元,承包人受伤人员医疗费21万元);承包人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交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事件2:安装的流量计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到货后,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对到货设备进行了验收。验收后由承包人入库存放。承包人取货时发现丢了3台套流量计设备,造成损失10.5万元。对此,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流量计设备丢失的责任。专用合同条款对此无任何约定。事件3:受地震影响,发包人正式通知承包人与监理人,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E。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发包人随后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问题】
1.分析事件1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2.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3中,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做哪些工作?
【答案】1.分析事件1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答案:(1)发包人应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发包人人员的伤亡损失。因此,现场堆放的工程材料损失;发包人人员医疗费;损坏工程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损失包括: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伤亡损失。因此,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和施工单位人员医疗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流量计丢失责任不妥。理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3.事件3中,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做哪些工作?答案: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理由:发生地震等不可抗力后,发包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者合同条款的规定解除合同。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对已施工部分进行计量与支付。
一十五、某实施监理的引水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A、B、C、D、E五个子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施工中因地震导致,施工停工1个月,已建工程部分损坏。现场堆放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承包人负责采购)损毁;部分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20万元;现场有8人受伤,承包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24万元(其中发包人受伤人员医疗费3万元,承包人受伤人员医疗费21万元);承包人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交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事件2:安装的流量计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到货后,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对到货设备进行了验收。验收后由承包人入库存放。承包人取货时发现丢了3台套流量计设备,造成损失10.5万元。对此,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流量计设备丢失的责任。专用合同条款对此无任何约定。事件3:受地震影响,发包人正式通知承包人与监理人,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E。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发包人随后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问题】
1.分析事件1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2.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3中,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做哪些工作?
【答案】1.分析事件1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答案:(1)发包人应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发包人人员的伤亡损失。因此,现场堆放的工程材料损失;发包人人员医疗费;损坏工程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损失包括: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伤亡损失。因此,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和施工单位人员医疗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流量计丢失责任不妥。理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3.事件3中,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做哪些工作?答案: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理由:发生地震等不可抗力后,发包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者合同条款的规定解除合同。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对已施工部分进行计量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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