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下列自然人/法人(以下统称为甲方)与下列自然人/法人(以下统称为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特定知识产权进行许可转让而订立的协议。双方在订立本协议时,确保以下条件:第一条 行为能力双方声明并保证,自身具有与订立、履行本协议相适应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代表其自身,愿意全权行使其在本协议中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许可转让内容1. 甲方同意将其享有的以下特定知识产权(详细列明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予以许可转让给乙方。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该知识产权。第
2、三条 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所转让的知识产权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任何抵触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抵触公序良俗的情况;(2)保证所转让的知识产权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3)在知识产权转让过程中,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4)不得将知识产权再许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授权的知识产权;(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知识产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3)合理使用知识产权,保护该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完整;(4)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5)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保证:1. 在本协
3、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对于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发布或使用。2. 双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的安全。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条件或保证,使对方遭受损失,遭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时,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签约地的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全履行完毕或按照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