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权益转让协议书甲方:姓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为住所地。乙方:姓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为住所地。鉴于甲方与乙方均为公司名称的股东,拟就甲方将其在该公司所持有的股东权益进行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股权1.1 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名称持有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1.2 转让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公司名称的股份份额、股权认购、股东权益分红等。第二条 交付股权2.1 甲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股东权益的转让证书、股份过户申请书等必要文件交付给乙方。2.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关过户费
2、用。第三条 交易对价3.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金额作为购买股东权益的对价支付给甲方。3.2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对价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四条 保证及陈述4.1 甲方保证其在公司名称的股东权益系合法、有效且未受到限制。4.2 甲方保证其未与任何第三方订立有违反本协议或可能影响本协议履行的协议。第五条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