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设计委托协议书本协议书由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与乙方(以下简称“设计方”)共同订立,各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委托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有意委托设计方完成相关包装设计项目。1.2 设计方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经验,愿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包装设计项目。第二条 委托内容2.1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完成以下包装设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要求和需求,设计相关商品的包装装潢方案; - 设计相关商品的标志、商标、字体等相关图形元素; - 提出相关包装材料的建议和推荐。2.2 设计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需求,按照设计方的
2、专业意见,制定符合委托方期望的设计方案。第三条 合作方式3.1 设计方应在设计过程中,与委托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设计进展和意见,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和调整。3.2 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应尊重委托方的意见,同时根据设计方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方案。3.3 设计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具有原创性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四条 作品权益4.1 在设计方案交付并委托方支付全部设计费用后,设计方将该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于委托方。4.2 委托方有权对设计方案进行任何合法的使用和修改,并可将该设计方案用于相关产品的包装装潢及宣传推广
3、,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复制、展示、传播等。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设计方应对委托方向其提供的包装设计项目和其他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开相关信息。5.2 设计方不得将委托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涉及委托方利益的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第六条 费用支付6.1 委托方应按照双方协商达成的设计费用标准,及时、完整地支付设计费用。6.2 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7.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违
4、约方进行赔偿。第八条 协议期限和解除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协议到期后,可根据需要双方协商续签或解除协议。8.2 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第九条 争议解决9.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如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约定10.1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盖章):_ 日期:_设计方(盖章):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