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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知识.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2026158 上传时间:2025-08-2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3.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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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9+3”毕业生促进就业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按照省委确定的藏区工作总体思路和州委工作要求,遵循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策支持、畅通就业渠道、强化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就业服务等措施,确保“9+3”毕业生就业有出路、创业有帮扶、升学有渠道。着力构建政策完善、责任明确、组织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就业促进工作格局,通过学生自主择业、学校指导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等多种途径,全力促进“9+3”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二、政府制定了那些方针措施帮助“9+3” 学生落实就业岗位?   答:从四个方面帮助学生就业: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二是鼓励继续升学深造;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四是强化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明确责任,将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党委、政府,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协调县内企业吸纳“9+3”毕业生实现就业。二是州直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引导督促工业企业吸纳“9+3”学生就业。三是做好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对接,落实好“9+3”学生从业资格准入的具体方案。   (二)鼓励继续升学深造:   全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学校将按一定的招生比例接受“9+3”应届毕业生继续攻读高职,并将其纳入高职高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三)鼓励自主创业:   1.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对从事个体工商户的“9+3”学生,可免费办理工商登记,并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按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积极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9+3”学生申请并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经审查贷款申请项目可行性高、前景优良的,可取消反担保手续;对到农村创办农牧业项目,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予以优先扶持;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按规定贴息;“9+3”学生自主创业,凡符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3.鼓励创业吸纳就业。对“9+3”学生毕业后3年内成功创业,新增吸纳2名 劳动者就业(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每增加一名劳动者就业(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需经费在州县创业补贴资金中解决。   (四)强化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1.加强就业指导。州教育局与藏区免费中职教育计划实施学校衔接,根据“9+3”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方针、就业政策、择业技巧等教育,使每个“9+3”学生都受到系统的择业就业指导,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思想,为其顺利就业奠定基础。   2.提供就业服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藏区免费中职教育计划实施学校的衔接,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9+3”学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积极为“9+3”学生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 “9+3”毕业生后,有何优惠措施?   答: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9+3”毕业生,州县公安部门将允许其户口迁入工作所在地。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9+3”毕业生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纳入就业专项资金中开支,给予最长期限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包括“9+3”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人数30%(在职职工总数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按规定落实有关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9+3”毕业回州就业的学生是否纳入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在公开招聘补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开招考“一村一大”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对回州就业的“9+3”毕业生中实行定向考录招聘。工作满6年后可流动到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   五、学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组织“9+3”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次性给予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费补贴。所需经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9+3”学生毕业后,能否继续参加实用技能培训?   答:“9+3”学生毕业后,如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不对口需继续培训的,可申请3-6个月的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其培训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解决。   七、如何解决“9+3”毕业生从业资格准入问题?   答:卫生、旅游、建筑、安全、教育等涉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州直主管部门将与省直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指导和帮助“9+3”毕业生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9+3”毕业生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符合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八、如何帮助未就业“9+3”毕业生实现就业?   答:对确实未能实现就业的“9+3”学生,州、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按规定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人事档案托管、就业见习、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服务。积极开发牧区草场维护、乡村道路协管、城乡环境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安置未就业的“9+3”毕业生。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的意见》(川委办〔2011〕7号),大力促进“9+3”学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工作分工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政府投资项目吸纳就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努力增加“9+3”学生的就业机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挖掘国有企业岗位潜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挖掘企业内部就业潜力,努力为“9+3”学生腾岗位、献岗位、开发新岗位。国资、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确定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每年吸纳“9+3”学生就业的具体数量。卫生、农业、林业、文化、商务、交通、建设、旅游等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重点企业、单位吸纳“9+3”学生就业。(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商务厅、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旅游局) (三)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9+3”学生,各地公安部门应允许其户口迁入工作所在地。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9+3”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纳入就业专项资金中开支,给予最长期限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包括“9+3”学生在内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在职职工总数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按规定落实有关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国税局、地税局) (四)畅通乡、村基层就业渠道。“9+3”学生可列入“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范围,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选聘优秀“9+3”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9+3”毕业生相关待遇所需经费,省财政通过将其纳入省对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的方式对接收县给予补助,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藏区公开招聘补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专门面向“9+3”学生招聘,工作满6年后方可流动到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五)鼓励省外转移就业。学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组织“9+3”学生到省外就业的,一次性给予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费补贴。所需经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 二、鼓励继续升学深造 (一)鼓励继续升学。在全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学校中,每年划出一定的招生比例接收“9+3”应届毕业生继续攻读高职。藏区免费中职教育实施学校要为“9+3”学生提供专业文化课程辅导等帮助,鼓励其对口报考高职高专院校。在高职高专院校就读的“9+3”学生应纳入高职高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二)积极开展顶岗实习。教育厅要指导藏区免费中职教育计划实施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充分依托企事业单位或实训基地,积极组织开展“9+3”学生的实际操作培训,尤其是在第三学年要积极开展顶岗实习,切实增强“9+3”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鼓励提升技能水平。“9+3”学生毕业后,确需继续参加实用技能培训的,可为其提供3至6个月的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其培训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解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三、鼓励自主创业 (一)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对从事个体工商户的“9+3”学生,可免费办理工商登记,并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按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责任单位:省工商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二)积极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9+3”学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项目可行性高、前景优良的,可取消反担保手续;对到藏区农村创办农业项目、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予以优先扶持;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按规定贴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厅、人行成都分行) (三)奖励创业吸纳就业。对“9+3”学生毕业后3年内成功创业,新增吸纳2名劳动者就业(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每增加一名劳动者就业(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需经费由各地在创业补贴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9+3”学生自主创业,凡符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责任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 四、强化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一)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厅要督促指导藏区免费中职教育计划实施学校根据“9+3”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方针、就业政策、择业技巧等教育,使每个“9+3”学生都受到系统的择业就业指导,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思想,为其顺利就业奠定基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提供就业服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藏区免费中职教育计划实施学校的指导,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9+3”学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积极为“9+3”学生免费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解决从业资格。卫生、旅游、建筑、安全、教育等涉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省直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加强辅导培训,指导“9+3”学生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9+3”学生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符合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省卫生厅、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四)强化就业援助。对确实未能实现就业的“9+3”学生,藏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规定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人事档案托管、就业见习、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服务。藏区生源地要积极开发牧区草场维护、乡村道路协管、城乡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安置未就业“9+3”学生毕业生。(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五、有关工作要求 省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没有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共同抓好“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各市(州)“9+3”学生就业协调小组要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并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相应的责任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承办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省协调小组,并将重大问题和需要调整的任务报请省协调小组决定。 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发表于:2010-08-04 19:28 来源:克拉玛依市人才交流中心 一、什么是正确的就业观 毕业生都将先后步入社会,寻求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找到自己比较理想的位置。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就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点,也就是首先要衡量自己的综合素质有多高,专业知识有多少,实际操作能力有多强。根据这些自身基本条件去对照,自己能干什么工作比较适合,才去针对性应聘。这样应聘的成功率就比较高。这样才是正确的就业观。反之,没有正确地估价自己,盲目上阵,就是错误的就业观。 二、为什么要强调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如果没有转变就业观念,没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势必造成择业、就业不能正确定位,势必造成自己看中的单位因不符合条件而应聘不上,或者应聘上了而不适应或不能胜任工作被淘汰下来。几经挫折就会怨天尤人而不能自拔,或沉沦、或轻生的悲剧屡屡发生。究其缘由,就是步入社会时没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三、怎样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必须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认清严峻的就业形势,珍惜就业机会。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很快,就业岗位逐年增多,每年都要增加800多万工作岗位,但失业率仍居高不下。今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413万,据国家发改委统计,今年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约900万人,下岗人员460万人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40万人,按政策需在城镇安排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约300万人,需要安排就业总量约为2500万人。我国失业率将要高达20%,这样造成了一个好的职业会有成千上万人来竞争的奇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在我国相当时段内还不能完全解决。 2、明确学习目的。 扎扎实实学好专业,熟练掌握一至两项技能。当前,尽管就业形势很严峻,但专业学得好,动手能力强的同学仍是人才市场的抢手货。每个同学在毕业前一定要扎扎实实学好专业课,并根据自己的特长参加一至两项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自己择业拓宽就业渠道。 3、正确估价自己,文凭“只看三个月”。 有的同学在应聘时,不正确估价自己的素质、知识、悟性、能力等因素,用人单位所聘的职位,自己能不能干,能不能干好,没有定好位。只片面认为我是大专毕业,要多少多少工资,住宿条件要多好,加班要有加班工资,才会满意,没有认识到能力比文凭更重要。因而对这个单位不满意,对那个公司不称心,挑三拣四,一个单位都选不上。要知道你的文凭只代表你的文化程度,文凭的价值会体现在你底薪上,但只有试用期有效。文凭只是应聘的“敲门砖”、“介绍信”,进门之后,“是骡子是马”,拉出来一遛就见分晓。老板看中的是你的悟性、知识、功底、能力、敬业精神,文凭已不是重要的了。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中专生比大学生拿的工资还高的原因。所以初涉社会,不要太过分看重自己的学历文凭,重在正确估价自己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4、记住择业“五忌”。 择业是大多数毕业生踏入社会要走的第一步。怎样走好这第一步,选择一份既切合自身实际,又称心如意的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议你们在择业时,一定要记住五种忌讳。 一忌仓促上阵。一定要有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充分准备。思想上要有自信心;物质上,必需的证件和资料要准备好,应聘被录取后的路费、生活费等要提前准备好。 二忌眼高手低。要客观估价自己的能力,把握机会,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要过份强调专业对口,要先就业后择业;先求生存,后求发展;先蓝领,后白领。 三忌互相攀比。你的朋友找的单位或待遇比你好一些,如果你有攀比的思想就放弃现在的机会,结果你会一事无成。 四忌轻信受骗。有的同学由于自身原因,到不正规的人才市场或职介所去求职,“病急乱投医”,往往受骗上当。 五忌要价过高。如果你选中了中意的单位,工资待遇上不要提出过高的要求,要有长远的眼光。 5、要珍惜就业机会,切忌草率放弃或轻易跳槽。 经过自己的努力得到的就业机会,一定要珍惜,要努力奋斗,敢于拼搏,这是获取事业成功的关键。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在工作中稍不顺心就轻易跳槽,长久下去就会一事无成。 6、要坚持终身学习。 面对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生存发展的竞争更加激烈,所以我们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获取新知识,才能不被社会发展所淘汰。正如宋朝大思想家朱熹所说的:“无一人不学,无一事不学,无一时不学,无一处不学。”现代上班族生活节奏、工作节奏都很快,整天都很忙碌。那就更要精打细算,安排每一刻时间去攫取新知识,利用各种渠道去学习。如: (1)不断从自身的生涯中去总结学习。 (2)当自己遇到逆境或挫折时,学会如何去迎接挑战。 (3)在组织中透过团队来学习。 (4)访问长辈,请教生涯经验。孔子云:“三人行,必有吾师焉。” (5)在人际关系中学习。要在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中磨练意志。 (6)参加相关训练,做到一专多能。 (7)参加专业系统学习。 (8)自省学习,做到“吾日三省吾身”。 四、走好人生路,跌倒了,爬起来继续前行 屈原的名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的一生,道路是漫长的,前行的道路总是曲折崎岖的,只有那些不畏攀登的勇士方能有望到达诱人的巅峰,成功永远属于不畏艰难险阻的斗士。毛泽东有一首七绝诗“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同学们,希望你们成长为一棵劲松,不畏乱云飞渡,勇攀险峰去领略人生的无限风光。走好人生路,跌倒了,爬起来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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