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项目××事件的索赔报告
负责人:XXX
编号:001 日期:2009年12月10日
事件:
1、因挖掘机出现故障,导致产生维修费3万元、延期开工2天、并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基坑开挖后,因遇到软土层,接到监理方提出的于11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乙方配合复查用工15个工日;
3、11月19日接到监理方提出的于11月20日复工的指令,11月20日至11月22日因下罕见大雨(该大雨事件已符合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迫使基坑开挖暂停,导致人员窝工10个工日;
4、11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被大雨冲坏的永久道路,修复费用2.5万元;11月24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11月30日完成全部土方工程施工。
理由:合同中规定,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要求工期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结论:以上事件在客观因素上让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且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故承包方向发包方要求相应赔偿。
成本索赔计算:1、20*10*2+400*6*2+30000=35200元
2、20*15*5+400*6*5=13500元
3、20*10*3+400*6*3=7800元
4、50*30*1+(800+400)*6*1+25000=33700元
直接费合计=35200+13500+7800+33700=90200元
工期索赔计算:现场管理费=90200*12%=10842元
公司管理费=90200*7%=6314元
利润费=90200*5%=4510元
合计=21666元
要求工期延后十天
总索赔要求:总计要求赔偿金111866元,并要求工期延后十天。
附录:1、挖掘机故障为无法预测因素,由此产生的损失承包方有权要求赔偿。
2、监理方提出停工的指令,并非承包方责任,承包方有权要求赔偿。
3、因大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故由此产生的损失,承包方有权向发包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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