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委托人”)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委托人希望获取移民咨询服务,咨询机构有能力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咨询机构承诺为委托人提供移民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移民政策解读、咨询申请材料准备、办理移民所需的协助等服务,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提供具体的服务内容。1.2 咨询机构需要根据委托人的具体需求,提供可行性分析、推荐适合的移民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委托人同意支付咨询机构规定的相应服务费用,该费用根据所
2、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来确定,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2.2 委托人在服务费用付清后,咨询机构即开始履行相关服务,并根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咨询服务。第三条 保密责任3.1 咨询机构承诺对委托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除非取得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情况。3.2 委托人同样承诺对咨询机构提供的移民资讯和服务方案等保密,并不得向其他方披露或使用。第四条 责任与争议解决4.1 咨询机构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应本着诚信原则、尽职尽责的原则,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有效,但不对移民或签证结果承诺任何担保。4.2 若因咨询机构的过失或失误导致委托人
3、无法获取预期的移民结果,并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咨询机构承担与损失金额相应的责任。4.3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解决。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5.1 在服务期限内,委托人如需解除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咨询机构,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条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2 如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将按照约定的方式退还。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天数)自动到期。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均应经双方书面确认。特此协议书立即生效。甲方(咨询机构): 乙方(委托人):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