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模拟净地开发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为了顺利实现**的跨越式发展,合理高效利用土地,创造效益,提升百姓福祉,甲乙双方本着信任、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滨水新城使用土地和开发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项目地址:地块编号 号 ,四至范围:
挂牌面积:约 亩。
建设内容:商住。
第二条 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 元人民币。
第三条 选址、用地
项目用地范围及用地面积最终以**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与乙方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确认书为准。
第四条 价格及政策
1、甲乙双方协商认定,房地产净地起拍价为每亩 万元。
2、土地款按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要求办理。
3、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并对该项目 亩土地进行摘牌。于 年 月 日履行摘牌手续。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土地款 万元,余款在摘牌前交齐;如有其他企业参与地块的竞拍,最终价格以最后竞拍价为准。土地确权由辽中县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摘牌后,甲方保证按约定日期,为乙方提供净地,以满足乙方开工建设所需。
(2)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供水、供电、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开发面积不少于 万平方米且主体工程完工。
(2)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全、合法的文件、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保证在各项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施工,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的相关规定及协议内容建设施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有以下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土地,并取消一切优惠政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土地款按原价同比返还(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利息)。
(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形象进度未达到协议要求。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缴纳土地款。
(3)乙方取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六个月内不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地块,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有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净地,造成乙方不能如期进场开工。
(2)因甲方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使乙方项目进展困难。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的订立及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未尽事宜
双方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或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