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我对《科学与价值》读后感
摘要: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向来是科学哲学热议的问题,因为它促进了科学哲学中最富活力的讨论。在科技异化现象日趋严重的今天,从理论上理清科学与价值的关系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科技异化现象及其原因所在。在社会主义理论史上, 科学与价值是一直有争议的问题, 特别是当代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论争中, 制度社会主义与价值社会主义是争论的中心。社会主义除科学基础外, 应该包含价值因素, 因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中都包含有价值因素。确认社会主义是科学与价值的统一,在今天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科学;价值;科学技术
近几年来,当人们惊喜于科学技术这一“第一生产力”的巨大威力时,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所谓“科技异化”现象带给人的痛苦。正是在此情况下,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备受关注,而从理论上厘清科学与价值的关系则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能够帮助人们正确理解科技异化现象及其原因所在,正确看待这一既给人类带来福音又造成危害的矛盾统一体——科学技术,从而充分发挥其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推大作用。科技异化现象有违人类改造自然、发展自身的初衷。那么,我们能否而将科技异化现象的出现完全归罪于科学技术本身,并进而认为科学不具有价值性呢?答案是否定的。科技异化现象的出现的确说明了科学相对于价值的偏离,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科学技术本身所含的价值性。价值是人类目的和意志的体现,它构成了人类劳动的最本质规定,是人类劳动与动物的活动区别开来,从而成为区别人与动物的人类学本体论尺度。这也就意味着价值与人是密不可分的。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有目的、有意识、创造性实践活动的优秀成果,具有价值性,而且其根本价值取向是正向的。
今天,科学技术异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那么,根本价值取向为正向的科学技术何以出发生出如此之多的异化现象?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科学技术价值取向的复杂性和人类实践活动能力的局限性。前者说明了科技异化现象的出现与科学技术不无关系,而后者则是原因的根本所在。由于科学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伴而生的, 在社会利益的驱动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所以科学从根本上看是一种社会活动, 同它所生长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科研活动已经不再是科学家个人的私事, 而是变成了一种社会性活动, 既然科学已成为一种社会活动, 科学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利益的驱动, 那么纯粹脱离社会、历史、文化等人文因素的科学根本就不曾存在。而在当今“ 科学一技术一体化” 的大科学时代, 科学在工业、军事等各个领域中更是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发展科技在各国都已成为国家行为。
科学是关于外部世界的规律与联系的知识体系, 这些知识体系通常是由科学家提出来的, 同时又经过实验的验证和检验, 当然归根到底科学来源于实践。人类认识自然、洞察规律的能力来源于漫长的社会历史实践,把握规律, 提出科学理论所运用的语言、逻辑、概念和推理程序, 也来源于整个人类的实践。科学分析的理论前提, 即经过证明的科学理论也来源于前人的创造, 来源于社会历史实践, 个体通过在社会中的后天学习, 掌握了这些能力、范畴和理论, 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就一个个体而言, 他所创立的理论在没经过证实以前, 只能算是假设只有经过实验证明和实践检验, 才能证明他理论的科学性。至于理论的推广、运用和发展更需要实践。因此, 科学的力量实际上是人类实践的力量, 科学的普遍性实际上是人类实践的普遍性, 马克思正是在此意义上称科学是人类普遍性的凝结和全部历史发展的精华。的确, 人类迄今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中再也没有什么比科学更为伟大、更为辉煌的了。科学使人能洞察大自然的奥秘, 开发它的宝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要在科学和价值的统一中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科学和价值本身是相互关联的,把二者割裂开来应归咎于人类理性的二元思维方式。要把人为断裂的科学和价值理性地整合起来,依赖于理性的立体思维方式,即在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行为理性的统一中把握科学和价值的关系。只有把科学与价值重新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和价值的统一为我们管理科技活动提供了新的政策理念。一切服务于人的利益, 一切服从于人的意志, 并使之造福于人类。正是在这里显示了人对自然的征服与超越。宗教与道德也是超越, 但只发生在精神中, 动物并不因此敬畏我们, 自然也并不因此屈吸于我们, 从科学中发出来的人性光辉才使人无可争议地成为地球之主人, 才使人距动物越来越远。现代科学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改造工具, 不仅促进了生产的飞速发展和工业化, 也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当代科学哲学自然也会对科学与价值观的关系作学术上的深入研究和探讨。研究有关观点和论述, 显然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科学认识的本质、科学理性的特征以及科学与文化的相互作用。科学作为揭示自然规律的知识体系和认识过程, 要对其进行价值分析, 首先就要研究科学与价值的相关性, 也就是科学是否是价值中立的, 它是否具有价值属性?通常, 科学是被当作某种超脱于价值的事业, 不但认为科学与价值无关, 而且认定价值中立性恰恰是科学的.客观性”和主要优点。于是, 在科学与价值之间形成了一条鸿沟: 一侧是陷于无休止争吵之中的价值泥潭, 这里充满着任意性不确定性, 乃至完全的主观性; 而另一侧耸立着雄伟的科学圣殿, 那是一个未受价值沾污的纯心、清白之地科学的社会价值是指科学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价值因素及其关系。它表现为科学对社会的有意义的作用和影响, 也就是表现为科学所具有的积极的、正面的社会功能科学的社会价值总的来看可概括为两大方面: 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或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但对其中每一方面的价值因素及其构成却存在着不同的研究内容和认识结果。不论是科学中的价值还是科学的社会价值, 都是在人类实践中通过科学与人或社会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人们研究科学与价值的关系, 探索科学价值的结构, 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认识科学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并力图从中寻找驾驶自身和建设世界的智慧。时下,科学引起的技术革新层出不穷,也带来了大量社会问题,引发了不少争议。‘科学是把双刃剑’,这是人们所公认的。那么,科学在有益于人类的同时,本身是否也包含着邪恶的成分呢?科学事业的价值究竟何在呢?
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量子物理学家费恩曼在《科学的价值》一文中记录了他探索这个问题时的所思所悟。首先,他认为科学知识能使人们做许多事业;但,‘科学本身可没有带着使用说明’.的确,当科学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时,功劳应有一部分属于指导着我们的道德选择。佛经中有一句箴语:‘每个人都掌握着一把开启天堂之门的钥匙,这把钥匙也同样能打开地狱之门’.从最早暴露科学两面性的‘曼哈顿计划’到最近的克隆人事件都可以看出,科学恰似这把钥匙,在对我们有益的同时也具有相当的危险性。这种意识,正是现在社会中普遍具备的。但接下来,费恩曼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科学的这种产生巨大影响的能力本身是一种价值。对于这种钥匙,用它开哪扇门的过程,本身已经有价值了。当人类用核武器互相威胁的时候,当我们为了‘克隆人应不应该’而争论不休,最终立法禁止的时候,其实正在进行这个过程。我毫不怀疑,早晚有一天,当人们回顾科学带来的灾难时会发现自己已经从中汲取了它的价值,获得新的发展,向人类理性的更高台阶上迈进了。
费恩曼的第二个观点是认为科学可以提供智慧和思辨的享受。我十分同意他的一句话:‘如果我们社会进步的最终目标正是为了让各种人能享受他想做的事,那么科学家们思辨求知的享受也就和其他事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学习、思考就可以获得这种享受。而这往往是被终日忙碌于家庭与工作的人们所忽视的。
另一个不容低估的价值是科学改变了人对世界的概念。过去,在人的心中宇宙是固定的,经过漫长的时间后所有事件会重演,所有的人会复生。机械唯物主义虽然使人们抛弃了‘循环事件’的想法,描绘出的图景似乎也是一种确定的东西。广义相对论彻底结束了绝对时间概念,而量子力学则终结了确定性,明示我们一切事件都是建立在‘几率’上的,从而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各种现象。在不断探索的旅程中,以前根本不可能想象的已经变为了现实。知识的进步总是带来更深、更美妙的神秘,‘是一种近似宗教的感受’.没有科研经历的人大概不会有这种感觉,可虽然如此,我想我能明白他的意思。每当我在书店里走过一排排高等数学、理论物理、化学分析的书籍时,都会有一种激动和朝圣一般的虔诚,尽管我一本也看不懂。那时我总觉得在我面前的不止是书,更是人类辉煌的过去与充满希望的未来。我对科学的了解仅限于课堂和一些科普著作,但我已经感受到了科学的神奇与伟大,这是一种心理的感受,不太能用语言表达的。我甚至认为,如果一个人只把科学作为一个事物,而不去更多的思考品味的话,将是他一生的遗憾。从这点上说,科学的巨大魅力也是它的价值之一。
文中阐述的最后一个观点,稍稍有些间接。费恩曼认为,科学家的无知、疑惑、不确定的经历是极其重要的。科学史上,完全确信某种理论而不留任何余地的科学家结果几乎都是无一例外的保守、错误,甚至影响科学的进步。当我们承认自己知之甚少的时候,我们便开始找到了发展自身的道路。在此,我惊讶于费恩曼的丰富联想:民主制度即由此缔造。他称这是‘纠偏的方法’.正因为没有一个人绝对懂得如何管理政府,才有民主制度来保证新的想法产生、被尝试,并在必要时被抛弃。这段内容我反复读了几遍,真正明白后我顿觉费恩曼思想之深刻。思想自由,承认无知是伟大进展的基石。这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上是一致的。由此我又想到,一个国家如果首先不具备科学的精神,不能深入认识科学的价值,是绝对不能取得较大的发展的。只把目光投向科学的应用性、实效性,只能获得短期的利益。在《科学的价值》一文中,费恩曼从理性的角度对科学的价值作了一个具有科学的严谨态度的评价。这评价对于当今充斥着‘科学的威胁’、‘科学理论的终结’观点的社会,值得深思。《科学与价值》力求准确地描述各种法律推理的特点,试图对法理学上和法律推理理论上的形式主义和怀疑主义之争,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争、法律推理的科学理性和价值理性对法律推理的影响做出一个合理的回答,也为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法律推理提供某种合理性的理由。法律决定有无确定性?法律推理在法律决定中有无作用?近现代法理学和法律推理理论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持久而激烈的讨论。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理性,既追求科学理性又追求价值理性,科学理性特征表明它要求真,求确定性,而其价值理性特征则说明各种社会价值在法律决定中对法律决定有重要的影响,说明法律结论有不确定性的一面。确定性是法律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法律推理的本质特征,逻辑学包括法律逻辑产生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形式法律推理具有某种确定性,但无论是法律依据的选择还是法律事实的归类,都存在一个价值选择问题,都有某些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只有通过实质的法律推理来解决。通过实质法律推理得到的结论虽然不一定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确定性。
在讨论科学与价值的关系时, 有一种长期以来引起人们争论的看法, 即科学是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的。其核心观点是: 科学是追求纯粹真理的事业, 是客观的, 科学认识的活动是从无误的初始前提出发, 达到对自然的真实的认识, 科学是自然之境而价值是关乎目的的, 是主观的, 功利的, 非理性的, 是不能做逻辑分析的, 价值是心灵之境科学与价值各自统治着不同的经验领域, “ 科学真理不选择价值, 不赞许、也不拒斥价值。换言之, 科学真理格守客观的中立而不意会主观的评价”: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向来是科学哲学热议的问题,因为它促进了科学哲学中最富活力的讨论。
参考文献:
[1]罗仕国.科学与价值(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推理导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版,2008.
[2]庞晓光.“科学与价值无涉”何以可能.科学学研究,2006,12.
[3]于欣,王蕾.关于科学与价值的关系的几点思考.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2,10.
[4]陈绍芳.科学与价值关系的理性解读.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杭州.2005,11.
[5]顾速.科学与价值观.自然辩证法通讯.1991,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