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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古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文本.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990346 上传时间:2025-08-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15.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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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古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继承和延续古里镇历史文化特色,促进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项目,为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供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文本。 1.2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应执行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1.3 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规定。 1.4 本规划期限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1.5 本规划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古里镇人民政府负责执行和组织实施; 如要对本规划进行修改或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1.6 本规划解释权属常熟市建设局。 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和指导思想 2.1 保护的中心主题是保护李市历史文化街区独具特色的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古街区传统居住特色和风貌景观,以及江南水乡独特的居住模式,建筑形体、空间格局和外部景观较为完整体现古里明清至民国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域文化特点。 2.2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146号令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 8)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GB50357-2005) 9)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10) 《常熟市古里镇总体规划》(2000年—2010年) 11) 《常熟市白茆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 《常熟市白茆镇总体规划》(2000年—2010年) 2.2 规划原则 2.2.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2.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2.2.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2.3 指导思想 2.3.1 除延续与镇域相关的保护思想外,历史文化街区力在保护街区内优秀历史建筑的基础上,结合江南水乡的水网特色,再现具有江南特点的民居村落。 2.3.2 完善街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引进旅游接待,进行文化展示,并继续延续其居住职能,纯化居住,拆除简易棚房,改善现状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 2.3.3 恢复历史文化街区原有的步行系统风貌,规划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基础上,达到“保护要素、建筑、景观、人、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规划范围、性质 3.1 规划区位 李市村位于白茆市镇5公里处。东与任阳陈泾村相连,南临昆山石牌冯乔村,西至唐市中心村,北接联泾村。全村有21个自然村,26个村民小组。 保护区: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在规划中即沿南北走向的市河和李市大街,西至李市老西街,东至李市老东街区段,其中包含街区内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年代久远的河流水系、街巷、驳岸等历史要素。面积为:2.2公顷 3.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的李市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李市村的东部,为其中的一个自然村,由4个村民小组组成,西至李白路,南至李市村居民住宅边界,东跨大荡圩干渠,北接陈泾河,规划面积为14.20公顷。 保护区范围为:沿南北走向的市河和李市大街,西至李市老西街,东至李市老东街区段,其中包含街区内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年代久远的河流水系、街巷、驳岸等历史要素,面积为2.2公顷。 3.3 规划区性质 规划区性质为以李市历史文化街区为依托,集居住、文化、观光游览为一体,体现江南水乡传统风貌和文化氛围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四章 保护规划内容及总体框架 4.1 保护规划内容 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两部分组成。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保护。 主要保护李市历史文化街区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明清及民国时期街道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保护水系、村庄一体的格局风貌;同时保护街区的整体景观风貌,包括轮廓线、富有特色江南水网格局、建筑群体特征(建筑高度和屋顶平面);保护传统居住、商业建筑和其他有价值的建筑或建筑局部(门头、彩画、砖雕、石雕等);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遗迹、传统艺术、文化节庆和历史文化内涵。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等的物质载体;注重延续李市历史文化街区特有的自古以来浓郁的民俗风情和生活居住空间氛围。 4.2 保护框架的空间构成 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框架划分为“一河三街三区六桥五点”。 “一河三街”:即以街区内完整的水网系统形成的水空间作为保护的骨架主体,以及具有悠久历史的李市大街、李市东街、李市西街串联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 “三区”:即在街区规划范围的包括许多优秀历史建筑在内的传统街巷保护区、传统居住风貌控制区、公共建筑传统风貌控制区; “六桥”:即历史上记载的六座古桥旧址,规划予以修复; “五点”:即街区内分布的历史遗迹,如碑刻、古井、石礅等(详见“现状历史要素保护图”)。 第五章 保护层次和范围 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层次:历史建筑、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内划定优秀历史建筑24处,对其进行重点保护。 保护区: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在规划中即沿南北走向的市河和李市大街,西至李市老西街,东至李市老东街区段,其中包含街区内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年代久远的河流水系、街巷、驳岸等历史要素。面积为:2.2公顷 建筑控制地带:包括西至李白路,南括李市村居民住宅边界,东跨大荡圩干渠,北接陈泾河的整个李市历史文化街区。面积为:14.2公顷 第六章 土地利用规划 6.1 规划构思 6.1.1保持现有的街巷格局,继承传统建筑特色,体现清末民初时期的整体建筑风貌。 6.1.2 调整土地使用性质,恢复李市集镇景观风貌。拆除街区内简易棚房、倒塌建筑、废旧、废弃建筑以及部分影响街区风貌的猪圈和杂物房屋。 6.1.3 确定保护等级范围,采取不同方式确保总体风貌的协调。 6.1.4 搬迁工厂和粮管所,远期搬迁李市小学,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1.5 完善服务设施,加强基础建设,实现内部设施现代化。 6.2 功能结构布局 用地功能结构上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为“一心一轴四河六片”的功能布局。 “一心”:传统文化展示及公共活动中心,位于李市大街北面广场,历史上为是商贾云集、休闲活动之所,规划恢复其原有的公共服务功能,并设计北广场,为居民提供唱曲娱乐,集体活动或举办传统节庆活动之场所; “一轴”:即传统街巷轴线,李市大街传统街巷一直以来是服务于街区的主要贸易场所,规划对其进行梳理,保持其原有功能,继续延续其服务街区居民日常生活功能; “四河”:即街区内保持着水乡风貌特色的四条河流,分别为三泾河、市河、黄瓜浜、陈泾河,规划将其作为保持水乡风貌特色的重要元素和的重要资源; “六片”:将街区分为四个传统居住片区、一个传统文化展示中心片区、一个传统商业服务片区。 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 7.1 传统街巷保护及步行区规划 对于完整保持了传统风貌的街巷要以修缮路面为主,保持街巷尺度和两旁建筑的高度。 对于街巷内路面铺砌的原有风貌已经不存,但尺度和格局保存较好的,要根据当地的传统做法进行适当的恢复和改善整治。 7.2 外部交通规划 规划确定李市新西街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主要入口,将来旅游车辆及外来车流人流的主要入口,规划特别注重道路机动车和人流组织,动静交通分区及景观氛围的筑造。下塘街则作为非机动车路线,规划确定其为李市村与其他各个村的主要联系步行线路。下塘—李市南大桥入口则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次要入口。 规划在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完整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道路线状或点状绿化,充分保证历史文化街区居民的交通可达性并注重环境的美化。 7.3 内部交通及停车场规划 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在入口处合理布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街区内的停车地点及行车路线应在详细设计时根据规划的机动车道和步行道位置,认真规划定点,避免人行交通与步行交通混合。街区内部以步行为主,恢复街区传统风貌,机动车静态交通在街区主要入口处解决。街区内在旅游接待处设置停车场一处,其他地方不考虑停车。李市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部不允许机动车进入。远期机动停车如不能满足需要,则考虑静态交通在外围解决。 第八章 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规划 8.1 分级保护与适度整治更新原则 街区中除价值较高的历史建筑需要严格遵守历史建筑维修原则外,对于大量性的一般建筑维护目的是为了维护街区的历史信息和风貌特征,可以根据保存现状来决定。对于保存着李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征的建筑要按原样维修、改善;对于其中经过后人不适当改动、构件已遭损害的部分可以恢复其历史原貌和原来的风格;对于街区建筑的室内部分若没有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可以整修、整治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8.2 保护与整治模式等级划分 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分为需要保护的建筑和非保护的一般建(构)筑物两个保护等级。 1、 第一等级:需要保护的建筑采用修缮、维修、改善的整治方式,不宜采用其他方式。 2、 第二等级:非保护的一般建(构)筑物采用保留、整修、改造、拆除的整治方式。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4、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九章 绿地与河道系统规划 9.1 绿地系统 根据步行系统改造,增加街头绿地,同时在街区内部增加小块绿地;采取见缝插针的形式,处理好建筑转角、凸凹处和街巷的收放处的小块绿地,在“精”、“巧”、“美”上下功夫,尽可能改善外部环境;开发居民院落天井绿化、垂直绿化,以传统的形式提高整个街区的绿地率。 9.2 水系景观整治规划 梳理街区内水网空间,疏通河道,清除淤泥,把废弃的船只从河道中清除出来,恢复循环流动的水环境。营造亲切宜人的滨河景观氛围。在黄瓜浜附近设计滨河景观区开放空间,沿陈泾河、市河则设置步行景观路。整治水环境质量、风貌,创造富有特色的江南水景空间系统。 第十章 高度控制与空间景观规划 10.1 高度控制规划 历史建筑: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周边20米范围内有高度超过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控高二层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坡屋顶传统建筑。在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少于二层。原有建筑维持现高,新建建筑不超过二层。新建建筑一层檐口高度控制在3.6米以下,屋脊高度控制在5.8—6.6米之间;新建建筑二层檐口高度控制在6.6米以下,屋脊高度控制在8.8—9.6米之间;现状明清建筑物屋脊高度不一,结合现状特点,允许明清时期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高。 控高三层区域: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筑控高三层或三层以下。新建建筑三层檐口高度控制在9.6米以下,屋脊高度控制在11.8—12.6米之间。 控高四层区域:位于本次李市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以外50米范围,建筑高度控制在四层及四层以下,总高度不超过16米。 10.2 空间景观规划 对于村落环境和景观的保护整治要以“整体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改善、局部更新”作为基本的指导方针。空间景观规划主要涉及街巷、建筑群体、空间节点和水系景观整治。 第十一章 市政工程规划 11.1 规划原则 11.1.1 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保证历史文化街区安全、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的关系,做到市政工程设施的现代化功能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色相统一,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服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要求。 11.1.2 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力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考虑技术要求。 11.1.3 结合李市历史文化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和投资以及运行费用。 11.1.4 技术上安全可行,维护管理方便,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专业部门实施。 11.1.5 近期采取排水合流制,远期分流。管线综合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四种管线。 第十二章 防灾与环境保护规划 12.1 基本原则 历史文化街区内设置社区消防组织,并配备小型、适用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在不能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及给水管径DN〈100mm的街巷内,应设置水池、水缸、沙池、灭火器及消防栓等小型、简易消防设施及设备。 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宜设置环通的消防通道。 12.2 消防站 区内不设消防站,按照消防责任面积测算,由白茆警务站白茆消防队统一管理,消防队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任务。 12.3 消防栓布点 考虑到历史文化街区及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规划消防栓按60米间距较为密集布点。 12.4 消防用水 消防水源以城市供水管网为主,并结合河道、观赏滨水区建设消防码头和消防补充水源,城市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二次计算。 12.5 消防通信 建立和完善该区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形成有线、无线相结合,具备图像传输和计算机处理功能的现代化消防通信系统。 12.6 消防供电 通过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善城市供电和消防供电大环境。文物古迹、地下工程、各重点消防单位和城市抢险救援单位等按照消防规划规范要求,确定供电负荷。 12.7 抗震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一般建、构筑物按7级设防。生命线工程、政府机关、和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提高一级设防。规划建筑布局应保留必要的空间和间距,使建筑物震时倒塌时不致影响别的建筑或阻塞人员疏散通道。 周边城市道路作为避震疏散的通道,给水应采用环网供水,管网的节点采用柔性接头;配电房应采用双电源进线;通讯线路要实现环网化,并建立多渠道通讯方式,增设储备自供电源;合理布置消防站和消火栓。 第十三章 社会生活规划 13.1 人口规划 按容积率为0.6,人均居住建筑面积50平方米(处于特适型,为≤2人/100m²)的标准进行规划,则街区人口规划为约1700人,约420户,规划人口密度约为120人/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为83.3平方米。 13.2 公共服务建筑 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主要分布在李市新西街、李市大街一带。这些建筑主要集商业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功能为一体。规划在现状二类工业和粮管所处,设置旅游接待站,提供旅客住宿、餐饮、娱乐及文化展示。沿李市大街两侧,可点状或现状规划一些传统特色浓郁的家居旅馆、小茶馆、小戏馆和休憩设施。恢复李市大街原有的居住、商业服务功能。这些商业设施既为居民提供便利的服务和日常生活需要外,也可为游客提供购物、旅游、休憩场所。 13.3 公共厕所 规划加强配套公厕的分布和质量,大力推进街区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改厕工作,提高厕所质量的同时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街区环境卫生。 13.4 垃圾收集点 规划重新对街区垃圾收集点进行重新规划。在不影响环境并便于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布点,在公共空间合理布置垃圾箱,加强环卫管理,美化街区环境。 13.5 其他 其他一些与居民生活相关的变电站、煤气中转站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合理布置为主要原则。 第十四章 无形遗产传承规划 14.1 规划原则 1) 原真性原则 2) 发展性原则 3) 尊重性原则 4) 共享性原则 14.2 规划目标 1)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得到创新、发展,保持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和促进人类的创造力。 2) 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确保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享用,同时对享用这种遗产的特殊方面的习俗予以尊重。 3) 作为人类的共同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促进它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促进各国人民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以及确认其文化特性。 第十五章 重点地段整治与设计 15.1 整治与设计原则 功能性质符合保护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交通组织上与交通组织规划,空间景观上以空间景观规划为指导,严格遵循分地块保护控制导则的各项指标,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方式则应按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来进行。 此次重点地段的整治与设计选取规划区中部李市大街、李市大街北广场、南面的黄瓜浜滨河景观区、以及周边环境空间这几个地段进行。 15.2 整治与设计内容 15.2.1 李市大街 本地段为李市核心保护区的主要内容,多为历史建筑,主要采用修缮、部分建筑采用复建的处理方法,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保持其历史原貌;街巷同样重现苏南街巷特点,将现状的水泥铺地改造成条石铺地,并延续现有街巷尺度,配以两侧建筑挑檐的光影,共同营造古色古香的传统商业、居住相结合的街道氛围。 15.2.2 李市大街北广场 本地段为李市大街的入口广场,由南北两个小广场组成,规划通过对现状建筑进行梳理,保留风貌较好的历史建筑,通过拆除、改造等建筑处理方式改造地段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将广场周边建筑界面打造成为极具传统风貌的历史建筑群体。北广场临水面布置小亭,既实现了界面的完整,又加强了古村生活气息;南广场以建筑山墙围合出狭窄的通道,继续南行,豁然开朗,于人的视线焦点处孤植景观树(可为马尾松或榕树或银杏)一棵,增强场所空间的文化韵味和历史沧桑感。 15.2.3 黄瓜浜滨河景观区 遵照历史水网格局疏通河道,使整体的水网形成体系,满足古镇的景观要求,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黄瓜浜局部淤塞,形成水塘,垃圾乱倒,杂草丛生,环境恶劣,但由于周边环境较好,整治恢复原有水系格局,形成新的黄瓜浜滨河景区,将黄瓜浜与鱼塘连通,并修缮河道驳岸,两侧整治绿化,以垂柳和小乔木为主,恢复河道环境景观原貌。 河道两侧紧邻景区处除规划要求外,不允许新建建筑。 该地段主要内容为滨水自然景观区域,材质尽量以当地的软质界面为主,通过此景观区内草木花卉的搭配,营造出此地亲切宜人的景观氛围;通过雕塑小品群的设置(可列与李市有关的各代历史名人及事迹)来反映李市历史文化街区深厚的文化底蕴。 15.2.4市河古桥景观区 规划恢复街区古桥风貌,在市河周围,原有4—5座古桥,现今皆毁。规划重现昔日“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观特色,想象复原街区内几座古桥,市河周围即形成南北、东西纵横的古桥景观区。 15.3 立面整治 15.3.1 建筑立面综合评价 根据保护的完整程度,建筑立面可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维修 指对历史建筑中那些建筑立面形式完整、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局部有损坏、改造的,通过对建筑保留历史构件的分析研究,可以将历史构件残缺部分通过模仿补全的;由于李市的历史建筑部分保存较好,符合上述条件的历史建筑可划为可以恢复原貌的。 第二等级:改善 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形式遭到较大程度的改变,已无法恢复原样的历史建筑;以及建筑风貌尚存,但建筑质量不好,破损严重的历史建筑;及需要通过对相邻建筑立面和建筑自身结构的分析,将建筑立面重新进行设计复原的历史建筑。对局部改变但仍保留原有风貌的传统建筑和外观上基本符合传统风貌的近代历史建筑,外部修缮,内部更新。 第三等级:整修、改造 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不符合李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征且暂时不能拆除的现代建筑,需要对其降层控高及立面进行重新设计改造,并通过种植树木,建设院墙等工程措施对建筑立面进行遮掩。 第四等级:拆除、重建 指建筑形式在整体上严重破坏古街风貌或建筑质量极差的建筑,需要拆除并根据功能要求,重新设计建造与古街协调的新建筑。 15.3.2 整治措施 为使规划工作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整治规划落实到沿街的每一个建筑立面,将立面分解成屋顶、墙体、门窗和细部装饰等要素,进行现状评价和整治措施的细分。 门、窗:质量较好且符合风貌要求的——完全保存;框架较好,表面破旧,色彩脱落严重——保留框架,修缮破旧部分,补刷油漆;框架尚好,但结构松动,局部被破坏,尚且能用——保留框架,重修;破损严重,几乎不能利用,或开启位置形式严重破坏风貌——按历史原貌和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大部分或整体不符合风貌要求,其中包括色彩、材料(铝合金、大玻璃)形式等——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或全面更新设计。 墙体:墙体完好,保持有传统的特色——完全保存;墙体较好,墙面粉刷脱落较多——表面修整;墙体部分破损,墙面脱落剥蚀严重,或多处被改动,但基本风貌还在——刮掉原有墙面全面整修;墙体倾斜,部分被拆除,破坏严重——拆除,按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墙体已经被任意修改,完全不符合风貌要求,或严重影响风貌的墙体——保留建筑结构框架,墙体重新设计。 屋顶:现状完好,符合风貌要求——完全保存;现状尚好,少量瓦片松散,檐口、屋脊有少许破损——需修;大部分瓦片松散,有相当部分已经被破坏,檐口、屋脊部分破损,屋面渗漏——利用原有屋架,翻造传统屋面;屋顶已经被严重破坏,或被其他简易材料所替代——重新设计;影响风貌的屋顶(平顶或其他屋面材料的坡顶)——保留原形式,拆掉屋顶,换以黛瓦屋面,对平顶可增加檐口坡顶,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 细部装饰:李市的建筑立面细部装饰主要是指附属于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栏杆、瓦当、柱础、山花等,其整治主要遵循延续原有历史风貌和保持街区风貌特色的原则,按照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整治分类措施来进行。 第十六章 地块控制规划 采用“成片改善与合理更新”相结合的模式。 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传统建筑与空间进行保护和对新建设进行积极的引导,特将整个历史文化街区划分为13个小地块,从六个方面进行控制引导,土地利用(主导性质与内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风貌意向。 第十七章 整治时序规划 17.1 整治时序规划原则 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保护先行,旅游跟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保护实施和居民生活及旅游设施建设。 分期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近期整治(至2010年末),中期整治(至2015年),远期整治(至2020年)。 17.2 整治时序规划内容 近期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外迁石棉板工厂,搬迁农贸市场,按照传统风貌整修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沿街危旧住宅,恢复古桥、古街巷、水体河流以及周边环境配套整治等。李市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讯、消防、市政小品)的全面建设和改造;对李市街区进行街道立面整治,对李市大街附近的二十多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重建维护修缮。 中期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完成李市北广场入口节点的建设;黄瓜浜滨河景区以及街区内滨河绿化走廊的设计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居住建筑进行改善,以提高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完善街区内的绿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北面粮管所的搬迁,旅游接待中心的建设。 远期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外迁搬迁李市小学,根据街区发展态势,作为公共建筑用地。对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进行风貌协调和整治;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范围内的风貌不甚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改造;历史文化街区的居住及配套设施的全面改善;整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整体系统完善。 附表1:李市历史文化街区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方式 分类 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建筑 历史建筑 一般建(构)筑物 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建(构)筑物 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 保护与整治方式 修缮 修缮 维修改善 保留 整修改造拆除 注:表中“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建(构)筑物”和“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是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以外的所有新旧建筑。 附表2: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整治模式 维修 改善 整修 改造 拆除 合计 占地面积(m²) 280.77 1908.34 4886.51 2280.22 976.51 10332.35 比例(%) 2.72 18.47 47.29 22.07 9.45 100 附表3: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整治模式 整修 改造 拆除 合计 占地面积(m²) 11261.42 7817.49 2497.13 21576.04 比例(%) 52.19 36.23 11.57 10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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