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方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电话: 。
乙方: 身份证号码:522527198110132133
通讯地址: ;电话:13984390905.
丙方: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电话: 。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开展银行代办业务,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拟共同投资开展银行代办业务,实现各投资人间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第二条、合作模式
由甲方提供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业务开展的平台,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由甲方负责安排各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各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条、股权比例
甲方:占股30%;
乙方:占股30%;
丙方: 占股30%;
剩余10%的股份用于公司骨干人员及优秀义务人员的奖励。
第四条、团队组建
由丙方负责团队的组建工作,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迅速完成团队组建及培训工作,以便实现公司的正常业务的迅速开展,早日实现盈利的目标。
第五条、资金投入
在团队组建期间的前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负责团队组建期间的费用。
第六条 、投资回报及利润分配
因甲乙双方负责支付团队组建期间前三个月的费用,至第四个月开始,若公司实现利润,则在收回利润的过程中,应当先行支付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全部回收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再按照各自所占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时间由甲乙丙三方自行决定,但最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时间起算点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后期投资
若团队组建三个月以后还需要继续进行投资,在费用不足的情况下,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所占的股权比例进行投资,三个月的时间起算点为自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算。
第八条、风险承担
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合作过程中的风险。
第九条 、股权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表决按实际投资比例决定。
3、具体任职情况由三方协商确定后予以登记备查。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及账目查询
财务管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管理,并指派相应的财会人员进行日常账务的管理工作,各股东均有查询公司财务会计账目的权利。若发现任一股东或者其指派的财会人员作出有损害公司或者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股东除应当按照所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公司外,还应当支付其他股东相应损失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作期限
1、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期限为准。
2、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业务
在办理银行代办的业务过程中,若公司有能力承办的业务,禁止任何一方将公司能够承办的业务转由个人承办,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过错方需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按照其个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承办的业务资金额的一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收回其持有的股份,价款为其股权经评估后的价值的一半予以收购。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若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除应当按照其挪用的数额归还公司资金外,还应当按照挪用资金数额的日千分之八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公司保留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
丁方: 戊方: 。
合同签订日期: 2016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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