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煤矿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XX煤矿
二〇一七年四月
XX煤矿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提交单位:XX煤矿
法人代表:张敏
编制单位: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三大队
单位负责:徐小勤
总工程师:黄昌华
技术负责:曾树华
编制人员:周永生 王鹏 陈静 李四元
报告审核:曾树华
提交时间:二〇一七年四月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序号
陶明亮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修改说明
1
矿井概况中主要安全设置未介绍系统型号、配置情况
P17页已添加配置型号
2
采煤方法为短壁式地下采掘法,辅以手采;坑木支护,通风方式叙述有误
P17页开采方式修改为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修改了通风方式及各机械型号
3
根据瓦斯参数测定报告,煤层瓦斯含量较高,为高瓦斯矿井定性错误
P18页已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只要煤层发生过突出事故就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重新定义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4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重点叙述防范措施
P76页已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要求叙述相应的防范措施
5
煤矿为无自燃发火倾向性,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P86页针对煤矿无自燃发火性的预防措施主要为外因防治措施
6
瓦斯致灾因素防治措施未涉及监测系统
P86页第9点建议以添加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7
局部通风机选用FBD№5.6/2×11型,配套电机2×75kw
P17页针对通风机已分为西风井和掘进工作面分别叙述
8
掘进工作面通风机型号叙述有误
P17页掘进工作面已参照矿井现况修改
9
矿井与威信县救护队签订抢险救援协议与后叙述的昭通市矿山救护队相矛盾
P21页已统一修改为威信县矿山救护队
10
井下分站能可靠的实现机电、瓦斯锁闭功能
P22页已增加叙述为当系统监测的有害参数超限时,该监控系统能自动报警,井下分站能按照事先给定的要求实现瓦斯超限断电报警、断电和复电控制功能,对掘进面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
11
人员定位系统未介绍清楚设备配置情况
P23页已增加KJ251A型矿用人员定位系统配置表
12
XX煤矿判定为高瓦斯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定性错误
报告中已统一修改为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3
文中出现山脚煤矿一词
已将结论中的山脚煤矿进行了修改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序号
刘志远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修改说明
1
报告适用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
报告已2017年4月补测物探日期为准
2
XX煤矿距威信县扎西镇公路前后距离不一致
P7页已重新叙述XX煤矿距威信县城直距约10km
3
物探测线精度未说明
P29页物探采用高密度电法进行勘测,勘测网度100~200m
4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综合成果图未说明区域积水量和积水面积,未划定警戒线
P63页已添加采空面积约281734.2m2,井下合计积水区面积约5872m2,以采空区平均采空高度2.8m计算,物探推测积水区约16442 m3,已重新划定警戒线
5
缺少小窑地质调查报告
已增添小窑地质调查报告
6
P5页XX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中等类,差一个型字
已改为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中等类型
7
物探可满足矿井初步设计和初采区的设计需求与后续可满足矿井设计、建设和生产需求不一致
已统一修改为可满足矿井设计、建设和生产需求,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8
XX煤矿主采煤层充水性图TC1是不是XX煤矿打的废斜井,应作说明
充水性图中TC1为早期探矿打的探槽,图纸已添加相应的图例
9
物探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8日,此日期后续变化不在物探之列,说法有误
已针对相应的日期进行了修改
10
采空区统计表中2010-1212.08有误
P63页采空区三已修改为2010.09~2012.08采空
11
矿井涌水量方法预算参数来自于本次调查实际成果,矿井实际排水资料为矿方长期观测,为半实测的参数,请说明半实测参数
P60页已修改为预算参数来自于本次调查的实测成果结合矿井实际排水资料及矿方长期观测数据(为多方数据的结合)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序号
杨复海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修改说明
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定性不准确
2003年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岩)层或经鉴定、认定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为突出煤(岩)层。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为突出矿井。已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只要煤层发生过突出事故就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重新定义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
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严格按照高瓦斯矿井来管理,必要时做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已定义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就没必要做煤与瓦斯突出鉴定
报告中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报告中已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定义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后续已删除高瓦斯矿井及突出鉴定相关内容
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二期工程应该完善瓦斯抽采系统
已根据矿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相应的核实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序号
罗成江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修改说明
1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目录章节标题错误(以往地质地质工作)
已重新修改目录和相应内容
2
P32页团而可以获得较丰富的关于地电断面结构特征的地质信息,应修改为因而
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为因而
3
针对煤矿巷道表述错误,图纸错误
已根据矿方提供的最新图纸进行了实际修改
4
针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普查结论不清晰
P98页已重新编制普查成果及针对普查结论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5
高瓦斯矿井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矛盾
已统一修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6
工作建议与本次工作部分矛盾,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编制
P105页下部工作建议已重新编制
7
普查结论中预防措施不具体,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
普查结论已根据没小结的结论进行相应内容的提取,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8
普查结论中应添加矿区的工程地质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及煤尘爆炸性等内容
P97页已针对本次普查的相应内容作出相应的总结,并已添加相应的内容
目 录
1 绪论 1
1.1 目的和任务 1
1.2 报告编写依据 2
1.3 煤矿概况 5
1. 4 主要灾害情况 19
1.5 本次工作评述 20
2 煤矿地质概况 34
2.1 地质勘探工程 34
2.2 地层 36
2.3 地质构造 41
2.4 岩浆岩 43
2.5 煤层与煤质 43
2.6 水文地质特征 47
3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54
3.1 水害致灾因素普查 54
3.2 瓦斯致灾因素普查 62
3.3 火灾致灾因素普查 74
3.4 动力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80
3.5 其他致灾因素普查 82
4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论及防范措施 83
4.1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论 83
4.2 存在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及防范措施 85
4.3 工作建议 89
附 图 目 录
顺序号
图号
图 名
比例尺
01
01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地形地质、水文地质及井上下对照图
1:2000
02
02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1:200
03
03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主采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
1:2000
04
04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主采煤层矿井充水性图
1:2000
05
05
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综合成果图
1:2000
附 表 目 录
1、井田内及周边小煤窑相关资料台账
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3、断层构造台账
4、年度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
5、开采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表
附 件 目 录
1、委托书
2、采矿许可证
3、矿方承诺书
4、勘查单位承诺书
5、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证书
6、煤层自然倾向性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III
1 绪论
1.1 目的和任务
根据《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意见》(云煤规划〔2015〕122号)要求,纳入各州(市)、单位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在建、生产矿井要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顶板等隐蔽致灾因素,以便于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结合煤矿致灾因素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蔽致灾因素或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生产安全。为此,XX煤矿特委托我单位(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三大队)在矿业权人合法采矿证(证号:C5300002010051120064213)范围内对威信县XX煤矿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我单位于二〇一七年在XX煤矿提供的《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及《威信县XX煤矿矿井扩建初步设计》等资料基础上,通过对矿山及周边地区各类井上、井下资料的搜集,并按云煤规划〔2015〕122号文件要求对转型升级后威信县XX煤矿矿区范围开展可行性工作,对煤矿的隐蔽性致灾因素开展综合排查,查明煤矿范围内的瓦斯、水、火、顶板等隐蔽致灾因素,并为矿井建设、生产管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治措施,为转型升级后的XX煤矿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并提交《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意见》(云煤规划〔2015〕122号文)的要求,结合煤矿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1、全面收集矿区以往地质勘探资料;
2、通过实地调查访问、物探、测量等方法,查明矿区范围内所有老窑、采空区、废弃井巷的位置、范围、形成时间和积水状况,查清区内可能导水或含水的断层、裂隙和褶曲等地质构造,查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3、查明矿井瓦斯等级、煤层瓦斯含量、压力等各参数,分析矿井瓦斯赋存规律,并提出预防性措施;
5、查明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井下火区和火灾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性等,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6、查明煤层顶底板的工程地质条件,并提出预防性措施;
7、查明其它如地震、冲击地压等的基本情况。
8、编制《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1.2 报告编写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2.1.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地面普查现状和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煤安监司函技装〔2013〕11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云政办发〔20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5)《云南省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实施暂行办法》(云煤安发〔2014〕99号);
(6)《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意见文件》(云煤规划〔2015〕112号);
(7)《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昭通市(威信县)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云煤整审〔2014〕27号);
(8)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云国土资矿〔2015〕106号”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昭通市威信县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第三次审查意见;
(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规程》(总局令第87号);
(1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12)《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13)《煤炭矿井设计防灭火规范》(GB51078-2015);
(14)《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
(15)《煤矿矿井防治水设计规范》(GB51070-2014);
(16)《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字〔2000〕第81号)。
1.2.1.2 技术标准
(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2001);
(2)《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范》(MT/T 898-2000);
(3)《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91);
(4)《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类规范》(MT/T 773-1998);
(5)《煤矿采区或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分类》(GB/ T22205-2008);
(6)《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GB14158-93);
(7)《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80)(煤地字第638号);
(8)《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80)(煤地字第638号);
(9)《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80)(煤地字第638号);
(10)《地面高密度电磁法技术规程》(DZ/T 0187-1997);
(11)《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 898-2000);
(12)《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DZ/T 0072-93);
(13)《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DZ/T 0073-93);
(14)《物化探工程测量规程》(D2/T 0153-95);
(15)《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87)(煤地字第746号);
(16)《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MT/T 638-1996);
(17)《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 3250-2009);
(18)《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测定方法》(AQ/T 1065-2008);
(19)《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Δp)测定方法》(AQ 1080-2009);
(20)《煤的坚固性系数测定方法 》(MT 49-1987);
(2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 1024-2006);
1.2.2 技术资料评述
为保障本次普查工作的有效性,本次普查认真收集并分析研究煤矿已有的技术资料,井田范围内某种隐蔽致灾因素在以前的地质勘查过程中已查明的并且企业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材料证明的,直接应用文书材料上的结论,具体有:
1、云南省煤田地质局2010年11月编制的《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云南省煤田地质局2011年09月在划定矿区范围内编制的《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煤炭行业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云工信煤技审〔2011〕32号评审通过,该报告可以作为基础资料对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分析论证;
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2010年1月编制的《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4、昭通大地工程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1月编制的《威信县XX煤矿矿井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
5、煤矿2008年、2011年、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证书;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2016年11月检测的C5煤层自燃倾向性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该检验站具有煤层化验鉴定的资质,其鉴定结果属于合法有效;
6、矿方提供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证及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由此本次普查的所有技术资料都按有关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整理,所有技术资料均合法有效,编制单位资质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意见》(云煤规划〔2015〕122号)文件要求,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准确。
1.3 煤矿概况
1.3.1 交通位置与自然地理
威信县XX煤矿位于威信县城西259°方位,距威信县城直距约10km,地处威信县扎西镇墨黑办事处境内。
煤矿转型升级后地理坐标两极值为:
东经:104°56′15″~104°57′50″;
北纬:27°50′00″~27°50′41″。
有5km矿区公路与镇雄至威信省道连接,经威信县城向东可达四川叙永、泸州,通隆(昌)毕(节)高速公路及长江水运;往南可达镇雄、贵州威宁;向北可往四川珙县、宜宾,通内(江)宜(宾)高速公路及内(江)昆(明)铁路、长江水运;向西经罗坎、牛街至盐津通渝昆高速公路水麻段、内(江)昆(明)铁路。拟建的成(都)贵(阳)高速铁路将在威信设站,交通方便(图1-1)。
矿区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地处云贵高原北部边缘缓冲部,境内高峰林立,沟壑纵横,地表崎岖,地势中间高,四边低,标高一般+1700~+1300m,矿区最高点为矿区中部的山峰,标高+1715.9m,最低点位于矿区东部,标高+1274.5m,矿区相对高差达441.4m,地貌类型属低中山地貌。
矿区内无常年性地表水体存在,有少量季节性冲沟,洪水期有少量地表水沿斜坡和山沟排泄,地表水体流入新芬河,汇入南广河,属长江水系,对矿井开采无直接影响,矿区范围内无湖泊、沼泽的分布。
矿区属高原性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每年10月至次年的3月为霜冻期,5~11月份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可达984.56mm,占全年降雨量的80%。全年平均降水量为1230.7mm,蒸发量为972.1mm,日最大降雨量为68.0mm。区内最低气温为-5.6℃,最高气温为36.0℃,年平均气温为12.6℃。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威信县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分组为第一组。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矿区属较稳定区,地震对区内山体稳定性影响不大。
图1-1 XX煤矿交通位置
1.3.2 开采简况及近邻关系
1.3.2.1 建矿历史
XX煤矿为私营企业,于1992年建矿,1993年投入生产;经过2002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
依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昭通市威信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2008〕28号),XX煤矿整合富华煤矿(表1-1),整合后的XX煤矿矿区范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11月19日以“(滇)矿复〔2010〕第224号”予以批复,扩界后的矿区范围由1~15号拐点圈闭,矿区面积1.9842km2。
表1-1 原富华煤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东经
北纬
1
3080660.00
35494705.00
104°56′46″
27°50′20″
2
3080670.00
35495305.00
104°57′08″
27°50′20″
3
3080028.00
35495305.00
104°57′08″
27°50′00″
4
3080028.00
35494663.70
104°56′45″
27°50′00″
5
3080028.40
35493842.80
104°56′15″
27°50′00″
6
3080951.80
35493843.30
104°56′15″
27°50′30″
备注
矿区面积:1.0525 km2 开采深度:+1530~+1280m
2013年7月12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1~8号拐点圈定,面积1.0244km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2。
表1-2 2013年XX煤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东经
北纬
1
3081300.00
35496120.00
104°57′38″
27°50′41″
2
3080890.00
35496320.00
104°57′46″
27°50′28″
3
3080837.00
35496445.00
104°57′50″
27°50′26″
4
3080458.00
35497291.00
104°58′21″
27°50′14″
5
3080300.00
35495662.00
104°57′21″
27°50′09″
6
3080198.00
35495400.00
104°57′12″
27°50′06″
7
3080986.00
35495400.00
104°57′12″
27°50′31″
8
3081060.00
35495510.00
104°57′16″
27°50′34″
备注
矿区面积:1.0244 km2 开采深度:+1330~+1280m
按《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昭通市(威信县)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云煤整审〔2014〕27号),XX煤矿属改造升级类矿井,生产规模确定为15万吨/年。
2014年10月XX煤矿向国土资源厅申请了延长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预留期,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1月19号,矿区东西走向长约2.43km,南北倾斜宽约0.82km,面积1.9842km2,许可开采标高+1500~+1150m。
2015年9月30日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新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1~15号拐点圈定(表1-3),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1.9842km2,有效期限至2017年9月30日。
表1-3 XX煤矿现采矿许可证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
54北京坐标系
80西安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X坐标
Y坐标
1
3081300.00
35496120.00
3081243.00
35496040.00
2
3080890.00
35496320.00
3080833.00
35496240.00
3
3080837.00
35496455.00
3080780.00
35496365.00
4
3080458.00
35496291.00
3080401.00
35496211.00
5
3080300.00
35495662.00
3080243.00
35495582.00
6
3080250.00
35495534.00
3080193.00
35495454.00
7
3079896.70
35495671.00
3079840.70
35495591.00
8
3079830.50
35495289.00
3079744.50
35495209.00
9
3080028.00
35495246.00
3079971.00
35495166.00
10
3080028.40
35493843.00
3079971.40
35493763.00
11
3080951.80
35493843.00
3080895.80
35493763.00
12
3080660.00
35494705.00
3080603.00
35494625.00
13
3080670.00
35495305.00
3080613.00
35495225.00
14
3080986.00
35495400.00
3080929.00
35495320.00
15
3081060.00
35495510.00
3081003.00
35495430.00
备注
矿区面积:1.9842km2 开采深度:+1500~+1150m
1.3.2.2 矿区储量
根据2011年09月云南省煤田地质局在划定矿区范围内编制的《云南省威信县XX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云工信煤技审〔2011〕32号),根据评审结论:截止2011年08月底,矿井保有资源/储量462万吨,其中122b类170万吨,332类69万吨,333类223万吨。
1.3.2.3 周边矿权设置
矿区北西有一眼寨煤矿,北东面与沟头煤矿相邻,煤矿之间矿界关系明确,彼此无矿权纠纷,详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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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威信县XX煤矿相邻矿界关系示意图
1.3.3 主要生产系统
矿区范围内现有四个井筒,分别是主斜井、副斜井、东翼回风平硐和西翼回风斜井。西翼回风斜井位于矿区西南部,其余井筒均位于矿区南部。
主斜井井口坐标:X=3079859.98,Y=35495291.32,Z=+1330.32m,方位角333°,井筒倾角12°,长度约307m,为底板斜井,与煤层走向斜交。采用半圆拱断面,主要采用锚喷支护,局部为砌碹支护,断面积8.12m2,现施工维护情况较好。
副斜井井口坐标:X=3079899.40,Y=35495224.65,Z=+1332.15m,方位角333°,井筒倾角17°,长度约135m,与煤层走向斜交。采用半圆拱断面,主要采用锚喷支护,局部为砌碹支护,断面积5.21m2,现施工维护情况较好。
东翼回风平硐井口坐标:X=3079878.72,Y=35495469.22,Z=+1368.55m,方位角18°,长度约86m,与煤层走向斜交。采用半圆拱断面,主要采用锚喷支护,局部为砌碹支护,断面积5.35m2,现施工维护情况较好。
西翼回风斜井井口坐标:X=3080070.12,Y=35494375.90,Z=+1500.16m,方位角201°,井筒倾角25°,长度约398m,为底板斜井,与煤层走向基本垂直。采用半圆拱断面,主要采用锚喷支护,局部为砌碹支护,断面积8.12m2,现施工维护情况较好。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开拓巷道主要采用锚喷支护,局部为砌碹支护,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C5煤层煤厚1.82~2.35m,平均厚度1.94m,煤层倾角20°~37°,平均倾角32°,地质条件简单,开采技术条件较好。为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确定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普通机械化开采工艺,采煤机采煤,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铰接顶梁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全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根据矿井的开拓部署及通风方式,新鲜风流由主斜井、副斜井进入,经+1286m运输大巷、一采区下部车场、一采区轨道上山、一采区运输行人上山,经运输石门进入工作面运输机巷至工作面;污风经工作面回风巷、回风石门,通过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排出地面,西风井已安设了两台FBCDZNo16/2×75(B)型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电机功率2×75kW、风量28.3~62.8m3/s、风压602~2650Pa,配套电机型号:YBFe315S-6。
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掘进工作面选用FBD№5.6/2×11型矿用防爆轴流局部通风机配阻燃、抗静电胶质风筒进行压入式通风,新鲜风流由轨道上山(运输行人上山)供给,污风经回风石门、通过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排出地面。
矿井现有开采系统为斜井开拓,投产时为上山开采,矿井涌水通过+1286m运输大巷,主斜井流入主斜井临时水仓(主水仓尚未建设完善),选用两台MD12-25×4型多级水泵进行机械排水。
矿井现有3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台FHOGD-132F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额定功率为132kW,排气压力0.7MPa,排气量24.5m3/min;2台FHOGD-90F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0.8MPa,排气量16m3/min。
矿井现为双回路供电,一回电源来自威信110/35/10kV变电站,线路规格LGJ-95mm2,供电距离5km。另一回电源来自三桃35/10kV变电站,线路规格LGJ-95mm2,供电距离5km。
1.3.4 主要安全设施
1.3.4.1 瓦斯防治系统
XX煤矿于2003年09月29日掘进工作面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C5煤层),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第三条规定: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称为突出煤层,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称为突出矿井,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矿井现已筹建完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并制定了相应的区域综合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矿井建立了瓦斯检查和安全监测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和安全监测日报表有审查签字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矿井安装有一套KJ76N型监控系统,在掘进迎头安设有瓦斯传感器,通风处安设有开停传感器,形成了瓦斯检查员检测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要求,煤矿在突出煤层采掘活动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远距离放炮、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系统、反向风门和压缩氧自救器等。
另外,矿井配动态检测设备,如便携式瓦检仪、低浓度光学瓦检仪、高浓度光学瓦检仪、一氧化碳检定器等,并定期校验。对井下有关地点,特别是采掘工作面的瓦斯要加强检测,以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1.3.4.2 防尘系统
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2016年11月对C5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论为C5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矿井建有防尘供水系统,制定了综合防尘措施,建立了综合防尘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该矿井生产用水水源主要来自井下排出之水,经估算,井下消防、防尘洒水用水量为100t/d。井下主干管采用Φ80mm管径的热轧钢管,由回风斜井进入井下,向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各用水点提供用水。
在转载点设置洒水器,在掘进工作面设置喷雾器。在井下主要巷道每隔100m设置DN50的支管和阀门各一个,管口配有消防水龙带快速接头,供井下消防及冲洗巷道使用。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距工作面40m的地方、掘进巷道距工作面30m的地方设置净化风流水幕装置。
1.3.4.3 防火系统
本矿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邻近矿井无煤层自燃倾向,预测该矿在现水平开采过程中无发生煤层自燃倾向的可能性,但开采时须遵守相关规定,加强防灭火工作,对采空区应及时密闭防止漏风。
矿井所采煤层按不易自燃煤层进行设计,矿井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主要是外因火灾,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在生产中除应加强对外因火灾的早期预防、监测和实施各种防灭火措施外,还应定期对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进行鉴定。
另外矿井在西风井附近+1500m处建有200m3高位水池二个,主要供主井工业场地及井下消防、防尘、洒水用,由此高位水池静压向井下各用水点供水。井下主干管采用规格为D108×4.0mm的普通无缝钢管,支管采用D57×3.5mm的无缝钢管,由西风井进入井下,沿井下各巷道铺设向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各用水点提供用水。在井下机电硐室、地面库房、办公场所等地点均设置灭火器及消防栓。
1.3.4.4 防治水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口背面系山坡,为保证矿井安全,在井口背面大致沿地形等高线并保持适宜的坡度设置拦截水沟,同时在各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排水沟,将山洪引出工业场地外,以防爆雨、山洪直接从井口灌入井下。
矿井各巷道均设有排水沟,采区内涌水通过+1286m运输大巷排水沟流入主斜井临时水仓(主水仓尚未建设完善),用两台MD12-25×4型多级水泵进行机械排水将水排出井外,针对于矿井井下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井下巷道均设有排水沟,同时定期清理水沟,保持流水畅通。
(2)加强井下各涌水点的监测管理工作。
根据初步设计矿井需设立水害防治机构,建立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发生淹井事故紧急撤人制度,并绘制避灾路线图,以保证矿井施工安全及今后矿井建成后的安全生产。
1.3.4.5 应急救援
煤矿与威信县矿山救护队(地点位于威信县城区)签定了抢险救援协议。根据云南省关于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的建设规划,本矿设立了矿山兼职救护队,定员9人(救护队队长由防突副矿长担任,救护队员均为兼职人员)。救护队装备按兼职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配备,设备主要有压缩氧自救器、自动苏生器、呼吸器校验仪、自救器气密检查仪、一氧化碳检定器、氧气充填泵、氧气检定器、采气样工具、自动苏生器专用校验仪、呼吸器干燥装置、瓦斯检定器、灾区电话等技术装备配备。
当矿井发生灾害时,兼职救护小队救护人员能够及时进入矿井进行抢救,并配合威信县矿山救护队进行抢险救灾。人员由符合条件的工人、技术人员和干部组成,直属矿长领导,技术上受矿总工程师和专业救护队领导。
矿山兼职救护队必须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3.4.6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10号),本矿井设置有完善的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本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矿井设置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根据初步设计矿井投产时升级改造现有的一套KJ76N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时,共设立KJ76N型监控分站15个,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184个,在1151采煤工作面设置瓦斯传感器1台、采面上隅角设瓦斯传感器各1台、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流设瓦斯传感器1台、工作面进风巷回风流设瓦斯传感器1台、在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各设置瓦斯传感器一台、在回风平硐风站、两掘进工作面回风倒合流处、掘进工作面与回风采工作面回风合流处、避难硐室外及生存室内、瓦斯抽采泵房内、瓦斯抽采泵输入管、瓦斯抽采泵输出管等处各设1台瓦斯传感器。
当系统监测的有害参数超限时,该监控系统能自动报警,井下分站能按照事先给定的要求实现瓦斯超限断电报警、断电和复电控制功能,对掘进面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具备对被控开关断电状态监测功能(包括逻辑判断、记录存盘等)。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按《煤炭产业政策》(2008年第80号公告)的要求,设置井下人员监测系统。
矿井设有KJ76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情况,因此井下人员监测系统选用KJ251A型矿用人员管理系统,本系统遵循"统一发卡、统一装备、统一管理"的原则,按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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