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193252 上传时间:2024-04-18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460.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DB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DB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DB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DB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07.040 CCS A 75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882024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 Production procedures for geographic entity data 2024-02-04 发布 2024-05-04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1988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时空基准.1 空间参照系.1 时间参照系.1 5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2 生产流程.2 数据收集分析及预处理.3 生产方案配置.3 数据提取编辑.4 数据检查.12

2、 6 成果提交.13 数据成果.13 资料成果.13 附录A (资料性)数据源分析表.14 附录B (资料性)拓扑关系合理性检查.15 参考文献.16 DB 64/T 1988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成果质量检验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车一鸣、李万民、刘茜、李鹏、张永庭、苏赛、

3、安明伟、吴天全、张云、韩丹、张静静、蔡文婧、史长斌、黄冠德、李强、姚岐、佘伦、马浩、王茹、郭建林、窦晓刚、陈雪荣、叶立、蒋巍、张世轩、张淑霞、段松贺、黄福华、李蕊娟、刘晓东、王静怡。DB 64/T 19882024 1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实体数据的生产技术方案以及自然地理实体、人工地理实体和管理地理实体的实体化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理实体数据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917

4、2017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7693.12008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DB64/T 19872024 地理实体数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69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地理实体 geographic entity 现实世界中占据一定且连续的空间位置、单独具有同一属性或完整功能的自然地物、人工设施及地理单元。地名 geographical name 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来源:GB/T 17693.12008,2.1 聚落 settlement 人类生

5、活和生产活动的聚居场所,各种形式聚居地的总称,泛指所有类型的居民点。4 时空基准 空间参照系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时间参照系 本文件所有数据的日期和时间表示应符合GB/T 7408-2005的规定。DB 64/T 19882024 2 5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 生产流程 5.1.1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应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主要数据源,通过数据抽取、编辑等手段完成,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等数据集,作为生产时的辅助参考。5.1.2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流程如图 1

6、所示。数据收集分析及预处理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预处理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图幅接边检查修改生产方案配置数据源定义创建实体模板库抽取方案定义数据提取编辑实体数据提取实体数据编辑内业补充采集外业核查现有数据实体化实体数据补充采集地理实体数据合格不合格数据检查 图1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流程 DB 64/T 19882024 3 5.1.3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及预处理、生产方案配置、数据提取编辑、数据检查等四个环节:a)数据收集分析及预处理环节包括收集整理用于生产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各类辅助参考数据,综合分析各类数据集的特性,规划每一类数据最适宜的用途,并完成数据预处理等工作;b)生产方案配

7、置环节包括按地理实体数据规范相关规定,配置地理实体库体结构、定义生产数据源与地理实体库的映射关系等。c)数据提取编辑环节是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流程的核心,主要完成传统地理信息数据的地理实体化改造,通过地理实体生产工具对以基础地理信息为主的源数据进行提取和编辑,以及对面向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而增设的地理实体分类进行补采。d)数据检查环节是对生产出来的地理实体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若合格则形成地理实体成果数据,若不合格则返回上一环节修改。数据收集分析及预处理 5.2.1 数据收集 收集可用于地理实体数据生产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用于参考的各类辅助数据,例如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国家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遥感影像数据以及各类专题数据等。5.2.2 数据分析 按地理实体的类别特征和质量要求对源数据的格式、坐标系、数据详情、数据范围、可利用类型等进行综合考量,形成数据源分析表。数据源分析表详见附录A。5.2.3 数据预处理 数据预处理包括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分幅数据融合接边和拓扑检查修改,其中:a)格式转换:将数据转换为统一格式;b)坐标转换:将数据转换为统一空间坐标系;c)分幅数据融合接边:将以标准分幅存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融合,并对接边位置的

9、线和面要素进行连接、合并等接边处理;d)拓扑检查修改:对源数据的点、线、面进行拓扑检查。生产方案配置 5.3.1 创建实体模板库 按照宁夏地理实体数据规范规定的分类、分层及属性,创建地理实体模板库,包含地理实体的所有数据图层及属性字段。5.3.2 数据抽取方案 5.3.2.1 制作地理实体数据与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映射表,规范数据抽取过程中地理信息要素的图形、属性信息与地理实体数据的对应关系。5.3.2.2 数据抽取方案说明如表 1 所示。DB 64/T 19882024 4 表1 数据抽取方案说明 属性分类 说明 生产数据源 定义生产数据源和数据过滤条件。地理实体模板库 定义目标地理实体图层以及

10、地理实体分类代码,在按照抽取方案进行数据抽取时,会给目标地理实体赋予相应的地理实体分类代码。字段映射 字段映射规则设置。5.3.2.3 数据抽取方案示例如表 2 所示。表 2 数据抽取方案示例 基础地理数据 地理实体 分类 分层 分类代码 属性字段 几何特征 分类 分层 分类代码 属性字段 几何特征 一般房屋 RESA 3103003 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面 TYPE TYPE BRGLEV BRGLEV 简易房屋 RESA 3103033 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T

11、YPE TYPE 架空房屋、吊脚楼 RESA 3108003 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TYPE TYPE BRGLEV BRGLEV 棚房 RESA 3106003 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地面窑洞 RESA 3110013 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地下窑洞 RESA 3110023 GB 范围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蒙古包、放牧点 RESA 3110033

12、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PERIOD PERIOD 厕所 RFCA 3406013 GB 轮廓线构面 房屋 RG_JGZW_A 230400 SOURCECLASSID 数据提取编辑 5.4.1 提取编辑流程 数据提取编辑包括现有数据实体化和实体数据补充采集两种,其中:a)现有数据实体化应根据地理实体的要求对以基础地理信息为主的源数据进行提取和编辑,依据数据抽取方案将以基础地理信息为主的源数据抽取到地理实体模板库中,经过图形编辑,属性编辑,处理形成完整的地理实体数据。数据提取编辑具体流程如图 2 所示。DB 64/T 1988202

13、4 5 生产数据源数据抽取地理实体数据图形编辑属性编辑地理实体模版库抽取方案 图2 地理实体数据提取编辑流程 b)实体数据补充采集应对面向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而增设的地理实体分类进行内业补充采集,地理实体数据补充采集分为内业补充采集和外业核查两种:对面向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而增设的地理实体分类应进行内业补充采集,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采集内容包括村落、院落、交叉路口、路段、露天操作场等。对于数据中缺失的重要属性信息应进行外业核查调绘,例如院落地址、道路名称等重要属性信息。5.4.2 自然地理实体要求 5.4.2.1 空间数据要求 自然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要求如下:a)山体实体空间数据要求如下

14、:依据数据抽取方案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与山体有关的地名点抽取到山体图层,并将地名点对应到地理实体二级类和三级类。b)水系实体空间数据要求如下:依据数据抽取方案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对应的图形和属性抽取到水系图层;河流实体的图形不应因其他地物(如桥梁、漫水路面、堤坝、岛、沙洲等)出现中断或空洞;河流流到地下部分时是断开的,应参考影像或逻辑判断将两端河段连接形成完整的河流面;两条河流相交,为了保证河流完整性,允许交汇处重叠;河流实体的图形应能表现水系实体之间的连通性。河流线实体应构成连通的水系网络。在支流汇入干流或河流汇入湖泊、水库等水系交汇处,汇入其他水系实体且不再流出的河流,其面图形应在河口截断

15、;支流汇入干流的情况下,支流的线实体需延伸直至与干流的线实体相交;同名河流不连通,无法判断的,应保持原样无需处理;DB 64/T 19882024 6 山区河流中有名称的河流分流出的分散无序河流,应按照整体构建;山区河流应依据主要河流骨架,参考影像构建集水区;河流面图形和河流线图形应一一对应;对于无名称的河流,应参考影像或逻辑判断进行地理实体构建;数据源中以线图形表达的单线河流,可仅以线图形表示,无需补充构面;瀑布、跌水实体应使用线图形表达,线图形为瀑布、跌水起始处的河流横截面连线;湖泊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依据湖泊边界构面,此面图形不应因其他地物(如岛、沙洲、桥梁等)出现空洞。c)植被与土质

16、实体空间数据要求如下:依据数据抽取方案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植被与土质面图形和属性抽取到植被与土质图层;植被实体的图形不应因其他地物(如信号塔、路灯、温室大棚等)出现中断或空洞;耕地实体按照权属分割作为地理实体分割粒度的第一原则,应利用农经权权属信息分割基础地理耕地面作为耕地实体图形的表达;按照权属分割作为地理实体分割粒度的第一原则,应将跨院落的植被切割开。5.4.2.2 属性数据要求 自然地理实体属性数据要求如下:应将常年湖、时令湖、干涸湖,作为水文信息记录在属性中;地理实体存续时间应根据影像时间进行填写;同一河流实体的面图形和线图形除数据源分类码外其它属性值应保持一致;位于院落内的植被实体,

17、植被实体管理者应为对应院落管理者;利用农经权权属信息分割形成的耕地实体,植被实体管理者应为对应农经权承包方;应根据山体、水系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应根据植被与土质属性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5.4.2.3 关系要求 自然地理实体关系要求如下:沙洲、岛、水中滩、岸滩需记录其与所属河流之间的归属关系;制水坝、加固岸需记录其与所属河流之间的附属关系;植被需记录其与所属的院落/场地之间的归属关系。5.4.3 人工地理实体要求 5.4.3.1 空间数据要求 人工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要求如下:a)水库、池塘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水库面、池塘面图形和属性抽取到水

18、利图层;水库、池塘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依据水库、池塘边界构面,此面图形不应因其他地物(如岛、沙洲、桥梁等)出现空洞。b)沟渠、水利设施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沟渠、水利设施对应图形和属性抽取到水利图层;沟渠实体应使用面和线表达,沟渠实体的面图形为渠道或过水通道的完整范围面或水平投影面,线图形为与沟渠面实体对应的线实体;DB 64/T 19882024 7 沟渠实体的图形应完整表达从渠首到渠尾的范围,不应因其他地物(如道路、桥梁、输水渡槽、涵洞等)出现中断;两条沟渠相交,为了保证沟渠完整性,允许交汇处重叠;沟渠实体的图形应能表现水系实体之间的连通性。沟渠的线图形应构成连通的水系网络。在斗(农

19、)渠汇入支渠、支渠汇入干渠等水系交汇处,汇入其他水系实体且不再流出的沟渠,其面图形应在交汇处截断,支渠的线图形需延伸直至与干渠的线图形相交;对于无名称的沟渠,应参考影像或逻辑判断进行地理实体构建;同名沟渠不连通,无法判断的,应保持原样无需处理;沟渠面图形和沟渠线图形应一一对应;数据源中以线图形表达的单线沟渠、地下渠、输水隧道、涵洞、水闸等,可仅以线图形表示,无需补充构面。c)铁路实体:铁路线路使用线图形表达。d)公路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公路面和公路线图形和属性抽取到公路图层;公路实体中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道路应按 GB/T 9172017 规定的命名或编号构建,使用面图形和

20、线图形表达。面图形为公路道路的完整范围面,线图形为与公路面实体对应的公路线实体;公路实体的图形应完整,不应因其他地物(如其他道路、桥梁、隧道以及道路内部的隔离带等)出现中断或空洞;公路与城市道路共线时,公路与城市道路应分别表达;公路面图形和公路线图形应一一对应。e)轨道交通实体: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线路、磁浮铁轨实体应按名称构建,使用线图形表达。架空轨道交通分别构建桥梁实体和轨道交通实体。f)城市道路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城市道路面和城市道路线图形抽取到城市道路图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辅路实体应按道路名称构建,使用面图形和线图形表达。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辅路实

21、体的面图形为道路的完整范围面,线图形为与道路面对应的线图形;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辅路、内部道路的图形应完整,不应因其他地物(如其他道路、桥梁、隧道以及道路内部的隔离带等)出现中断或空洞;存在高架路段的城市道路,高架部分和地面部分应视为两个实体分别表达;城市道路实体的图形应能表现城市道路实体之间的连通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辅路、内部道路应构成连通的道路网络;对于无名称的城市道路,应参考影像或逻辑判断进行地理实体构建;对于内部道路,若有名称,则根据名称构建内部道路实体;若无名称但相连,则构成一个整体;若无名称但不相连,则分别构建;城市道路与公路共线时,城市道路与公路应

22、分别表达;城市道路面图形和城市道路线图形应一一对应;数据源中以线图形表达的单线城市道路,可仅以线图形表示,无需补充构面。g)乡村道路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乡村道路面和乡村道路线图形抽取到乡村道路图层;DB 64/T 19882024 8 乡村道路实体应按道路名称构建,使用面图形和线图形表达。乡村道路实体的面图形为道路的完整范围面,线图形为与乡村道路面对应的线图形;乡村道路的图形应完整,不应因其他地物(如其他道路、桥梁、道路内部的隔离带等)出现中断或空洞;乡村道路实体的图形应能表现乡村道路实体之间的连通性,乡村道路实体应构成连通的道路网络;对于无名称的乡村道路,应参考影像或逻辑判断进行地理实

23、体构建;村庄中乡村道路应作为整体进行构建;乡村道路面图形和乡村道路线图形应一一对应;数据源中以线图形表达的单线乡村道路,可仅以线图形表示,无需补充构面。h)其它通道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其它通道图形抽取到其它通道图层;为保证隧道连通性,在隧道经过地下部分时,应参考影像或逻辑判断将两端隧道连接形成完整的隧道面。i)交通设施实体:火车站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面图形为包括火车站主体建筑、站台、站前广场等组成部分的完整范围面;机场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面图形为包括航站楼、停机坪、飞机跑道等在内的机场全部占地范围;水运港客运站、水运港货运站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面图形为包括广场、站点主体建筑、站内码

24、头和停泊场等组成部分的完整范围面;渡口、码头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停车场、收费站、服务区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j)路段路口实体:交叉路口、环形路口实体应使用面图形表达,交叉路口、环形路口的面图形为两条或多条道路相交时交叉处的范围;两条相交的城市道路,其中一条没有名称或同时没有名称时不做路口;路口中间因花坛或绿化带等将路口面实体分割开的应将面补充完整;路段应使用面图形表达,路段的面图形为快速路、高架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实体在交叉路口、环形路口或互通、立交桥之间的面图形。k)村落实体:村落实体的面图形应以自然村、村小组等为单元构建;村落实体的范围应参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中城镇村用地以及外

25、围道路、沟渠、院落等范围构建;村落面需保持图形的完整性,当道路、河流横穿村落时,应将道路、河流包含到村落中,确保面图形闭合;村落中的其他各类聚落实体不得超出村落边界;零星的房屋,低于 10 栋且没有名称的可不构建村落。l)院落实体:将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不动产宗地、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中的单位院落用地范围、地名点、影像等作为参考数据源加载到图层中,依据房屋(面)、围墙(线)、场地(面)、植被(面)等对院落进行勾绘,建筑物实体不能单独作为院落实体的划分依据;DB 64/T 19882024 9 相同类别院落实体的面图形之间不得交叉。不同类别的院

26、落实体面图形之间可存在包含关系,但不得超出边界;同一居住小区院落中有明显地物分割的公寓区和别墅区等应分别视为两个不同实体分别构面;在构建院落实体过程中,如果地籍调查成果的宗地范围内包含有多个单位院落,并存在线状地物(如围墙)可以进行院落划分的,应分别构建多个院落;对于无法划分的,应构建以最大范围的围墙、栅栏、房屋等地物围成的院落面;单一院落实体需保持面图形的完整性,当道路、河流穿过院落时,应将道路、河流包含到院落中,确保面图形闭合;院落中建筑物实体的图形不得超出院落实体图形的边界;农村无院墙的独立房屋不构建院落实体。m)场地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场地图形和属性抽取到场地图层;单一场地面需保

27、持图形的完整性,当内部道路横穿场地时,应将内部道路包含到场地中,确保面图形闭合;场地面需保持图形的完整性,应以最大范围提取场地的面图形,并填补房屋、吊车、露天设备等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实体所占的范围;工业园区内的露天堆场、露天操作场,需参考影像、房屋、围墙、植被、内部道路等数据补采。n)建筑物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房屋图形和属性抽取到建筑物图层;房屋实体的面图形为能够独立标识房屋外轮廓的封闭多边形,飘楼、通风口、柱廊、台阶、悬空通廊等房屋附属物不构成房屋实体;由裙楼和多个塔楼组成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分别构建实体;住宅小区内住宅和沿街商铺上下相连时,应按底层商铺范围构建建筑物整体的面图形,沿街

28、商铺楼和各住宅楼也作为实体单独构建图形;参考不动产自然幢数据,若一个自然幢由多个不同层数或不同建筑结构的房屋面组成,则应提取一个外轮廓面图形作为房屋实体面;房屋相连但属于不同权属时应分别构面;房屋实体仅包括建成房屋;建筑物内部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不单独构建实体;无法判断是否为一个房屋实体的房屋面,保持原样无需处理。o)构筑物、地下空间、城镇绿地实体: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构筑物、地下空间和城镇绿地图形和属性分别抽取到构筑物、地下空间和城镇绿地图层;企业和居住小区院落应构建院门实体;通过围墙缺口、成对的门墩等较为明显的特征,结合院落范围判断院门位置,由门墩组成的院门,通过门墩的连线构建院门实体;

29、没有门墩的院门,以门洞或围墙端点连线构建院门实体;院门的线图形应落在院落实体范围内或边界上;一个院落实体可以包含多个院门实体;应将城镇绿地按照院落边界切割。p)管线实体:DB 64/T 19882024 10 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管线图形和属性抽取到管线图层;按照名称构建管线实体,使用线图形表达,同一条线路应完整连通;无名称的管线,保持原样无需处理。5.4.3.2 属性数据要求 人工地理实体属性数据要求如下:a)水利实体:同一沟渠实体的面图形和线图形除数据源分类码外其它属性值应保持一致;地理实体存续时间根据影像时间进行填写;根据水利实体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b)交通实

30、体:公路名称和道路编号必须填写(尽量填写其中文名字全称,在缺少相关参考资料或无名称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道路编号填写地理实体名称);同一城市道路实体的面图形和线图形除数据源分类码外其它属性值应保持一致;同一道路不同路段的宽度、车道数、材质等存在不同时,按主要属性填写;交叉路口的名称使用与路口的格式进行组织,环形路口的名称可填写常用名称,如新庄广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路段名称使用(|至|)的格式进行组织。当城市道路起点为立交桥时,起始路段的名称按(至|)的格式进行组织;高架路的路段名称使用(至)的格式组织;路段命名时,若一端处遇到两条道路时,填写为 A 路(B 路至 C 路、D 路);路

31、段命名时,若一端无路口,则按照延伸方向填写,例如 A 路(B 路以东)。方向包括东、西、南、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交通实体的属性,除直接从数据源抽取到的外,还应根据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等参考数据源确定道路名称、道路宽度、桥梁名称等属性;根据图形来源填写交通实体的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c)村落实体:村落实体的名称填写行政村或行政村小组名称,有自然村名称的填写到自然村名称字段中;村落实体的名称,应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居民地及设施大类中的标注点、注记(包括但不限于村小组、村名等)确定村落名称。d)院落实体:院落实体的属性,除直接从数据源抽取到的外,还应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居

32、民地及设施大类中的标注点、注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公园/陵园/动物园/植物园/剧院等)及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地名地址等参考数据源确定院落的名称和管理者;根据院落内部建筑物或查阅电子地图,补充院落名称信息;院落实体的名称优先按权属资料填写;根据院落属性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e)场地实体:DB 64/T 19882024 11 场地实体的属性,除直接从数据源抽取到的外,还应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居民地及设施大类中的标注点、注记及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地名地址等参考数据源确定场地的用途和管理者;查阅电子地图,补充场地名

33、称信息;根据场地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f)建筑物实体:房屋实体的属性,除直接从数据源抽取到的外,还应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的注记、不动产自然幢、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房屋、地名地址等参考数据源确定房屋的名称和管理者;查阅电子地图,补充房屋名称与用途属性信息;层数和建筑结构以最高房屋为准;位于院落内的房屋实体,房屋实体管理者为对应院落实体管理者;根据房屋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g)构筑物、地下空间、城镇绿地实体:构筑物实体的属性来源于各政府部门相关资料、地名地址、以及兴趣点;院门名称命名规则:以实际情况命名,如南

34、门、北门,增加所属院落字段;若院落只有一个院门,命名为 xxx 院落院门;暂时获取不到名称的院门,填写“未知”;位于院落内的构筑物、城镇绿地实体,管理者为对应院落管理者;根据构筑物、地下空间、城镇绿地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h)管线实体:根据管线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5.4.3.3 关系要求 人工地理实体属性数据要求如下:a)水利实体:输水渡槽、输水隧道、倒虹吸、涵洞需要记录其与所属沟渠之间的附属关系;水闸、渠首、抽水机、扬水站、泵站需要记录其与所属沟渠之间的附属关系;水闸、渠首、出水口需要记录其与两个或多个水系地理实体之间的连接关系;干渠需要

35、记录其与支渠的流向关系。支渠需要记录其与斗(农)渠的流向关系。排水支沟需要记录其与汇入排水干沟的流向关系。b)交通实体:公路实体中,应建立引道、桥梁、引桥、隧道、明峒等与所属公路的附属关系;公路实体中,应建立公路附属设施(如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与所属公路的附属关系;公路实体中,应建立高速公路出入口与所属高速公路之间的附属关系;城市道路实体中,应建立互通、立交桥与城市道路的连接关系;城市道路实体中,应建立路段、路口与所属城市道路的组成关系;城市道路实体中,应建立交叉路口与路段的连接关系;城市道路实体中,应建立交通附属设施、植被等与所属城市道路的附属关系。c)聚落实体: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记录

36、其与所属的院落/场地之间的归属关系;农村居住院落需要记录与其所在村落之间的归属关系;院落需要记录与其所在社区、街道之间的归属关系;DB 64/T 19882024 12 院门需要记录与其所在院落之前的归属关系。5.4.4 管理地理实体要求 5.4.4.1 空间数据要求 管理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要求如下:将基础地理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中对应图形和属性抽取到对应图层;名称一致、图形无缝连接的自然保护地应作为一个实体构建;电压值大于 35 kV 的管线应构建高压线走廊实体。5.4.4.2 属性数据要求 根据管理单元图形来源填写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和数据源标识码。5.4.4

37、.3 关系要求 管理地理实体关系要求如下:行政区、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辖区实体中,应建立下级管理单元实体与上级管理单元实体的归属关系;开发区内的院落、房屋,应建立与开发区的归属关系;自然保护地内的植被和水系,应建立与自然保护地的归属关系。数据检查 5.5.1 完整性检查 5.5.1.1 实体数据分层应正确,无遗漏层、多余层或重复层的现象。5.5.1.2 实体基本属性项无多余、遗漏现象。5.5.1.3 实体数据无多余、遗漏现象。5.5.2 逻辑一致性检查 5.5.2.1 检查数据的时间逻辑一致性,产生时间不晚于消亡时间;产生时间不晚于存续时间;存续时间不晚于消亡时间。5.5.2.2 不同形态的同一

38、实体,实体唯一标识码必须相同,且不与其他实体重复。5.5.2.3 新增采集的实体,实体分类码必须与实体类型情况一致。5.5.3 拓扑检查 5.5.3.1 检查数据空间参考是否一致,是否正确。5.5.3.2 检查数据空间维度是否为二维。5.5.3.3 除河流、沟渠、水系附属设施、城市交通、公路、农村道路、其它交通、行政区划、管线管理图层外,其他同一图层间数据不能存在重叠的情况。5.5.3.4 检查线图层,不能存在自重叠、自相交等情况,且线必须是连续的。5.5.3.5 检查数据的拓扑关系是否合理,包括点和面的覆盖、线和面的重叠,面与其他面重叠、面之间存在空隙等,具体的检查项详见附录 B。5.5.4

39、 属性检查 DB 64/T 19882024 13 5.5.4.1 检查图层名称、图层中属性字段的数量、名称、类型、长度、小数位数是否符合数据规范要求。5.5.4.2 检查属性字段的值是否符合规定的值域范围。5.5.4.3 地理实体分类码、实体唯一身份码字段不能为空。5.5.4.4 地理实体分类码必须包含在字典中。5.5.4.5 地理实体唯一身份码不能重复。5.5.4.6 不同形态的同一地理实体,除数据源、数据源分类码、数据源标识码外,其他属性值必须一致。6 成果提交 数据成果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的数据成果可采用常见的数据库格式存储,如ESRI Geodatabase(GDB),数据成果应符合以

40、下要求:空间坐标系为本文件规定的平面和高程坐标系;几何图形全面、准确、合理,无拓扑错误,无冗余信息;属性项填写完整、正确、合理;地理实体间关系正确、合理;逻辑一致性正确、合理。资料成果 地理实体数据生产的资料成果包括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质检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DB 64/T 19882024 14 A A 附录A (资料性)数据源分析表 表A.1列举了数据源,并给出了对数据源的分析示例。表A.1 数据源分析表示例 源数据名称 格式 坐标系 数据范围 数据详情 可利用类型 1: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GDB CGCS2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现势性为 2019 年底,分

41、批次获取,图面表达准确,分幅储存。作为水系、聚落、交通、地貌、植被土质、管线实体的主要来源;利用围墙线和房屋面可生产院落实体。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 MDB CGCS2000 贺兰县 现势性为 2019 年,包含地类图斑和专项调查数据,地类图斑覆盖整个贺兰县,无缝无重叠。作为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实体的数据源、可作为院落、村落实体的图形参考。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项目数据 GDB CGCS2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数据 2018 年建成。该数据在地表覆盖上较为完整,但国情专题如水域、道路、地理单元等对象采集不够完整,遗漏较多。可作为管理单元的数据源,道路、水系图形不全但属性参考较多,可补充道路

42、和水系实体的属性。不动产登记宗地和自然幢数据 SHP CGCS2000 贺兰县以及23 个工业园区 数据现势性好、权威性高、仅登记的宗地和自然幢有数据。自然幢作为构建房屋实体的参考数据源,也可补充房屋实体属性。宗地数据作为构建院落的参考数据源,权利人属性可作为院落的管理者属性来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 SHP CGCS2000 贺兰县 数据 2016 年建成,权威性高,仅登记的宗地有数据,属性信息完整。宗地数据作为院落实体的图形参考和属性来源,房屋数据作为房屋实体的属性来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 SHP CGCS2000 贺兰县 数据 2017 年建成,仅登记的农田有数据,覆

43、盖区域质量较好。作为植被实体最小颗粒划分图形依据,以及管理者属性来源。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 SHP 西安 8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3 个工业园区 数据 2019 年建成,包含 23 个工业园区范围及土地利用情况。作为工业园区实体来源,土地利用情况可作为构建院落图形参考,企业名称可作为院落实体属性补充。规划数据 SHP CGCS2000 贺兰县 数据 2018 年建成,数据库结构完整。作为规划管理实体来源。遥感影像数据 tif CGCS2000 贺兰县以及23 个工业园区 数据现势性为 2019 年底,分辨率为 0.2M 作为构建实体的图形参考。各类专题数据 Shp、表格、文档等/从交

44、通、教育、林业等各管理部门获取的专题数据。作为构建各类地理实体的参考,包括管理单元、院落、道路等实体。DB 64/T 19882024 15 B B 附录B (资料性)拓扑关系合理性检查 表B.1列举了地理实体数据的拓扑关系合理性检查项。表B.1 拓扑关系合理性检查项 地理实体类别 检查项 水系 湖泊、水库、池塘面不能存在空洞 河流或沟渠面(除干沟外)必须与唯一河流或沟渠线相穿 河流或沟渠线不能与多个河流或沟渠面相穿 涵洞线、输水渡槽线、倒虹吸线、渠首线必须与沟渠线实体重合 涵洞面、输水渡槽面、输水隧道面、倒虹吸面必须与沟渠面实体相交 聚落 在院落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实体不得超出院落实体边界 场

45、地面不能存在空洞 不同类别院落不能重叠,但可以存在包含关系 村落中的其他各类聚落实体不得超出村落边界 植被 植被和房屋不能重叠,植被和水系不能重叠,植被和交通(过滤高架)不能重叠 植被应补充温室大棚面 植被应参考农村土地承包农经权进行权属分割 交通 公路面、城市道路面(除内部道路外)、乡村道路面必须与唯一公路线、城市道路线、乡村道路线相穿 公路线、城市道路线、乡村道路线不能与多个公路面、城市道路面、乡村道路面相穿 桥梁、漫水路面必须与道路实体相交 城市道路面(除内部道路外)不能存在空洞 DB 64/T 19882024 16 参考文献 1 GB/T 37118-2018 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规范 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 202156号 3 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关于印发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1-4)的函 自然资测绘函202168号 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57)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2639号 5 GB/T 13923-202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6 DB64/T 1696-2020 宁夏1:2000地理信息要素规范 7 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8 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