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施工用电管理。三、引用文件及标准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四、职责1、安全监督部1)负责对临电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2)参与审核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参与设备设施验收。3)总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项目经理部1)负责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其实施。2)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上级监督检查部门提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整改。3)组织
2、临电设备设施验收。3、实施检查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2) 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3) 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5) 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检
3、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6) 公司安全监督部每月一次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7)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在安装后,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8) 工程出基础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安全监督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后方准全面投入运行。9) 当施工现场发生临时用电重大事故时,项目临电责任师应立即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安全监督部。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
4、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