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施工用电管理。
三、引用文件及标准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职责
1、安全监督部
1)负责对临电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参与审核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参与设备设施验收。
3)总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
2、项目经理部
1)负责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其实施。
2)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上级监督检查部门提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整改。
3)组织临电设备设施验收。
3、实施检查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5) 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6) 公司安全监督部每月一次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
7)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在安装后,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 工程出基础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安全监督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后方准全面投入运行。
9) 当施工现场发生临时用电重大事故时,项目临电责任师应立即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安全监督部。
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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