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1、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由中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正常上班时间由办公室负责,中班、晚班由值班人员轮班。 2、疫情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中心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办公室安排调配人员落实值班工作,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值班任务。 3、疫情网络值班由疫情信息室人员负责,每天上网审卡不得少于6次,及时订正错卡、剔除重卡,并建立审卡日志,详细记录每天审卡情况。对系统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市网络人员请示,并及时解决基层网络直报人员提出的问题,保证疫情网络的畅通。 4、疫情值班人员负责值班电话的接听、记录;负责传真的接收、发送、登记;负责解答电话、来访等有关咨询,并填写记录;接到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后,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核实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5、疫情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 6、交接班必须认真办理交接班手续,未做交接班手续不得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