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赣州国兴永安居项目招商部奖励方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快项目招商进度、提高团队协作的效率性、全面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我司招商人员奖励行为,以便公司整体收益达到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赣州国兴永安居项目招商人员,具体奖励对象包括如下:
◎ 招商经理(暂无)
◎ 招商主管(2名)
◎ 招商专员(4名)
三、 薪资及奖金构成说明
1、薪资:底薪+佣金
2、招商业绩是指已经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承租物业应缴费用
3、佣金均按税后金额计算,税费由公司负责
四、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1、招商团队由招商经理负责,成立招商一组(一名主管两名专员)及招商二组(一名主管两名专员)(暂定)
2、奖励实施时间期限
奖励实施时间为6个月,从招商政策正式出来后开始计算。
3、部门招商目标阶段任务
第1-2个月完成项目总任务的30%;
第3-4个月完成项目总任务的60%;
第5-6个月完成项目总任务的90%;
4、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1)、从项目招商佣金中抽出7%作为奖励总额,第一阶段为奖励总额40%,第二阶段为奖励总的30%,第三阶段为奖励总的30%。
届时根据业绩及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
五、惩处规定
1、连续2个月未达到部门总体任务的80%, 公司会根据其能力作出岗位调动或给予辞退。
2、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形象的言行,如:
(1)擅自承诺商家无法达成的商务条件;
(2)向客户虚构商场业态规划;
(3)透露商场招商机密(如商务条件底线);
(4) 收取商家任何名目的回扣或服务费;
出现以上行为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给予辞退,并收回已发放的招商奖金。
中建设计院赣州国兴永安居项目
2013.8.2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