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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聚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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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考勤及休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考勤软件的日常维护,对本公司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监督,对员工的休假进行审核。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我公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若由于工作需要,需调整作息时间的部门,必须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备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二)员工日常打卡及考勤管理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严禁员工代替打卡。 1、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读卡特殊情况登记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据此上报考勤。 若因个人原因(忘记、未带卡、个人损坏卡等)造成未打卡的,按迟到、早退对待。 每月3日之前,各部门必须将上月《外勤登记表》、《读卡特殊情况登记表》、《加班审批表》、《换休表》、《员工休假审批表》等相关表格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员工出勤情况纳入当月奖金、年度全勤奖考核中。 各部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上述表格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迟到和早退(缺勤)的界定和处理办法 迟到:员工在比规定上班时间晚10分钟至9:00之间到达公司为迟到。 早退:员工在比规定下班时间早10分钟之内离开公司为早退。 处理办法: 员工迟到或早退总计在两次以内(含两次)不扣款。一月内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按累计次数×50元罚款。如一个月连续累计达十次(含十次)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四)临性时调休、休假的规定 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五)加班制度管理 1、加班的定义 凡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叫做加点。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加点的审批流程 加班、加点前由个人提出加班申请 到人力资源部门 填写《加班审批表》 部门领导签字 公司领导批准 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存档 发放加班费 《加班审批表》在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8日至本月27日。 3、加班费的支付 本公司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按照《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执行,加班工资与日常工资一并发放。 ①公司安排员工加点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或享受带薪事假(即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②公司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或享受带薪事假,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③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我市平均每月工作天数系21.75。 要求享受带薪事假的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换休表》及《员工休假审批表》,填写后交由总经理同意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备查。享受补休或带薪事假的,不支付加班工资。 (六)旷工及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两倍扣款,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 四、员工休假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凭有关证明经公司批准,员工按一定条件可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各部门对员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病假、事假等要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特殊应急情况,未及时申请的除外),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承担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的,或待岗、待分配期间无岗位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提前离岗、休哺乳假的,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违反《治安处罚法》被处理期间未提供劳动的工作日,应扣减年休假、探亲假假期。员工休假须严格按照休假审批程序办理。 (一)各类休假的审批流程: 公司领导批准 人力资源部批准 部门负责人批准 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 本人提出申请 (二)各类休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本公司的休假时间。 2、年休假 (1)年休假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年初制订并安排员工年休假计划。年休假原则性一次性休完,确因工作需要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在本年度内分多次休完。员工年休假计划应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和部门、公司整体工作的情况下执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可提前30日以上安排或调整员工年休假日期。员工执行年休假,应提前30日以上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因员工本人原因,不执行公司年休假计划安排的,不予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不满1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探亲假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具体规定: ⑴与配偶分居,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休息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每年可探望配偶1次,时间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⑵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休息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探亲1次的,假期20天;2年探亲1次的,假期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若员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⑶本市辖区内七区外(指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或已婚员工探望配偶,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4、婚假 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在法定婚假基础上增加14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婚假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 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岳父母或公婆、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适当另给路程假。 丧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6、产假 女员工计划内生育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增加60天;男员工的妻子计划内生育子/女的,给予男员工护理假7天;女员工计划内生育难产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胎的增加15天;(已婚)流产的4个月以下15天,4个月以上30天,4个月以上的引产42天;绝育手术3天。 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基金部门发放。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员工享受计划生育假的,应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哺乳假 生育后1年内每天1小时,另按实际考虑路程时间。 8、医疗期(病假) ⑴员工因病外出就诊,向公司 报备后方可就医。次日,须将挂号单据及病例交至 处复印后,将复印件粘贴在《员工休假审批表》后备查。 ⑵因病需休病假,必须由医院医生出具病例、病假条(医生建议休息天数每次最多为1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批准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急诊治病无法上班,须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且在次日将病例、病假条交给 ,然后办理请假手续。考勤员要将病假条粘贴在病员的考勤背面,以备查阅。 ⑶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休医疗期。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含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为6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含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④员工休病假或转为医疗期的,待遇按《青岛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a.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 b.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c.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条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⑤审批权限:员工请假1-3天,由部门领导批准;员工请假4-30天,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请假30天以上、主管以上领导请假3天以上,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9、事假 员工因私事可请事假,公司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①事假不能连续超过30天,年内累计不能超过60天; ②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无事假,确因紧急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方可准假; ③员工请假到国外或港、澳、台等地,需公司领导批准; ④审批权限:同病假(医疗期) 10、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办法》的有关政策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青岛市睿聚工贸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表: 1、《外勤登记表》; 2、《读卡特殊情况登记表》; 3、《加班审批表》; 4、《换休表》; 5、《员工休假审批表》。 14 表一 外 勤 登 记 表 外出日期 姓 名 事 由 出公司时间 回公司时间 批准人 备 注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注:每月 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表二 读卡特殊情况登记表 部 门 现岗位 姓 名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由 当日出(入)公司登记: 年 月 日 时 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 门 现岗位 姓 名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由 当日出(入)公司登记: 年 月 日 时 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 门 现岗位 姓 名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由 当日出(入)公司登记: 年 月 日 时 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三: 加班审批表 序号 加班日期 姓名 加班事由 加班类别 加班 开始时间 加班 结束时间 加班 时间合计(小时/天) 人力资源部 审批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注:1、在“加班类别”一栏中,请选择填写“加点/公休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表四 换 休 表 序号 姓 名 加班时间 换休时间 人力资源部 审批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注:1、每月 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2、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 表五 员工休假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 工作 时间 部门 岗位 休假天数 假别 □事假 □带薪事假 □病假 □年休假 □探亲假 □婚假 □丧假 □产假 □哺乳假 □节育假 □工伤假 休假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休 假 事 由 签 字: 年 月 日 部门 负责人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人力 资源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公司 领导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假 条 贴 假 条 处 注:1、休事假须填写“休假事由”栏。 2、休病假、工伤假须附假条。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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