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监理细则(修正版).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770941 上传时间:2025-08-1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8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理细则(修正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安全监理细则(修正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B13 昆山世茂东一号新城住宅项目工 程 监理实施细则 ( 安全生产管理)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目 录 一、 工程特点 ………………………………………( 1 ) 二、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流程 …………………( 2 ) 三、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 4 ) (二)、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要求 …………………( 5 ) (三)、主要安全控制点具体要求 1、 脚手架 …………………………………………( 6 ) 2、 基坑支护和开挖 ………………………………( 7 ) 3、 模板 ……………………………………………( 8 ) 4、 “四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 9 ) 5、 施工临时用电 …………………………………( 9 ) 6、 大型施工机械使用 ……………………………( 11 ) 7、 中小型机具防护 ………………………………( 12 ) 8、 防火管理 ………………………………………( 13 )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13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维护国家和地方社会、政治稳定,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对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条例》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均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一、 工程特点 (一)昆山世茂东一号新城住宅项目位于昆山市前进路、顺陈路。 此工程由10幢6层的建筑物组成,总建筑面积为32271.4M,其中建筑高度为19.15M,工程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类别为丙类。 本细则主要编制依据(不限于)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6、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02年12月17日通过) 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0、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 (一)、监理监控运行程序 1、 监理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网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 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并定期向监理报告; 3、 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查; 4、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5、 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归档工作。 (二)、监理工作流程图: 正常施工 编制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落实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网络、技术交底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定期安全检查 有无不安全因素? 监理发安全整改通 知 单 承包单位整改 监理复查 整改合格理 有无安全 事故?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监理参加 处理事故,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原因,处罚事故责任人 安全监督部门检查 事故处理结果/监理参加 符合要求 继续施工 有 无 有无重大安全隐患? 有 要求承包单位 暂停施工 无 无 否 是 及时向建设单位报 告 必要时向有关 主管部门报告 有 无 承包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监理检查 整改情况 否 是 整改合格 隐患消除 是 否 三、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管理人员责任考核制度,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 4、 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 施工单位应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定人、定时、定措施,按期整改完成。 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对重大工伤事故按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建立事故档案。 8、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9、 暴雨、台风前后,承包单位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10、 现场应有安全布置总平面图,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要求: 1、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栏。 2、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实行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3、 施工场地应有排水设施,道路畅通。 4、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照总平面图布局堆放,并按堆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5、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和卫生的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6、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7、 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要悬挂“五牌一图”,标牌要规范、整齐,并有安全宣传标语。 8、 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厕所等,其卫生必须符合要求,并有专人管理。现场应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措施、急救器材。 9、 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及方案,夜间施工应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主要安全控制点具体要求 1、 脚手架 ⑴、 确保脚手架具有稳定的结构和足够的承载力。普通脚手架的构造应符合有关规定,特殊工程脚手架、重荷载(同时作业超过两层等)脚手架、施工荷载显著偏于一侧的脚手架和高度超过30m的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和计算。 ⑵、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使用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并具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其升降装置,防坠落装置,导向防倾斜装置应齐全,工作状态正常。 ⑶、 大型、特殊工程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监理审核。 ⑷、 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对架设工具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避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架设工具和材料。 ⑸、 认真处理脚手架地基,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力(高层和重荷载脚手架应进行脚手架基础设计),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脚手架应设置足够多的、牢固的连墙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来加强和确保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 ⑹、 确保脚手架的搭设质量,在搭设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 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做基础),并抄平后加设垫木或垫板。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 ②、 严格按照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联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 ③、 脚手板要铺满、铺平和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④、 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缆绳和吊索,避免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发生偏斜和倾倒。 ⑺、 严格控制使用荷载,确保有足够的安全储备。 ⑻、 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板、围栏或安全网;在架高方向按规定设置多层挑出式安全网;梯道上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档,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吊、挂式脚手架使用的挑架、桁架、吊篮、钢丝绳和其他绳索,使用前要做荷载检验,均必须满足规定的安全系数;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防雷击措施。 ⑼、 严格避免违章作业,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下,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2、模板 ⑴、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按规定上报监理审批;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应附设计计算书。 ⑵、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填报拆模申请单。如提前拆模,须提供砼强度已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试验报告报监理,经批准后方能拆模。 ⑶、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⑷、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高空滑落。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⑸、 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⑹、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⑺、 二人抬运模板时要相互配合、协调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暂停人员过往。 ⑻、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⑼、 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⑽、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⑾、 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落伤人。 ⑿、 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四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⑴、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软件)。 ⑵、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四洞口”防护。 ①、 楼梯口的防护:凡楼梯均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②、 预留洞口的防护:根据洞的大小和位置,采用钢管扣件或张设安全网或铺设竹笆法。 ③、 井架通道口防护:井架通道口处须选用符合规定的脚手板或竹笆等做通道,其宽度应大于洞口,脚手板应横铺,其搁置不少于一板三楞。 ⑶、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五临边”防护。 ①、 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防护:无外脚手,则需增设防护栏杆及其它措施;有外脚手时,防护栏杆最小高于作业面1.5m。 ②、 屋面周边的防护:设置两道高度为40cm和110cm的防护栏杆。 ③、 井架通道的两侧边防护: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或用竹笆片围护。 ④、 卸料台的外侧边防护:卸料台应挂牌限重,两侧加防护栏杆。 ⑷、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并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4、施工临时用电 ⑴、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按规定上报监理审批。 ⑵、 现场接电、送电应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应持有上岗证、严禁非电工随意私拉乱接。 ⑶、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或外购)应规范;外壳宜用金属,并应注意防水、防尘;电气器件应牢固装在绝缘板上;动力线、照明线应分路设置;设备要求“一机一闸”,严禁多个设备共用一只开关。 ⑷、 电气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停用的设备,要拉闸断电,锁好相关的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搬迁时应先将电源拉掉。 ⑸、 配电线路要用五芯电缆(三相、一零、一地),严禁借用大地作相线、零线使用;电缆的规格要与用电功率相匹配;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电缆;电缆要尽量避免中间接头,如不可避免,应妥善处理好接头处的抗拉和绝缘性能;现场禁用一般的花线、护导线;电焊机的二次线(多股软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⑹、 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闸刀、插头、插座等零部件应齐全;配电箱内要有漏电保护器件,做到“一箱一漏”;断路器要符合参数要求;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使用。 ⑺、 电气设备、工具要可靠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零要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移动式工具或手持式工具,保护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相线的1/3,并不得小于1.5mm2。 ⑻、 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的控制;发热电器(如太阳灯)要高架、固定、远离易燃物品;人防、高温、潮湿、有导电粉尘或其他恶劣条件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6V;现场电缆不得乱拖乱拉,须尽可能埋地或高挂;施工生活区不准使用电炉等存在隐患的电器。 ⑼、 高大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工作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轨道(底座)应良好接地;限位开关动作要准确可靠;电器箱、柜等要有防雨雪措施。 ⑽、 对于夜间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机械设备,要设置醒目的红信号灯;灯电源应接在施工总电源的前端。 ⑾、 做好现场防雷工作,注意避雷针、网和引下线、接地极的连贯性和可靠性;接地电阻要小于规范值,即单独接地时小于4欧,联合接地时小于1欧;弱电地线与防雷引下线要分开设置;大型设备外壳、钢结构、隐框窗、外墙钢架、钢扶手、管道等,都应良好接地,并注意施工期间保护好引下线,保持接地的连贯性。 5、大型施工机械使用 ⑴、 大型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等),安装完毕应经施工单位组织的验收通过,并具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后,方可开始使用。 ⑵、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⑶、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⑷、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⑸、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示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⑹、 塔式起重机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应暂停吊装作业,并将吊杆转到顺风方向,各限位装置必须安装并运行正常。 ⑺、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⑻、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⑼、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⑽、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⑾、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⑿、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⒀、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⒁、 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每年均需作安全监督检验,不合格应停止使用。 6、中小型机具防护 ⑴、 砼搅拌机: ①、 必须有防雨顶棚; ②、 拌和机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③、 所有部件、连接件、控制器均运行良好; ④、 清洗时,严禁头、手伸人搅拌筒内; ⑤、 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⑵、 卷扬机: ①、 露天操作应搭设操作棚; ②、 必须配备筒保护; ③、 开关箱位置必须正确放置,禁用倒顺开关,操作视线必须良好,凡用按钮开关,在操作处设有断电开关。 ⑶、 电焊机: ①、 必须一机一闸并装有随机开关; ②、 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接线端子)。 ⑷、 乙炔器、氧气瓶: ①、 安全阀应装设有效,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准确,回火防止器必须保持一定水位。 ②、 乙炔器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不准放在高压线下。 ③、 乙炔器皮管为“黑色”、氧气皮管为“红色”,皮管头子应用扎箍扎牢。 ⑸、 木工机械: ①、 必须设置可靠灵活的安全防护装置,圆锯设有松口刀,轧刨设有回弹安全装置,外露传动部位,均须有防护罩。 ②、 木工棚内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7、防火管理 ⑴、 施工作业面必须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用水水压必须能将水送到施工面上。 ⑵、 现场电焊、氧气乙炔切割操作必须统一管理,在操作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一般由总包单位审批)。焊接、切割时周围和下方须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焊和切割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环形通道,配电房的通道必须畅通,以便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拉闸断电。 ⑷、 未安装减压装置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四、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管理网络要健全,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安全责任制、奖罚制度要上墙,并便于操作,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实施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 ⑴、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⑵、 土方开挖工程; ⑶、 模板工程; ⑷、 起重吊装工程; ⑸、 脚手架工程; ⑹、 拆除、爆破工程; ⑺、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督促承包单位每周报安全检查周报,并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6、 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明确组织单位、检查频次、参加单位、分析安全形势、处理安全问题等,加强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以达到预控目标(使用的记录表式附后)。 15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工程监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