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无缺,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1、使用期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等;
2、 不属于生产经营用的主要设备,单台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具体分类如下:
1、行政部门等:
(1)行政大楼;
(2)办公设备1、2;
2、生产部:
(1)A厂房
(2)手工生产线
(3)半机械生产线
(4)动力设备
3、物流部:
(1)原料仓库
(2)产品仓库
(3)卡车C、B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直接购入的,按买价加上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及安装费用等直接计入。
2、对进行技术改造进入在建工程核算的,按照在建工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含各种审核后决算及银行贷款利息等)。
3、对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4、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办法:
1、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统一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归口分级管理要求:
(1)财务部要建立固定资产档案,按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建立明细卡片账)。
(2)要设立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建立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台账,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良好状态。
(3)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核对账目,确保固定资产 账、卡、物三相符。
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使用单位不得随意移动,借出固定资产更不得自行拆除或拆除零部件挪作它用。
(2)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更新或大修,确保固定资产正常运转。
(3)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转移、租借、盘点及清理的日常工作。
(4)归口管理部门核定固定资产的需用量,确定是否需增减量,并监督检查考核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5)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订牌、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台账。
(6)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固定资产统一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购建、调拔、盘盈、盘亏、报废等财务手续。
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调入调出、盘盈盘亏、封存报废等均按公司制定的归口管理制度执行。
2、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改装改造,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做出计划,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属重大项目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3、更新设备在立项后,对原固定资产需报废者,使用部门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填制报废的凭证,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领用新设备。
4、 新设备完工后,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认真填列设备清单,经归口部门审核后交财务部建账,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同时打出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三级管理。
5、固定资产在内部使用部门之间转移时,由归口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明细卡片”转移手续,卡片随同设备一块转移,财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调整。
6、有偿调出的固定资产,在确定价款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开票手续,在收到货款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的调出手续,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部门承担。
六、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分类和年限:
(1)行政部等:
行政大楼 40年
办公设备1 10年
办公设备2 10年
(2)生产部:
A厂房 20 年
手工生产线 5年
半机械生产线 5年
动力设备 10年
(3)物流部:
原料仓库 10年
产品仓库 10年
卡车C 5年
卡车B 5年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本公司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的折旧的方法确定为直线折旧法。
(2) 精密仪器,电脑、终端设备、服务器等技术设备使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3) 按规定: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停提。
七、重大固定资产(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的购置需要提交董事会讨论。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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