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填表说明
【一般说明】
1、本电子表格计算机文件名为“贵州省工资数据统计.xls”(以下简称表格文件),需在安装了OFFICE2000办公软件的计算机上使用。
2、当打开该表格文件的时候,如果系统提示“启用宏”和“取消宏”,一般都请选择启用宏。如果没有任何提示就进入并且许多功能不能使用,请检查软件菜单“工具—宏—安全性”,弹出窗口中将“安全级”设置为“中”,然后确定。
【单位或主管部门填表说明】
一、所有填写的人事工资数据以2004年底的情况为准。
二、表格文件打开后,单位或主管部门只需要填写5张表。窗口下端的工作表名分别是:
“1.公务员”
“2.机关工人”
“3.事业人员”
“4.军转干部”
“5.离退休”
三、请按表格各个栏目要求填写数据。各单位可以通过每张表左上角的“设置人数”、“数据审核”以及“自动计算”的功能来保证数据输入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对于审核中出现红底格子的一定要修改后重审;对于黄色底的格子,一般都存在错误,请认真检查和修改。
1、对于一些规范序列的栏目(如:学历、职务层次、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等),可以通过下拉列表选取,或按规范称呼输入。例如公务员级别八*,在这里需要输入为8+1;八**需要输入成8+2。
2、各表中“大专以上不计算工龄的学习年限”,是指参加工作前或参加工作后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院校学习期间没有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3、各表格中所列的“职务层次”、“现技术等级(职务)”、“现任职务(现聘岗位)”、“离退休前职务”等均是指有文件明确的职务,没有文件明确任何职务的选“无职务”。1993年工改时按工作年限对应的职务不是实际职务。
4、“任职年限”、“任前一职年限”全部按虚年计算,任前一职年限含任现职年限。同一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如公务员1994年10月任副处长职务,1999年5月任正处长职务,截至2004年12月,任现职年限为6年,任前一职年限为11年。
5、“转业干部”表格中“转业时对应的地方职务”按下地方时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填写。
6、“转业干部”表格中“现任职务”高于“转业时对应的地方职务”的,按文件明确的职务填写,低于“转业时对应的地方职务”的按“转业时对应的地方职务”填写。
7、“转业干部”表格中“低一职务任职年限”的“低一职务”,是指享受工资待遇职务的低一级职务,任职年限含任现职年限。
8、“事业人员”表格中,“最高学位”栏目中的“双学士”,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攻读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学制为两年的第二学士学位,不是指大学本科期间获取的两个学士学位。
9、“事业人员”表格中,“活工资比例”是指单位活的部分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如:全额30%、差额40%、自收自支45%,及其他按国家有关政策提高工资构成比例后的活工资比例等。活工资是指按活工资比例计算的金额(表中点计算后自动生成)。
10、“事业人员”表格中,以下人员须在“备注”栏中通过下拉列表选择标明:①职务工资标准提高10%的中小学教师②职务工资标准提高10%的护士③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④享受浮动工资待遇的人员⑤提高工资档次的受奖励人员⑥降低工资档次的受处分人员⑦其他提高或降低工资档次(不含两年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
【汇总功能】
表格文件中有个“汇总功能”的工作表,主要供各级人事局汇总使用,主管部门也可以使用。
【各级人事局汇总报盘】
各地(县)人事部门用“贵州省工资数据统计.xls”的汇总功能完成汇总后,确认没有问题后。需要在“表1”至“表6”等6张工作表中,分层次生成各个数据表,然后将每次自动生成的表格数据对应拷贝到“省地县人事部门专用报表.xls”中,以便保存、打印和上报。
其中,按人事部要求,对“表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各层次表格需要排序,按职务工资降序(从高到低)排列,职务工资相同人员按工龄降序排列。
各人事部门打印完毕后,将填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统计表首页。并将以上两个计算机电子表格文件随盘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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