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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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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处理 第一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际上突发事件分级:灾难、突发事件、复杂突发事件、危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病人多,或核放射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发地人民政府请求给予医疗卫生救援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 2个及以上县(区)或邻国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到50-99人,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含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 2个及以上县(区)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49人,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含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事件(IV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29人,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按事件原因可分为: 1. 重大急性传染病疫情 2. 群体不明原因性疾病 3. 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 4. 新发传染性疾病 5.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或药物不良反应 6.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 核辐射 8. 恐怖袭击 9. 重大自然灾害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 1. 突发性 2. 公共性 3. 严重性 4. 紧迫性 5. 复杂性 6. 易变性 五、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领导机构的领导下,与公安、民政、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配合,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市紧急救援中心(市急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医疗卫生救援日常工作。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在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当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级别超过本级应急指挥权限时,要在上一级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主动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 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 市卫生局要组建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的职责是: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启动、应急准备、应急处理、应急终止建议;参与制定应急预案、专业技术方案、操作技术规范;提供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本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 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任务。其中,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县紧急医疗救援站及其专业队伍承担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病人员转送任务;各级各类医院和专业医疗救治机构承担伤病人员院内救治任务;各级采供血机构、储血点承担采供血任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职责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卫生行政部门最高领导负责,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 报告时限:1—2小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应当报告的事项,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一)传染病事件应急应急处置要点  1、应急准备  开展镇、村干部及群众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体防控水平。加强医务人员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2、应急反应  医疗机构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病人进行区别,发现可疑病例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症病例立即转送县第一医院检诊,不滞留病人。传染性较强的应组织做好病人隔离与个人防护,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  适时在重点人群中推荐相应疫苗的预防接种,必要时开展预防性服药。  做好疫点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与卫生、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紧密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情监测工作,防止受染产品输入。  认真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要点  1、应急准备  镇卫生院准备基本的常用解毒药品和必要的抢救设备,开展医护人员救治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高处理重大食物中毒救治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镇、村干部及基层群众的食物中毒的预防与识别能力宣传教育,及时判断事件发生与发展趋势,先期采取对应的急救措施,及时组织转运。  2、应急反应  及时组织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疗单位进行救治,病情严重立即组织向上级转运。医疗单位在积极开展收治的同时立即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并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协调、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保护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供技术检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留可能千万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待查,事件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销毁。为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千万食物中毒的食品。中毒涉及人员较多时,做好群众就诊的组织安排和心理安抚工作。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应当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3、食物中毒诊断一般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确定食物中毒: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三)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要点  1、应急准备  加强镇、村干部及基层群众的对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与识别能力教育,掌握备用水源资料,开展宣传、解释工作。  2、应急反应  根据群众反应和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判断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与发展趋势,向卫生、环保、公安、教育等部门报告,请求进一步检验判定,配合技术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  当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时,责令供水单位立即停止供水,查找污源并采取控制措施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和管网。组织临时性应急供水,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用水。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饮用水污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注意甄别非饮用水污染、未发病人员,耐心解释,避免恐慌,非必要时不对影响的人群进行预防性投药。  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结束,无续发病例,水质感观与化验合格后及时公布。  (四)洪涝灾害应急要点  1、应急准备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洪涝动态。保持通讯通畅,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车辆、人员待命。加强巡查,及时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物资;加固或去除高空危险物品,暂停高空作业;加强易塌方、易溜坡等危险区域的警示、警卫。储备发电机、油料、沙袋、食品、水、手电、蜡烛、应急灯等应急物资,清查与补充消毒药剂、疫苗、器具、设备等卫生防病物资。  2、应急响应  负责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急救和灾民临时安置点医疗卫生工作。派出医疗小分队到灾民安置点进行巡回医疗,对安置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做好安置点的消毒、杀虫和食品卫生监管,收集、上报灾害期间人员伤害信息,确保灾害期间群众有病及时得到救治。  每日及时收集、汇总灾情、疫情,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指导受灾单位开展受污染区域的消毒,加强水厂、水井等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根据当地疫情特征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接种,确保灾后无大疫。  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检查,安全食品和卫生饮水知识的健康教育,指导灾区建立卫生饮水系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期处置,专家评估(县卫生局) 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美丽人生的BLOG  ﹥收藏本页 HOME 登录┆注册┆搜索┆帮助 陈墨的BLOG 活力地带   个人首页 给我留言   控制面板 我的文章 我的文章分类 ■ 我的所有文章 ■ 杂文 ■ 心情文字 ■ 小小说 ■ 游记 最新评论 未添加内容。 最新留言 未添加内容。 友情链接 ■ 新浪BLOG 最新文章列表 ■ 致小美 ■ 跟风 ■ 跟风 ■ 嗨!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您光临我的BLOG 推荐订阅:订阅到RSS阅读器 发表文章 致小美 2006-03-24 15:30:51    这段时间很忙,所以上个周末没有回去看你,希望你别介意.今天下午好不容易空下来又想起你,不知道你现在在忙什么,心情怎么样?    认识你十五年了,真快!第一次听到你哭,惊得我不知所措,想不出来用什么词来安慰你,来表达我,但我想你肯定明白的.    以前听人家说悲欢离合时总不以为然,因为年轻,即使有过悲欢也不过是些小事,更谈不上什么离合,所以就没有切肤之痛.这次的事却让我感触很深,我想对你更是如此.可事情总会过去,心情也需要一天天变好,希望你能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固定链接┆ 评论(0)┆ 引用┆ 阅读(0) 跟风 2006-03-24 15:11:22 跟风      今天是我的BLOG开篇之日很开心,好象办了件大事一样.可很久很久都没有被老师逼着写作文,下笔都有点不知所谓,诚惶诚恐,突然有点后悔怎么找了这么一个爱好来丰富业余生活,想来想去都要归咎老徐大姐,最近听说她的BLOG很火,老是排行榜第一,我不是想当第二,但还是想紧跟风潮,体会一下当当现代文艺女青年的感觉,偶尔还可以和朋友们吹吹牛:有空来我的博客玩,哈哈感觉不错,就像小时侯读书人人都有BB机,我也要有一样纯属跟风.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固定链接┆ 评论(0)┆ 引用┆ 阅读(0) 跟风 2006-03-24 13:27:40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固定链接┆ 评论(0)┆ 引用┆ 阅读(4) 嗨!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您光临我的BLOG 2006-03-23 11:37:57   我已经在新浪BLOG安家了,欢迎你时常过来做客,大家多多交流哦。我会把一些新鲜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一块与你分享。也希望你记住我的BLOG地址,你可以把她添加到你的收藏夹,也可以把她复制下来告诉你的朋友们。   :)   我的BLOG地址: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固定链接┆ 引用┆ 阅读(0) 第 (1/1) 页1 、区卫生监督所) 上报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 县卫生局 乡镇卫生专管员 疫情报告员 村卫生所收集信息 动员全县力量参与 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动员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主要部门和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相关部门参与 Ⅳ级 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总指挥 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Ⅲ级 卫生局局长 任总指挥 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传达领导指令 Ⅰ级 县长任总指挥 Ⅱ级 分管副县长 任总指挥 专家评估 处置结果 市政府 应急处置 报告县政府、市卫生局(逐级上报审批) 终止预案 调查评估 善后处理 恢复重建 第二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医疗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快速救援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受伤的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蚌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第一。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般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在蚌山区政府领导下由雪华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3、响应及时,就近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医疗救治组成员迅速开展先期医疗救援,同时向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政府应急办报告。 4、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参与救援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程序。 5、加强协调,公众参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发动群众参与,迅速形成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加快抢救进程。 第二章 医疗救援组织 一、成立医疗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隶属于雪华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雪华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相关医疗科室主任为成员。应急办公室设在院办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事项。 二、应急联动机制 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根据医疗救援要求,确定医疗救援场所,提供医疗救援必须的条件,立即派出医疗救援队,先期展开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向区卫生局应急办、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 预测预警与行动 一、 预测与报告 雪华医院在接到医疗救援请求后,在实施医疗救援的同时,要及时向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上报有关信息,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综合分析、风险评价和分级,并将结果上报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政府应急办。 二、 预警分级 医疗救援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 Ⅳ(蓝色)级医疗救援预警,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在1-2例。 Ⅲ(黄色)级医疗救援预警,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3-4例。 Ⅱ(橙色)级医疗救援预警,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5-9例,但无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 Ⅰ(红色)级医疗救援预警,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100人以上,且死亡和危重病例达到10例以上或者核事故、突发放射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并可能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 预警发布 医疗救援预警由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的医疗救援预警后,应及时通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随时将现场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上报,以便上级部门根据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四、 预警行动 医疗救援预警发布后,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在30分钟内作好先期救援队以及第二和后续救援队的应急响应准备,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救援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医疗救援分为:一般事件(IV级)医疗救援、较大事件(III级)医疗救援、重大事件(II级)医疗救援和特别重大事件(I级)医疗救援四个级别。 (一)一般事件(IV级)医疗救援 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在1-2例的;在乡政府、卫生局指挥下,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事件(III级)医疗救援 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3-4例;在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事件(II级)医疗救援 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5-9例,但无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涉及范围广,达两个或以上乡镇;较大恐怖和生物灾害事故;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重大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别重大事件(I级)医疗救援 一次事件中伤亡人数在100人以上,且死亡和危重病例达到10例以上或者核事故、突发放射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并可能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跨(区)的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恐怖和生物灾害事件;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救援责任 (一)一般事件(IV级)医疗救援责任 由事件发生地所在乡政府领导,区卫生局指挥,区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救援工作。 (二)较大事件(III级)的医疗救援责任 由事件发生地所在政府直接指挥和领导,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区医疗救援系统负责医疗救援处置,区级医疗救援系统给予支援和指导。 (三)重大事件(II级)的医疗救援责任 由医疗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直接指挥,,由事件发生地所在乡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区医疗救援系统负责医疗救援处置,市级医疗救援系统负责支援和指导。 (四)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医疗救援责任 由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领导,区级医疗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直接参与,市卫生局专家组负责业务指导,本院医疗救援系统负责先期医疗救援处置,市级医疗救援系统负责处置。 三、信息收集与报送 先期医疗救援队在到达现场1小时内,向医疗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先期救援情况和后续救援需求。以后根据事件发展程度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同时向区政府应急办、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卫生问题;卫生系统受损情况等。 四、响应措施和要求 (一)响应时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时,接到指令、指示、要求、请求的医疗救援后,均应当在30分钟内派出先期医疗救援队,并做好1小时内派出第二医疗救援队,3小时内派出后续医疗救援队的准备。 (二)响应程度 1、一般事件(Ⅳ)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后,事件发生地派出的先期医疗救援队,应有足够处置1—2名重伤人员的医护人员和相应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2、较大事件(Ⅲ)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后,事件发生地进行先期医疗救援处置,本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派出足够处置3—4名重伤员的医护人员和相应器械与药品的医疗救援队,并在1小时内作好2、3梯次医疗救援队的准备和派出工作。区级医疗救援系统应派出相应医疗救援业务指导工作队。 3、重大事件(Ⅱ)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后,本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出足够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医疗救援处置;区级医疗救援系统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派出足够处置5名以上10名以下重伤人员的医护人员和相应医疗器械、药品的先期医疗救援队,做好三梯次医疗救援队准备工作,按照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派出后续增援医疗救援队。 4、特别重大事件(Ⅰ)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后,本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出足够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医疗救援处置;区级医疗救援系统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派出足够处置10名以上重伤人员的医护人员和相应医疗器械、药品的先期医疗救援队,并做好三梯次医疗救援队准备工作,按照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派出后续增援医疗救援队。 五、现场处置原则 (一)服从现场指挥,有序开展救援 在事件发生所在地地方政府领导和本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下,有序、快速、高效的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二)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 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受伤人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腕带对轻、中、重、死亡做出明确标志,同时填写伤员情况单一式二份。将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好,一份置伤员衣袋内为后续治疗提供提示,一份由区政府医疗救援指挥部保存。 (三)有序救治伤员,注意人员安全 现场医疗救援要做到紧张有序、处置得当、措施果断,同时,注意保护伤员和救援人员的安全,及时撤离危险地带,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救助力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突然,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先期医疗救援队到达现场后在开展伤员救治的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救助力量,使伤员尽快脱离危险地带,为医疗救治提供支持。 (五)快速转送伤员,全程医疗监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转运伤员,脱离危险地带,转运中采取正确方式,避免二次损伤;转运中必须有医护人员进行全程监护,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转运车辆应配备必须的应急处置设备;负责转运的医护人员要在伤员情况单上认真填写转运中伤员病情变化情况,为后续治疗和情况汇报提供必要信息;转运伤员要根据现场检伤分类、处置情况,合理分流或送往指定医院,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诊和拒收。 常见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医疗处理 1. 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吃了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或误食毒性物质后出现的一类急性疾病。发病者通常感觉肠胃不舒服,伴有恶心、呕吐、肚子疼、拉肚子等症状。 应急要点: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大量喝水,稀释毒素。 ★用筷子、勺把或手指压舌根部,轻轻刺激咽喉引起呕吐。 ★误食强酸、强碱后,及时服用稠米汤、鸡蛋清、豆浆、牛奶等,以保护胃黏膜。 ★用塑料袋留好可疑食物、呕吐物或排泄物,供化验使用。 ★尽早把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专家提醒: ◆不吃不新鲜或有异味的食物。 ◆不自行采摘蘑菇、鲜黄花菜或不认识的植物食用。豆角一定要炒熟后再吃,不吃发芽的土豆。不吃霉变甘蔗、霉变红薯。不喝生豆浆。不吃有异味的或没有检验合格证的蜂蜜。 ◆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水产品以及肉类食品应炒熟后再吃。 ◆不用饮料瓶存放化学品。存放化学品的瓶子应该有明显标志,并置于隐蔽处,避免儿童由于辨别不清而饮用。 食物中毒的病人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不要自行乱服药。在送医院过程中让呕吐病人采取侧卧位,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导致窒息或误吸。 2. 有机溶剂中毒 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正己烷、氯仿、氯乙烷、甲醇、乙醚、丙酮、二硫化碳等,都可能引起人体中毒。 应急要点: ★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被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同时注意保暖。眼部被污染的,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冲洗10 分钟。 ★若中毒者昏迷,施救者可根据现场情况及中毒物质种类,采用拇指按压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的办法施救。 专家提醒: 发生中毒事故区域(特别是下风向)的人员应尽快撤离或就地躲避在建筑物内。施救者需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现场。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有条件的可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同时呼叫120,立即送医院。 与毒物密切接触者,应卧床休息,接受严密的医学观察。 3. 农药中毒 大量接触或误服农药,会出现头晕、头痛、浑身无力、多汗、恶心、呕吐、肚子疼、腹泻、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重者还会有瞳孔缩小、昏睡、四肢颤抖、肌肉抽搐、口中有金属味等症状。 应急要点: ★迅速把病人转移至有毒环境的上风方向通风处。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微温(忌用热水)的肥皂水、稀释碱水反复冲洗体表 10分钟以上(敌百虫中毒用清水冲洗)。 ★眼部被污染的,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冲洗10 分钟。 ★口服农药后神志清醒的中毒者立即催吐、洗胃,越早越彻底越好。 ★昏迷的中毒者出现频繁呕吐时,救护者要将他的头放低,并偏向一侧,以防止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 ★中毒者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在现场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呼叫120,立即送医院。 专家提醒: ◆在农药生产车间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发生毒气中毒事故,救助者应戴好防毒面具后进入现场。 ◆尽可能向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农药的名称、剂型、浓度等。 ◆施洒农药时,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 ◆盛放农药的瓶子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隐蔽处。 4. 毒鼠强中毒 毒鼠强是剧毒化学品,对人畜生命危害极大。 应急要点: ★立即彻底洗胃、催吐、导泻,清除胃内毒物。 ★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发生抽搐的病人,要防止跌伤、肌肉撕裂、骨折或关节脱位等; 背部应垫上衣物,避免背部擦伤和椎骨骨折;为防止咬伤舌头,用纱布缠绕压舌板塞入病人上、下齿之间,但要注意不要造成舌后坠,以免影响呼吸。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立即拨打 120电话,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专家提醒: ◆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毒鼠强。 ◆对原因不明的突然出现抽搐、昏迷的“怪病”病人,要考虑鼠毒强中毒的可能。鼠药中毒后抽搐的病人多数是毒鼠强中毒。 第三部分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传染病预警 1.疫情报告的种类和时限: (1)报告病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病种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7种。 2009新增手足口病和H1N1甲型流感共39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茵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 报告时限: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皆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时,在城镇应于6小时内、在农村应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法报告给发病地区所属的县(区)卫生防疫机构,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县(区)卫生防疫机构在核实疫情之后立即向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乙类传染病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时。在城镇应于12小时内,在农村应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 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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