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部门
监管工作
考核机制
建立情况
5
建立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机制。
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2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文件
明确实施考核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得2分,否则不得分。
突出考核重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组织
实施情况
10
考核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有经营单位的区经营单位全部考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方案、考核企业清单、工作小结、总结)
重点产废单位达到考核方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其他产废单位达到考核方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得2分,否则不得分.
10
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
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处理,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得5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方案、考核企业清单、工作小结、总结)
监管能力
建设情况
6
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各区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等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30%得2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查阅信息系统
对相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各区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20%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应用.
通过信息系统按时报送危险废物产生源、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的得1分;使用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得0.5分;按时报送年度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报告的得0.5分.共计2分。
处置能力
保障情况
5
规范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文件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得5分。但发现一份不按照规定核发的扣1分,最多扣5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
工作总结
报送情况
2
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11月15日前报送本年度规范化考核情况总结得2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
违法企业
惩罚情况
2
惩治违法企业。
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得1分。对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得1分。(若无多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此项得1分)。共计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抽查
合格率
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70
按照环境保护部2016年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
1. 有经营单位的区:70×0。5×(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2. 无经营单位的区:70×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查
说明:
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查总数量。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
3.考核评定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评内容确有亮点的,可报市局备案后适当加分,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分值。
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A;得分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B;得分60分以下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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