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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5∕T 127-2019 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指南(湖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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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20 A00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5/T 1272019 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指南 2019 - 12 - 19 发布 2020 - 01 - 01 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5/T 127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火江、沈林华、袁青、项圆圆、尚珂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05/T 1272019 II 引 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

2、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他还指出“做好宗教工作,关键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湖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 “一引两导三进三立” 为抓手, 深入开展 “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 (以下简

3、称 “两化”)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正信正行,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努力促进宗教领域平安和谐,为全市加快赶超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本标准以“一引两导三进三立”为抓手,即“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宗教中国化导向、坚持宗教工作法治化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立国旗、立标准、立典型”,以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出亮点,五年成示范”为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的方法路径,深入开展“两化”建设,更高层次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内涵式发展,更高标准推进宗教团体和人

4、才队伍建设,更高要求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更高目标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更高水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省乃至全国“两化”建设提供“湖州实践”、“湖州样本”。 DB3305/T 1272019 1 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以下简称“两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要求,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评价和改进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宗教事务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两化”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5、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 26529 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 3 基本原则 3.1 政治认同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2 文化认同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 3.3 社会认同原则。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 3.4 法治认同原则。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4 建设要求 4.1 联系引导 4.1.1 应建立联系交友制度,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掌握宗教界代表人士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宗教界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困难和问题,联系交

6、友分三个层次: a) 市委领导联系市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 b) 区县委领导联系区县宗教团体班子成员; c) 乡镇街道党委领导联系属地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4.1.2 应建立覆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服务制度,成立联系服务小组,指导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掌握宗教教职人员的动态,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困难。联系服务小组至少包括以下成员: a) 一名乡镇街道党委委员或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为组长; b) 一名乡镇街道干部; c) 一名村(社区)干部。 注:重点场所要加强力量,政法、公安等部门的人员要参加。 4.2 教育培训 DB3305/T 1272019 2 4.2.1 利用各类平台(社会

7、主义学院、宗教院校等)、采取多种方式(专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 4.2.2 积极选送宗教界人士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市级每年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不少于三期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区县级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宗教界人士培训班。 4.2.3 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代会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等。 4.2.4 市、区县宗教事务部门每年确定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4.3 工作督导 4.3.1 市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制定考核办法,对宗教“两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4.3.2 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开展对宗教团体和宗

8、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4.3.3 对考核检查情况应及时总结、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 5 宗教中国化 5.1 宗教思想中国化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入宗教活动场所, 引导各宗教在宗教信仰和宗教思想的研究探索中, 主动适应中国社会,体现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重要节日、重要活动举行升国旗、奏唱国歌仪式; 2) 制作、悬挂党的重要文件或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论述的宣传展板等; 3) 制作、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展板; 4) 学习、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讲经讲道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5) 研究宗教教规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召开研讨会、交流会。 b) 开展宗教信仰与“中国梦”相结合的探索研究; c) 发掘和研究宗教“中国化”的湖州元素; d) 每个区县应建立“两化”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形成宗教中国化成果; e) 每个宗教团体应组织开展宗教中国化研究,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研讨会, 每个团体班子成员一年至少要撰写一篇研究文章,并结集成册。 5.2 宗教文化中国化 引导各宗教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开展各类传统文化宣传、教育、传承活动,将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引进宗教活动场所: 1) 制作、悬挂弘

10、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展板; 2) 举办中国传统节日纪念以及民俗、慈孝等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 举办书画、篆刻、剪纸等中国特色文化艺术展览,有条件场所设置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功能房间; 4) 场所建筑融入体现中国建筑风格或地方建筑特点的元素。 b) 以“中国化”为核心,深入发掘、研究和创立湖州宗教文化特色品牌: 1) 佛教界积极打造太湖观音文化、禅茶文化和药师文化品牌等; 2) 道教界着力弘扬斋醮文化,培育养生健体等特色品牌; DB3305/T 1272019 3 3) 基督教界开展赵紫宸基督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究; 4) 其他宗教要结合实际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品牌。 c) 以

11、“中国化”为方向,创建特色宗教活动场所: 1) 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创建“生态寺观”; 2) 天主教、基督教开展 “平安和谐教堂”建设。 d) 开展宗教文化中国化实践探索,各区县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富有地方特色的宗教文化活动。 e) 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互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5.3 宗教队伍中国化 培养宗教人才、建设宗教团体,引导各宗教开展中国化人才队伍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制定“三个一”考评监督机制,建设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工作高效的宗教团体; b) 通过各类平台载体,实施宗教界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1) 市、区县每年举办一次讲经、讲道交流会; 2) 开展宗教文化活

12、动,开办文化大讲堂、论坛等; 3) 分层分类组织专业培训。 c) 开展宗教界人士继续深造, 依托高校开设宗教管理大专和本科学历班, 选送教职人员到各自宗教院校学习或参加函授班; d) 引进高层次宗教人才。 注:“三个一”考评监督机制是指宗教团体班子成员一月一谈、一季一会、一年一考。 6 宗教工作法治化 6.1 政策法规宣传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政策法律法规引进宗教活动场所: 1) 参与普法工程; 2) 参与、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 3) 制作、悬挂宪法有关宗教内容条款的宣传展板; 4) 制作、悬挂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

13、事务条例的宣传展板; 5) 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 6) 利用广播、报纸和新媒体等渠道学法; 7) 张贴“反邪教”宣传警示图片,开展反邪教知识培训; 8) 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等宣传阵地。 b) 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培训, 将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 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 c) 对宗教事务部门的干部开展培训, 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履职、 服务管理和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d) 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 1) 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2) 开展“宗教政策

14、法规宣传月”活动。 6.2 依法管理事务 DB3305/T 1272019 4 宗教事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依法决策、管理和服务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b) 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清单、服务清单,完善行政审批指南和流程; c) 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制、情报信息会商、网络舆情应对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机制; d) 建立宗教事务部门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1)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e) 开展宗教事务社会化管理,把宗教事务纳入社会公共事务网格化管理范畴; f) 宗教事务部门应对辖区内

15、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布局; g) 实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和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注:“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6.3 场所标准化管理 制定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规范,宜实施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做到外部整洁有序,内部清净庄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规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架构(组织机构、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等); 2) 人员管理(教职人员、义工、信众等); 3) 宗教活动、教务工作、宗教仪式等; 4) 财务管理(收入管理、开支审批、收支

16、报结、票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审计、出纳管理、会计管理等); 5) 资产保护(库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文物保护等); 6) 场地管理(殿堂、办公室、客房、厨房); 7) 环境保护(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管理等); 8) 卫生防疫(人员资质要求、食品卫生、餐饮用具、餐饮环境、监督检查); 9) 安全保障(安全范围与组织、活动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 10) 其他管理(档案管理、外事管理、网络信息、车辆管理、报批管理等)。 b) 宗教活动场所内安装视频监控并确保正常运行。 c) 佛、道教场所实行文明敬香,燃香安全管理遵守 GB 26529 的规定。 d) 各

17、宗教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改进提升。 7 考核评价 7.1 开展“两化”建设考核评价: a) 市级宗教事务部门开展对区县宗教事务部门的考核;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开展对辖区各乡镇街道、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考核; b) 市级宗教事务部门开展对市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的考核;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开展对区县宗教团体(班子成员)的考核,各级宗教团体对所属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考核。 7.2 宗教事务部门、宗教团体应参照附录 A 制定本辖区考核细则,每年组织开展“两化”建设考核。 7.3 应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提升“两化”建设水平。 DB3305/T 1272019 5 A A 附

18、 录 A (资料性附录) 宗教“两化”建设考核要点 表A.1给出了宗教“两化”建设的考核要点。 表A.1 宗教“两化”建设考核要点 类别类别 序号序号 考核要点考核要点 宗教思想中国化 1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进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重要节日、重要活动举行升国旗、奏唱国歌仪式;制作、悬挂党的重要文件或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论述的宣传展板等;制作、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展板;学习、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讲经讲道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宗教教规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召开研讨会、交流会。升挂国旗、社会主义核

19、心价值观进场所达 100%。 2 开展宗教信仰与“中国梦”相结合的探索研究。 3 发掘和研究宗教“中国化”的湖州元素。 4 每个区县应建立“两化”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形成宗教中国化成果。 5 每个宗教团体应组织开展宗教中国化研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研讨会,每个团体班子成员一年至少要撰写一遍研究文章,并结集成册。 宗教文化中国化 6 开展各类传统文化宣传、教育、传承活动,将优秀文化引进宗教活动场所:制作、悬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展板;举办中国传统节日纪念以及民俗、慈孝等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举办书画、篆刻、剪纸等中国特色文化艺术展览,有条件场所设置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功能房间;场

20、所建筑融入体现中国建筑风格或地方建筑特点的元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达 100%。 7 以“中国化”为核心,深入发掘、研究和创立湖州宗教文化特色品牌:佛教界积极打造太湖观音文化、禅茶文化和药师文化品牌;道教界着力弘扬斋醮文化,培育养生健体等特色品牌;基督教开展赵紫宸基督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究;其他宗教要结合实际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品牌。 8 以“中国化”为方向,创建特色寺观教堂: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 ,创建“生态寺观” ;天主教、基督教开展 “平安和谐教堂”建设。 9 开展宗教文化中国化实践探索,各区县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富有地方特色的宗教文化活动。 10 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互鉴,弘扬中华

21、优秀传统文化。 宗教队伍中国化 11 制定“三个一”考评监督机制,建设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工作高效的宗教团体。每年 2 月份前要对上年度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述职测评。 12 通过各类平台载体,实施宗教界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市、区县每年举办一次讲经、讲道交流会;开展宗教文化活动,开办文化大讲堂、论坛等;分层分类组织专业培训。 13 开展宗教界人士继续深造,依托高校开设宗教管理大专和本科学历班。各区县每年举办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班不少于 1 期,培训时间 3 天以上,培训内容以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为主。 DB3305/T 1272019 6 表A.1 宗教“两化”工作考核要点

22、(续) 14 引进高层次宗教人才。 政策法规宣传 15 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政策法律法规引进宗教活动场所:参与普法工程;参与、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制作、悬挂宪法有关宗教内容条款的宣传展板;制作、悬挂宗教事务条例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展板;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报纸和新媒体等渠道学法;张贴“反邪教”宣传警示图片,开展反邪教知识培训;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等宣传阵地。法律法规进场所比例达 100%。 16 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将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

23、教学内容。 17 对宗教事务部门的干部开展培训,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履职、服务管理和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8 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普法教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 事务依法管理 19 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20 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清单、服务清单,完善行政审批指南和流程。 21 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制、情报信息会商、网络舆情应对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机制。 22 建立宗教事务部门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 23 开展宗教事务社

24、会化管理,把宗教事务纳入社会公共事务网格化管理范畴。纳入率100%。 24 宗教事务部门应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布局。 25 实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和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场所标准化管理 26 制定各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规范,包含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宗教活动、教务工作、宗教仪式、财务管理、资产保护、场地管理、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安全保障、其他管理等。 27 宗教活动场所内安装视频监控并确保正常运行。各区县场所视频监控安装率 95%以上,正常运行率 95%以上。 28 佛、道教场所实行文明敬香,燃香安全管理遵守 GB 26529 的规定。 29 各宗教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改进提升。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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