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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修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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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修编解读修编解读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1.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2.2.2.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修编背景3.3.3.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1.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2.2.2.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修编背景3.3.3.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p城城市市市市政政公公用用管管线线是是城城市市赖赖以以正正常常运运行行的的生生命命线线,传传统统的的市市政政公公用用管管线线各各自自为为政政地地敷敷设设在在道道路路的的浅浅层层空空间间内内,因因管管线线增增容容扩扩容容不不但但造造成成了了“拉拉链链路路”现现象象,而而且且导导致致了了管管线线事事故故频频发发,极极大大地地影影响响了了城城市市的的安安全运行。全运行。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p近近年年来来,全全国国仅仅媒媒体体报报道道的的地地下下管管线线事事故故平平均均每每天天高高达达5.6起起,每每年年由由于路面开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于路面开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2000亿元。亿元。p目目前前,我我国国城城镇镇化化进进程程十十分分迅迅速速。为为提提升升管管线线建建设设水水平平,保保障障市市政政管管线的安全运行,有必要采用新的管线敷设方式线的安全运行,有必要采用新的管线敷设方式-综合管廊。综合管廊。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 综合管廊的定义综合管廊的定义 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在城市道路下面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在城市道路下面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体,实行通信、供水、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的共享。,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的共享。共同管道共同管道 综合管沟综合管沟 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共同沟共同沟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建标2008102号)的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公司、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编制了国家标准编制了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规范GB50838-2012,并于并于2012年年12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广州综合管廊调研广州综合管廊调研广州综合管廊调研广州综合管廊调研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日本综合管廊调研日本综合管廊调研德国综合管廊调研德国综合管廊调研江苏综合管廊调研江苏综合管廊调研参加综合管廊研讨参加综合管廊研讨参加综合管廊研讨参加综合管廊研讨综合管廊结构试验综合管廊结构试验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综合管廊消防试验综合管廊消防试验1 1、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借鉴的标准、规范借鉴的标准、规范日本规范:共同沟设计指针中国台湾省地方标准:共同管道工程上海市地方标准:世博会园区综合管沟建设标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报告:城市市政工程综合管廊技术研究和开发规范规范的主要技术的主要技术内容内容 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系统规划;4 土建工程设计;5 附属工程设计;6 施工及验收;7 维护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1.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2.2.2.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修编背景3.3.3.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GB50838-2015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 针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2013-9-16),明确指出:民生优先。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 为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27号,2014-6-3)。一、总体工作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二)基本原则。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强化管理,消除隐患。因地制宜,创新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不同地区实际,科学确定城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不同地区实际,科学确定城市地下管线的技术标准、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管线的技术标准、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科学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学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落实责任,加强领导。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 (七)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七)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36个大中城市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通过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通过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鼓励管线单位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鼓励管线单位入股组成股份制公司,联合投资建设综合管廊,或在城市人入股组成股份制公司,联合投资建设综合管廊,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运营管理单位。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要统筹考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要统筹考虑综合管廊建设运行费用、投资回报和管线单位的使用成本,虑综合管廊建设运行费用、投资回报和管线单位的使用成本,合理确定管廊租售价格标准。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合理确定管廊租售价格标准。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强对各地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加强对各地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 (九)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市宽带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入户改造,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十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城市地下管线科技研发(十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城市地下管线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鼓励在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应急防和创新力度,鼓励在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应急防灾等工作中,广泛应用精确测控、示踪标识、无损探测与修灾等工作中,广泛应用精确测控、示踪标识、无损探测与修复、非开挖、物联网监测和隐患事故预警等先进技术。积极复、非开挖、物联网监测和隐患事故预警等先进技术。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支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管道预构件产品,提高预制装配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管道预构件产品,提高预制装配化率。化率。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中央经济工作会闭幕(2014-12-11):提2015年5项任务一、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关键是保持稳增长和调结构之间平衡,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要促进“三驾马车”更均衡地拉动增长。要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要高度关注风险发生发展趋势,按照严控增量、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的原则,有序加以化解。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2014-12-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经研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二、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建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试点城市管廊建设应统筹考虑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建设里程应达到规划开发、改造片区道路的一定比例,至少3类管线入廊。试点城市按三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另行印发。三、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四、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订。五、各地财政、住建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谋划,组织有关城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1号)(2015-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启动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目标要求,现将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附件: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指南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2015-03-5)四、协调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稳增长和调结构相辅相成。我们既要全力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又要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行稳致远。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任务,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项目。主要是: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等民生项目,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内河航道等重大交通项目,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农业项目,信息、电力、油气等重大网络项目,清洁能源及油气矿产资源保障项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项目。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揭晓(2015-04-10)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了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城市进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沈阳、苏州、海口、长沙、包头、白银、厦门、六盘水、十堰、沈阳、苏州、海口、长沙、包头、白银、厦门、六盘水、十堰、哈尔滨哈尔滨合肥、广州、天津、石家庄、昆明合肥、广州、天津、石家庄、昆明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启动(2015-04-10)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共350人参加培训。国内外著名专家对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融资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同志针对学员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与学员进行讨论和交流。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培训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陈政高指出,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事实证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国际上是一条成功的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的意义在于充分地利用地下空间,节省投资,对拉动经济发展、改变城市面貌、保障城市安全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建设综合管廊一定要达到当代国际标准,但必须因地制宜。新区可以全面推开,老区要适情而做,可以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改造、老区改造、道路改造等进行,千万不要一哄而上,更不能建后悔工程、半拉子工程。建设综合管廊,要建立一个新体制,要实行企业化运营,政府给予补贴。陈政高强调,要看到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利条件。第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连续发了两个基础设施和管线建设的文件。综合管廊的建设不仅拉动经济,还是城市建设的拐点和转折点。从此,中国将告别过去那种在地下乱拉乱设的状况。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从落后走向先进。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第二,地方政府有很高的积极性。各地主动请战搞地下综合管廊,这是真正的政绩观的转变。这是里子工程,不是面子工程。第三,我们国家和城市,具备了这个经济实力。第四,金融机构明确表态全力支持综合管廊建设。第五,企业有参与的愿望,也有参与的能力。第六,广大市民非常支持。第七,我们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探索。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第八,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5月末出台,这是综合管廊建设的重要依据。陈政高要求,第一,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心。雨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这句话讲得十分深刻,下水道也好,地下管网也好,虽然看不见,但是它的状态如何,却折射出一个城市的竞争力、一个城市领导者的责任心。第二,要有开放的心态、改革的决心。建综合管廊说到底,是向国内外资本开放的问题。要利用社会资本就必须改革,我们要改革体制机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公用企业。第三,要把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综合管廊建设不仅是全新的事物,而且涉及到方方面面,矛盾甚多,要想建好管好,特别是要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只有一开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做得好,做到成功。第四,要加强学习。现在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不仅是工程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现在的城市建设也好,管理也好,都需要有较好的经济理论基础和金融基础。所以我希望大家重新学习,胜任工作,把工作干好。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财政部: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安排(2015-04-28)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安排。合理掌握债券发行时间,抓紧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面,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遴选项目,抓紧安排支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规定合理调度国库库款,及时做好库款垫付和资金回补国库手续,保障项目融资需求和财政资金安全。国务院: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意见”(国发2015xx号)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会议指出,针对长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这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会议确定,一是各城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二是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在探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加快现有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三是完善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标准,落实工程规划、建设、运营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终身责任和永久性标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入廊管线单位应交纳适当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将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支持管廊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融资。通过城市集约高效安全发展提升民生福祉。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7月31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了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发展概况、总体进展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今年,国务院研究制定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总体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共同确定了沈阳等10个城市开展试点,计划3年内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89公里(今年开工190公里),总投资351亿元;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国共有69个城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约1000公里,总投资约880亿元。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导,修订发布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制定发布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下一步措施一是,编制专项规划,一是,编制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库,明确5年滚动项目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支持成熟的项目。二是,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尽快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二是,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尽快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示范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先推出一批示范项目,探索成熟的建设模式,成熟后再全面推广。三是,加强入廊管理。三是,加强入廊管理。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四是,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四是,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五是,抓紧研究制订定价收费的指导意见。五是,抓紧研究制订定价收费的指导意见。入廊管线单位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水平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规范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水平,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六是,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六是,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设立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1 1、背景、背景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三)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二、统筹规划(四)编制专项规划。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五)完善标准规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应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维修和更换管道。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要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三、有序建设(六)划定建设区域。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七)明确实施主体。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选择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八)确保质量安全。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档案。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科学选择工程材料,主要材料宜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有效带动工业构件生产、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四、严格管理(九)明确入廊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十)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入廊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规范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十一)提高管理水平。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五、支持政策(十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十三)完善融资支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具体工作;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设立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委员会;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有效推开,并加强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等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有序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所属管线入地入廊工作。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2 2、GB50838-2015GB50838-2015修编背景修编背景为我国综合管廊工程建设与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进行了修编。修编的主要内容: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1.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GB50838-2012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编制情况回顾2.2.2.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GB5083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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