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议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陇川县司法局适应形势要求和群众期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纵深推进、横向拓展,积极在构建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了尝试和探索。一、陇川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
2、积极推进网格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内部9项业务职能,创建“八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社区形成送法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在村组以全国、省、州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对象,打造个人冠名的“个人调解室”,发挥品牌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业务强、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在行业中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目前,陇川县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援助)中心1个,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所11个,“律师事务所”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05个,“个人调解室”1个,联调室
3、11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乡镇法律援助站13个(含武警边防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含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室)。初步形成了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杻纽;律师事务所、个人调解室、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网格式服务体系。在案件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实现了上下渠道贯通联动、网络对接共享、层层有人办事的服务新格局。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一是理清思路,找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定位。为适应形势需要,县司法局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抽调专人开展深入调研,梳理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和职能,召开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了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现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便捷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思路。二是纵深推进,构建立体化服务网络。为延伸县乡两级中心服务,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的通知总体要求及具体部署,在基层一线以全省规范化司法所为依托,本着自愿、互惠、便民、有效的原则,整合调委会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展服务业务、扩大服务职能、充实工作人员,
5、实行窗口服务、网格管理、联合作战,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廉法律服务,取得了满意效果。三是横向拓展,打造实体化服务平台。为提供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升级12348热线,指派律师、公证员与公安、检察、法院、工会、妇联等10多个部门相对接,实现衔接互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纠纷受理、法律援助、12348热线、社区矫正等服务窗口,将司法行政干部、专业律师、专职调解员、法律援助和公证联络员推向一线,增强窗口服务力量,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理、法援、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咨询等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
6、水平。四是内部增容,增强专业化服务水平。为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注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团队建设,加快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规范化站点创建力度,充实重点建设法律服务团、政府法律顾问团、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团,成立律师讲师团深入一线、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五是精细管理,提升规范化服务效能。为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我们把完善机制作为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针对窗口服务平台出台了陇川县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优质服务规范,规范文明用语和工作礼仪,做到人员服装、服务用语、标牌标识三统一,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办理结果、
7、满意度六公开。同时,还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指纹考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纪律、轮值主任、预约服务等内部制度规范,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定期考核等督查制度,逐一装裱上墙,实现各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特点,分别完善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六规范、公证行业三零目标考核等制度,严格队伍管理,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三、推进陇川县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发展的思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目前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推进这项工作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长效发展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合资源,推进
8、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我们将推广已建成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验,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乡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二是注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挖掘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资源,通过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习,为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人力支持。三是创新思路,丰富法律服务内涵。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关注法律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逐级建立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了解群众最需法律诉求,针对性制定开展服务项目和内容,使服务真正让群众满意
9、。四是落实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强有力的财政支撑,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在村居(社区)专职从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另一方面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几点工作建议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项惠及全民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首先要纠正政
10、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仅仅是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这一片面认识。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通过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立,就近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对引导老百姓依法维权,息诉罢访,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有积极促进作用。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法制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要有“花小钱办大事”的深谋远虑,投入资金越有保障,购买的法律服务资源越充足,老百姓得到的法律保障实惠就越多,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政府必须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中均应列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预算。甚至可以考
11、虑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保障公益性服务补偿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激发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同时因地制宜,对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搞“一刀切”,可以选择性地开展重点建设和创新性建设,比如在有条件有财力的社区、村居,政府可以鼓励他们自行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法律服务,一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二来可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具有示范代表作用的部分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工作。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导,防止有令不行,敷衍应付。三是科学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相关成员单
12、位每年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重点对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以及所派驻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督导法律顾问协议落实情况,提供四项法律服务产品实物工作量,检查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完备,台账、档案资料等齐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投入等等,具体由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同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由享受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对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此衡量各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效果。县政府综合考虑服务质量评价和检查结果对各乡镇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年终考核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此来作为对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