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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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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宜县卫办2012114号宜宾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宜宾县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公卫中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华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注册民营医疗机构:经县卫生局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宜宾县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宜宾县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2、宜宾县2012年乡镇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3、宜宾县201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4、宜宾县卫生工作乡镇分类表。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绩效考核 2012年 办法 通知 宜宾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共印5份,网发)附

2、件1:宜宾县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绩效考核实施范围为全县政府举办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内非政府举办的新农合定点机构。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合理量化、综合评价的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全面、科学的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第四条

3、 实施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公益性原则。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绩效考核与服务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挂钩,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二)绩效分配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专项补助、全年考核经费挂钩,达到奖惩分明、奖勤罚懒的目的。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控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中医药服务等情况。(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4、。主要考核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基金财务管理,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乡村两级补偿审核、兑现、监管等工作。(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六)院内建设与管理情况。(七)群众监督与评价情况。(八)信访、维稳等其他工作。第六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宜宾县2012年乡镇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附表1)、宜宾县201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附件2)逐项打分,计算出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宜宾县村卫生站绩效考核标准(详见宜县卫办2010101

5、号文件附件4),对其进行考核。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第七条 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实效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一)不定期考核。按照宜宾县医疗卫生机构不定期绩效考核标准、宜宾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核标准,由县卫生局相关股室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以明查暗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及时通报考核情况。(二)半年督导考核、年度考核。考评组对照考核标准,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现场访谈、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凡上报资料以相关单位收到的为准。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柏溪公卫

6、中心执行乡镇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县卫生局组织考核;村卫生站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县卫生局复核。第九条 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对辖区内村卫生站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段为上年的10月1日至本年的9月30日),10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每年10月中、下旬,县卫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比例不少于当地村卫生站总数的3%。第十条 每年10月中、下旬,县卫生局集中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段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每年7月10日前县卫生局对县

7、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进行半年督导考核,每年12月20前完成对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年度考核。第十一条 每年11月底以前,市卫生局将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第五章 计分方式 第十二条 半年督导考核、年度考核得分:平时不定期考核占30%,股室(单位)考核占20%,局领导考核占20%,现场考核占30%。其中,局领导(股室、单位)考核,由局领导、股室和相关单位根据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单项工作),对其进行考核,并按照4:5:1、3:5:2的比例对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一、二、三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与年度表彰通报一致)。一、二、三等奖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

8、0.85、0.65。局领导(股室、单位)考核某单位得分(等次奖个数相应等次奖得分系数)等次奖个数20分。第十三条 加分。凡获得各种奖励,出色完成相关工作给予加分。加分标准:(一)各单位受到省部级、市级、县级、科局级单位(协调议事机构)单项工作奖(含工作经验和调研成果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交流),分别按2、1.5、1、0.5分不同档次加分;等级奖分别按一、二、三等奖2、1.8、1.5,1.5、1.3、1,1、0.8、0.5,0.5、0.3、0.1加分。其中,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奖励的,按高靠一个档次加计分(如受市卫生局表彰奖励,按市级档次加分);受各级卫生业务部门工作奖励的,按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9、加计分(如受县疾控中心表彰奖励,按科局级档次加分)。(二)上级表彰县政府、县卫生局和乡镇政府单项工作奖励,牵头单位为医疗卫生机构的按上述级别、等次予以加计分。承办市卫生局、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其牵头工作在年度考核处于前三名的,分别按1、0.8、0.5加计分。其中,县合医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及其它医疗单位按照市、县“民生工程”(新农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困难职工及环卫工人健康体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工作加计2分。(三)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等次的表彰奖励,按最高级别、等次加计分。(四)临床用血和献血招募,每节约一个临床用血计划加计

10、0.1分,每超一个无偿献血招募计划加计0.08分。(五)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定期考核,第一名每次加1分,第二名每次加0.5分。(六)积极推荐医务人员对口援外(藏)加计0.5分;单位派出医务人员对口援外(藏)3个月以上的,加计1分。(七)加分计算方法:加分总分为10分。考评计分时,将根据各单位申报加分核准情况,以申报加分核准分数最高者作为计算本年度加分的参比基数分别统计核算各单位的加分分数,即:某单位加分分数某单位申报加分的核准项目(累计)分数本年度申报加分核准项目(累计)分数最高单位的分数10分。第十四条 扣分。凡受到各种批评,超范围执业、行政处罚,发生医疗责任侵权,违纪违规受到立案调查及处

11、理,未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完成相关工作给予扣分。扣分标准:(一)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卫生部,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厅及其直属单位,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局及其直属单位,县卫生局及直属单位、县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将分别按不同档次扣2.5、2、1.5、1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其中受到行政处罚的高靠一个档次扣分。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任的各项工作领导组、委员会等协调议事机构批评的,视同受县委、县政府批评,予以扣分。(二)凡被媒体(包括互联网)曝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分;被曝光而未及时(2日内)妥善处理,消除影响的,每天扣0.5分。(三)对承办市卫生局、县政府下达的目标

12、任务牵头单位,其牵头工作在年度考核处于倒数3位的,分别扣1.5、1.2、1分。未按市、县要求完成“民生工程”工作任务的,每项工作扣3分。(四)项目建设未按进度完成的扣2分。(五)临床用血和献血招募,每超一个临床用血计划扣0. 1分,每少完成一个无偿献血招募任务扣0.08分,扣分最高不超过8分。(六)凡违法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记分标准的,如超核准执业范围服务、无资质人员执业、处方印制、书写不规范等行为,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中的记分,等额扣分。(七)凡发生医疗责任侵权(含孕产妇死亡),经鉴定、法院判决、调解或医患双方协商,医院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每起扣2

13、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通报时直接降低一个获奖等次进行通报。(八)凡属本单位管理职权范围的工作,因无人处理或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群众上访的,或未及时劝回上访人员的,每起(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九)无纸化办公平台运行不畅,公文办理不及时,凡被曝光的每次扣0.5分;被曝光而未及时(2日内)消除影响的,每天加扣0.2分。(十)上报资料不及时,每次扣0.1分,漏报每次扣0.4分。(十一)节假日、疫情防控等重要时期值班,抽查无人值班,每次扣0.5分。(十二)凡全县性会议(含定期例会、业务培训会),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2分,缺席的每次扣0.5分。(十三)单位无完善的绩效考核方案或未实施

14、绩效考核、未兑现考核结果扣1分。(十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定期考核,倒数第一名每次扣1分,倒数第二名每次扣0.5分。(十五)因推诿病人等医德医风投诉,每次扣0.5分;调查属实的,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则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通报时直接降低一个获奖等次予以通报,直至一票否决(相关医护人员则按照医德考评工作的要求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十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单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行风评议不合格、未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等,均实行一票否决。上述加分、扣分以正式文件和相关督查记录、签到等资料

15、为依据,时间为上年12月21日至考核年度的12月20日。加分、扣分累计后,累计分为正值,最多不得超过10分计入总分,累计分为负值,则直接从总分中扣除。第十五条 全年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全年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加(扣)分累计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全年考核得分半年督导考核得分40%年度考核得分60%加(扣)分累计分。第六章 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六条 确定绩效考核名次。根据全年考核得分情况,按照4:5:1、3:5:2的比例分别确定县、乡镇(一、二、三类)医疗卫生单位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全县通报。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位列全县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成其班子书面检查,必要时对其班子进行诫勉谈话,按照干部

16、管理权限和程序调整领导班子直至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第十七条 兑现项目专项资金和全年考核经费。(一)兑现项目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站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简称项目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被考核机构应获得的补助资金该机构服务人口数该机构绩效考核得分财政补助资金额(每一机构服务人口数每一机构绩效考核得分)。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得分,作为其获得项目专项补助的参考依据。村卫生站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标准,按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专项补助经费中安排解决。(二)兑现全年考核经费。年初预

17、算安排10%的经费作为全年绩效考核兑现经费。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宜宾县2012年乡镇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宜宾县201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的相关指标,上级有新的要求,将按其要求进行考核。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5 -附件2:宜宾县2012年乡镇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一、管理与效益(25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制度建设与 管 理1.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安全管理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1分)2.党支部、工会、职代会等组织健全,积极开展活动。(1分)3.医疗质量、护理、医院感染、药事、病案管理等五

18、个必备管理组织健全,运行良好。(1分)4.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制度、方案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1分)5.健全并落实医疗质量管理16项核心制度。(1分)5文件资料1.制度不健全,每项扣0.2分,制度不落实,每项扣0.3分。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2、3.组织不健全,每个扣0.3分;未开展活动,每个组织扣0.3分。4.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该项不得分。5.核心制度每少一个扣0.1分,制度不落实每个扣0.2分。队伍建设与 管 理1.岗位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卫技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0.5分)2.单位当年进修学习人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20%,进修时间每人不少于3个月。(1分)3.辖区内

19、卫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继教学分达标率98%。(1分)4.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绩效考核方案完善,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兑现考核奖惩。(1.5分)5.及时完成考核、调资、职称晋升等工作。(0.5分)6.完成设计安排的培训学习任务。(0.5分)5文件资料1.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扣0.5分;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每个扣0.3分。2.进修人数、进修时间未达到要求,每项扣0.5分。3.未获得规定学分,每个扣0.2分;学分不达标扣0.5分。4.方案未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每项扣0.2分;未按方案考核兑现扣0.7分。5.未完成每项扣0.2分。6.每少一次,扣

20、0.2分。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会计核算符合规定。(2分)2.坚持政府采购申报制度,货款一律转帐支付。(1分)3.按要求及时完成网络直报和其他统计报表,及时率、准确率100%。(1分)4资料报表1.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会计资料不规范扣0.5分,核算不符合规定扣0.5分。2.不按规定申报每次扣0.5分,用现金支付货款扣1分。3.网络直报迟报、错报每次扣0.5分,漏报每次扣1分。党风廉政建 设1.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范(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分)2.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起惩防体系基本框架。(1分)3.继续开展

21、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巩固治贿成果。(1分)4文件资料1.单位及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实行“一票否决”。2.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3.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管理效益医疗收入增长保持在2011年的水平,还债准备金和发展积累占医疗收入的比例10%。公务支出占支出总额的比例5%。7资料报表医疗收入、还债准备金和发展积累未达到规定比例(水平),每项扣2分。公务支出比例每超0.5%扣1分。二、基本医疗服务(25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数、住院人次数、住院床日数保持在2011年的水平。3报表资料未达到2011年的水平,每项扣1分。服务质量1

22、.门诊就诊登记率95%,处方书写合格率100%。(1分)2.住院病历和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1分)3.院内感染率1%。(1分)4.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1分)5.医疗纠纷赔偿支出一级医院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二级医院全年累计不超过20万。(1分)5文书资料1.随机抽查10张门诊处方,登记每少一个扣0.1分,处方书写不规范每张扣0.1分。2.随机抽取5份病历,未达甲级,每份扣0.25分。3.医院感染率每超过0.5%扣0.5分。4.发生1例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包括市医鉴办和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讨论认定的。5.赔偿支出超过限定数,该项不得分。医疗费用1.次均住院费用的增长率10%。(1.5分)2.

23、门诊费用的增长率10%。(1.5分)3.严格执行单病种限(额)付费制度(50种)。(1分)4资料现场1、2.费用增长率10%不得分。3.未执行每种病扣0.2分。基本药物制 度1.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数100%。(2分)2.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2分)3.药品阳光采购积分95分,上报率100%。(1.5分)4.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以上。(1分)5.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品规不超2种;(0.5分)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60%;(0.5分)7.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20%;(0.5分)8现场资料1.随机抽取10张配药处方,有非基药每张处方扣0.5分。2

24、.随机抽取每日费用清单,与采购药品核对,未实行零差价,该项不得分。3.阳光积分未达要求,该项不得分。4.查看新农合报销结算单,未执行该项不得分。5.查药品采购记录单据,超过不得分。6.随机抽取10份住院病历,抗生素使用超过比例,该项不得分。7.随机抽取10张门诊处方,抗生素使用超过比例,该项不得分。中 医 药服 务1.中药饮片品种300种,中成药50种。(1分)2.设有中医科,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20%。(1分)3.中药饮片服务人次、中成药服务人次、中医非药物服务人次占总门(急)诊人次40%。(1.5分)4.中医适宜技术使用达10种。(1.5分)5资料现场1.查看中药房,品种未达要求

25、,每项扣0.5分。2.无中医科,该项不得分;查看执业医师名单,中医药人员比例不达要求,扣0.5分。3.查看业务统计表册,未达要求,每项扣0.5分。4.查看现场,适宜技术推广使用每少一种扣0.5分。三、公共卫生服务(30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80%。5资料现场查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系统,建档率未达到要求,每少1%扣1分。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60%。(2分)2现场问卷随机抽取10名居民进行调查,知晓率或形成率未达到要求,每项扣1分。预防接种1.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证率、建卡率100%。(1.5分)2

26、.一类疫苗接种率、及时接种率95%。(1.2分)3.免疫规划疫苗相关疾病报告与调查率100%。(0.3分)3资料现场1.随机抽查5名儿童,建证率、建卡率未达要求,每项扣0.8分。2.接种率、及时接种率未达要求,每项扣0.6分。3.未报告扣0.1分;调查率未达要求,该项不得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医护人员传染病管理知识知晓率、传染病网络报告率、疫情报告及时率、疫点规范处置率与及时率100%。(0.7分)2.可疑肺结核病人转诊到位率80%,病人跟踪到位率75%。(0.7分)3.完善相关应急处理预案,开展一次以上的演练。(0.6分)2现场资料1.随机抽查5名医护人员,不知晓传染病管理知识每名

27、扣0.2分;报告率、及时率、规范处置率未达要求,每项扣0.25分。2.未达要求,每项扣0.5分。3.无预案扣0.2分,未开展演练扣0.4分。妇幼保健1.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管理率90%。(1.4分)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住院分娩补助98%。(1.4分)3.孕产妇死亡率20/十万。(0.6分)4.婴儿死亡率5。(0.6分)4资料报表1.随机抽查5名孕产妇、儿童,管理率未达要求,每项扣0.7分。2.未达要求,每项扣0.7分。3、4.死亡率超过控制标准不得分。老 年 人保 健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表完整率70%,体检表完整率90%,。(2分)2资料现场电话回访或现场调查,完整率、建档率未达

28、到要求,每项扣1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 患 者管 理1.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高血压筛查率60%,糖尿病筛查率30%。(1分)2.建档率50%,规范管理率90%。(2分)3.每人面对面访视1次/季度。(1分)4资料现场1.查看登记本,筛查未达要求每项扣0.5分。2.随机抽取5份档案资料,未达要求每项扣1分。3.随机抽取4份访视记录,电话回访或现场调查,访视未达要求该项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每份扣0.2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 理1.建档率50%。(0.5分)2.每人面对面访视1次/季度。(1分)3.规范管理率90。(0.5分)2资料现场1.建档率未达要求,该项不得分。2.随机抽取4份访视记录,电话回

29、访或现场调查,访视未达要求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每份扣0.2分。3.随机抽取10份管理资料,管理未达到要求,该项不得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1.农村妇女叶酸普服完成县下达任务100%。(0.8分)2.宫颈癌普查完成县下达任务100%。(0.8分)3.实施并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0.8分)4.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完成县下达任务100%。(0.8分)5.完成地方病防治工作。(0.8分)4资料 报表按标准要求未完成相关任务,每项扣(0.8分)。卫生监督协 管做好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指导与管理工作,协助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

30、料。(2分)2资料食品等卫生指导、管理不到位,每项扣0.4分。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政策宣传1.每月召开至少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每2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新农合相关政策。(0.5分)2.诊疗服务收费和药品目录、“流程图”、规章制度醒目上墙。有固定的合医宣传标语。(1分)1.5资料现场1.查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2.未达到相关要求,每项扣0.3分。新农合监 管1.严格落实即医即报、补偿公示及出院待补偿三日清零制度。(0.75分)2.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0,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

31、且被查实的事例为0。及时配合个案调查并上报。(0.75分)3.严格落实住院流程环节签字、自费项目告知签字、诊疗费用每日清单和汇总清单制度。(1分)4.严格落实新农合十项核心制度。(0.5分)5.基金台账完善,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帐目交接清,基金运转安全。(1分)4资料现场1.每少一次扣0.1分。2.被举报投诉2次以上扣0.5分。凡查实有违规行为,该项不得分。3.现场抽查10份病历,未执行每例扣0.1分。4.未严格执行,该项不得分;被扣减分摊制度未落实该项不得分。5.帐实不符,该项不得分;账目不规范扣0.5分。新农合服 务1.即医即报率100%,住院实际补偿比65%。(1分)2.住院平均床日费用

32、和平均住院天数、开放床位核定住院天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0.5分) 3.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诊疗“四合理原则”,药品收入不得超过规定比例。(0.5分) 4.网络直报和参合信息校对及时、准确, 档案管理规范,合医证发放及时到位。(0.5分)2.5资料1.即医即报率和实际补偿比每低1%扣0.2 分。2.超过规定标准该项不得分。3.现场抽查10份病历,“四合理”不符每项扣0.2分;住院指征掌握不严和药品收入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该项不得分。4.每错一项扣0.1分。五、项目建设等工作(6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项目建设1.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管理任务,附属工程投资符合相关规定

33、。(1分)2.完成县下达的村卫生站项目建设。(1分)2资料现场1.项目建设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分值在70-79分扣0.5分;60-69扣0.8分,59分及以下扣1分。2.未完成村卫生站项目建设扣1分。红会与无偿献血工作1.按照2012年宜宾县红十字会目标责任书,完成卫生救护培训、救灾备灾、组织宣传和日常工作。(0.5分)2.开展红十字会法、献血法宣传2次以上。(0.5分)3.完成无偿献血任务。(1分)2资料现场1.未完成相关工作,每项扣0.1分。2.查相关资料,每少一次宣传扣0.25分。3.献血任务每超一人加0.05分,未完成献血任务,每少一人扣0.1分。其他工作1.认真做好信访、综治维

34、稳等工作。(1分)2.认真做好计生工作,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0.5分)3.积极帮扶村卫生站。(0.5分)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资料1.综治维稳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到位越级上访,每次扣0.5分。2.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3.未开展帮扶不得分。六、工作效果(6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群众评价与 监 督1.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民主评议行风为“合格单位”,股室(单位)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0%。(1.5分)2.完成医德年度考评。(1.5分)3.群众满意率85%。(1.5分)4.均等化服务满意率70%。(1.5分)6资料现场1.未开展或未

35、达到要求,该项不得分(以县纠风办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考核依据)。2.未完成不得分。3.现场调查10名服务对象。4.电话或者现场调查10名服务对象。3、4项满意率每低1%扣0.5分。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加分项目)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乡 村一体化实行七统一,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标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5资料现场未真正实行七统一,该项工作不得加分。信 息 化管 理病历电子化5现场医院达标评 审完成年度任务5资料附件3:宜宾县201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一)宜宾县新农合中心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一、单位

36、管理(40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制度建设与 管 理1.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3分)2.党支部、工会、职代会等组织健全,积极开展活动。(3分)3.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制度、方案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2分)8文件资料1.制度不健全,每项扣0.5分,制度不落实,每项扣0.5分。2.组织不健全,每个扣0.5分;未开展活动,每个组织扣0.5分。3.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该项不得分。队伍建设与 管 理1.及时完成考核、调资、职称晋升等工作。(3分)2.卫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继教学分达标率98%。(2分)3.绩效考核方案完善,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

37、任和绩效,兑现考核奖惩。(3分)8文件资料1.未完成每项扣1分。2.未获得规定学分,每个扣0.5分;学分不达标扣1分。3.方案未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每项扣0.5分;未按方案考核兑现扣1分。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会计核算符合规定。(3分)2.坚持政府采购申报制度,货款一律转帐支付。(2分)3.按要求及时完成网络直报和其他统计报表,及时率、准确率100%。(3分)8资料报表1.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扣2分,会计资料不规范扣0.5分,核算不符合规定扣0.5分。2.不按规定申报每次扣0.5分,用现金支付货款扣1分。3.网络直报迟报、错报每次扣

38、0.5分,漏报每次扣1分。党风廉政建 设1.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范(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2.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起惩防体系基本框架。(2.5分)3.设置意见箱,受理投诉,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1.5分)4.每半年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0%。(1.5分)8文件资料1.单位及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实行“一票否决”。2.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3.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4.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共同目标1.建成(保持)文明单位。(1分)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分)3.做好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1分)4.

39、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1分)5.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1分)6.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分)7.完成无偿献血任务。(1分)8.及时完成卫生局安排的其他工作。(1分)8资料现场1.未建成(保持)文明单位扣1分。2.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3.综治维稳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到位越级上访,每次扣0.5分。4.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5.未开展该项不得分。6.单位和责任地段不清洁、不卫生被通报,该项不得分。7.未完成该项不得分。8.未开展或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该项不得分。二、业务工作(52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宣传培训加强指导,开展培训,圆满

40、完成下年度参合任务;接受市、县“民生工程”考核合格。16文件资料指导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扣6分;接受市、县“民生工程”考核,未达到市、县要求扣12分。信息管理加强网络直报监管,直报及时、准确,参合信息准确无误。8实地查看随机抽查乡镇,每错一项扣2分。监督指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分片督导12次以上。自费项目费用10%;乡镇实际补偿比例65%,县级实际补偿比例50%。11文件资料查资料,抽查50病历,自费药每超1%扣2分,乡镇、县级实际补偿比例每低1%扣3分(按最低的乡镇或单位计算)。基金管理按月及时下拨经费(全年12次集中结报),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即医即报”工作正常运行和基金安全;积极配合完成基金

41、审计工作。10报表资料不及时下拨每次扣2分;未完成基金审计不得分。工作调研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新农合工作调研。7文件资料未形成报告或报告缺原始资料支撑,该项不得分。三、工作效果(8分)项 目考 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群众评价与 监 督1.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民主评议行风为“合格单位”,股室(单位)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0%。(4分)2.群众满意率85%。(4分)8资料现场1.未开展或未达到要求,该项不得分(以县纠风办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考核依据)。2.问卷调查10名服务对象,满意率每低1%扣0.5分。(二)宜宾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一、单位管理(40分)项 目考

42、核 要 点分值考核依据考 评 办 法考核得分制度建设与 管 理1.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3分)2.党支部、工会、职代会等组织健全,积极开展活动。(3分)3.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制度、方案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2分)8文件资料1.制度不健全,每项扣0.2分,制度不落实,每项扣0.3分。2.组织不健全,每个扣0.3分;未开展活动,每个组织扣0.3分。3.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该项不得分。队伍建设与 管 理1.及时完成考核、调资等工作。(4分)2.绩效考核方案完善,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兑现考核奖惩。(4分)8文件资料1.未完成每项扣2分。2.方案未体现服务质量和服

43、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每项扣0.7分;未按方案考核兑现扣4分。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会计核算符合规定。(2分)2.按要求及时完成网络直报和其他统计报表,及时率、准确率100%。(2分)3.坚持政府采购申报制度,货款一律转帐支付。(2分)4.完成预算外非税收入。(2分)8文件资料1.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会计资料不规范扣0.5分,核算不符合规定扣0.5分。2.网络直报迟报、错报每次扣0.5分,漏报每次扣1分。3.不按规定申报每次扣0.5分,用现金支付货款扣1分。4.未完成预算外非税收入,该项不得分。党风廉政建 设1.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

44、规范(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2.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起惩防体系基本框架。(2.5分)3.设置意见箱,受理投诉,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1.5分)4.每半年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1.5分)8文件资料1.单位及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实行“一票否决”。2.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3.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4.未按要求开展,该项不得分。共同目标1.建成(保持)文明单位。(1分)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分)3.做好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1分)4.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1分)5.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1分)6.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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