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费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体现权利责任义务的对等,更好的完成各项施工检测任务,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公司的经营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施工、检测工作;2、本制度自2011年01月01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二、职责1、 工程部和检测部负责施工检测人员岗位的安排,并将岗位安排送交综合财务部备案;2、 综合部财务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实施、负责预算的编制、负责各项费用的归集核算,造表及发放。;3、项目部负责施工检测人员在工地的费用汇总;并每周周一8:00日前报送费用和进度至工程部和检测部。4、公司绩效考核
2、小组负责成本的核定和考核结果的确认;5、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组成,每月定期于10日前召开考核小组会议,具体时间由综合部召集。三、费用1、工程部项目包干费包括项目成本、风险费、现场经费、项目管理费和项目奖罚五部分;检测部项目包干费包括现场经费、项目管理费和项目奖罚三部分。2、项目成本包括现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3、风险费指项目成本中未单独列出,但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配合费、场地租赁费等费用,包干使用。4、现场经费包括现场与生产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施工津贴等全部费用。5、项目管理费包括工程部和检测部与甲方单位沟通协调、现场检查、合同协议签订等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
3、和工程部外出办事人员差补、完成工作较好的项目部及个人激励奖金等费用。6、项目奖罚工程部和检测部分别依据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检测项目管理制度考核确定,具体每月在绩效考核会议上确定。7、包干费由公司根据成本核算数据,经公司绩效考核小组会议确定。四、费用考核办法1、包干费采用月度统计、季度核算的方式。每个项目开工前从公司预借一定数额的费用,作为开工经费,预借费用次月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项目部每周汇报当周的进度和费用支出,公司按项目部费用申请结合进度情况在每月10日之前给各个项目部支付进度款,具体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业务部门审核,财务确认后支付款项;季度末由业务部门汇总包干费用总额报公司绩效考核小组审核确
4、认,核算包干费结余款,其中50%随工资于下一季度逐月发放,由财务统一支付,其余分配后挂账50%年终统一发放;项目部每月3日前向公司财务上交支出费用的票据,包括正式发票和人工费表;财务次季度7日前汇总季度成本核算结果。项目管理费由业务部门在核算范围内根据实际支出按财务手续使用,年中可自由支配结余款项的25%,其余年终统一核算由业务部门统一分配。2、管理考核规定公司可对项目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问题和虚报工程量的,首次给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如再次发现偷工减料和虚报工程量的当月项目部施工津贴全部扣除,罚款金额现场确定确认并报公司备案。对于甲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对项
5、目的处罚和根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给予的处罚由项目部承担,项目部要落实到人。 安全实行事故一票否决,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项目部、部门承担,不足部分由公司合理分担。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规定的事由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确定。工程部灰土桩项目考核指标一、工程量及进度指标:序号工程地点工程数量计划日工程量(延米)计划工期(天)1宝中线(银川工务段)4568孔19888延米90米/日2212陇海线(定西工务段)3090孔28560延米90米/日3173合计765848448二、费用指标(单位:元/延米)1、单位费用序号费用名称项目成本风险费现场经费项目管理费项目奖罚合计1宝中线项目部15.001.503.5020.0
6、02陇海线项目部15.001.503.5020.003工程部15.001.503.501.0021.002、总费用序号费用名称工程数量项目总费用项目管理费1宝中线项目部19888 387816.0019888.00 2陇海线项目部28560 556920.0028560.00 3工程部48448944736.0048448.00检测部检测项目考核指标1、考核费用(单位:元)序号部门地质调查地震波法雷达预报红外探水衬砌检测地震波法(项目部承接)1检测部6.002300.00300.00200.001.501.50600.002项目部5.00400.00200.00200.001.000.2040
7、0.002、项目部司机绩效奖金:检测部发至项目部奖金中司机固定奖金为1000元,在项目部绩效中发放。司机固定伙食通讯费为600元,绩效计算办法奖金公里数4002000公里400+X*0.22000公里X为超出2000公里的公里数。4.TGP检测员绩效奖金:TGP检测员每次检测绩效300元/次(包括出差补贴、检测奖励、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费)。5. 外出检测人员绩效奖金外出检测人员各项费用由检测部承担,检测部按每人每天10元发放津贴。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
8、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