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洪审批流程
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4个月 (若利用原先成果则为2个月)
上报至省水利厅,组织评审
至少0.5个月
专家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
(工可报批前)
根据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
1个月
向水利厅提交 :
(1) 工可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报告(根据防洪报批稿修改)
(2) 温州、乐清、瓯江口、龙湾等水利局意见
获得批复
(初设报批前)
7.5个月
4.5个月
时 间 轴
5.5个月
工可报告编制完成
市交通局上报工可
省交通厅出具工可审查初审意见
省发改委
转报工可
国家发改委
受理工可报件
委托中咨公司代部审查并出具意见
交通部出具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国家发改委
项目工可批准
完成主要专题报批
完成所有支撑性专题审批工作
1. 土地预审
2. 水土保持
3. 通航标准论证
4. 用海预审
5. 海域使用论证
6. 海洋环评
7. 环境影响评价
8. 地震安全性
9. 公路运营能耗
国家部委级
1. 规划选址论证
2. 地质灾害评价
3. 矿产压覆调查
4. 文物考古调查
5. 防洪影响分析
6. 社会稳定分析
省厅级
1. 项目风险评估
2. 环境现状调查
3. 数学模型计算
4. 水文计算
5. 岸滩稳定分析
6. 水下地形图
7. 水文泥沙测验
技术类
银行出具项目贷款承诺函
地方政府出具资本金承诺函
资金
工可报批支撑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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