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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船坞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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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陵船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号船坞工程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武汉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船舶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号船舶工程监理部 二○○七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适用标准和工程项目划分 .....................................2 第二章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5 第三章 质量监理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8 第四章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2 第五章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15 第六章 钢筋混凝土原材料及混凝土质量控制.....................................20 第七章 预制管桩施工质量控制 .....................................30 第八章 钢筋混凝土项目质量控制 .....................................33 第九章 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控制 .....................................46 第十章 地连墙施工质量控制 .....................................48 第十一章 预制构件施工质量控制 .....................................52 第十二章 围堰搅拌桩施工质量控制 ....................................56 第十三章 锚锭拉杆安装施工质量控制 .....................................58. 第十四章 总组场HEC施工质量控制 .....................................60. 第十五章 土方回填施工质量控制 .....................................62. 第一章 适用标准和工程项目划分 一、本细则编制依据以下规范标准和合同条件 1、本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招投标文件; 2、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5、《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与局部修订; 6、《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 ; 7、《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8、《水运工程砼试验规程》JTJ270-98; 9、《水运工程砼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 10、《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4-2005 11、《港口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0-2002 13、《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6-96 13、《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程》JTJ297-2001 14、《港口工程地下连续墙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TJ303-2003 15、《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98; 16、《港口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T261-97 17、《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JTJ294-2001 1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19、《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 20、国家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及适用于本工程的其它专业技术标准; 2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2、交通部、江苏省政府有关本工程的批文。 二、工程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方法 组成项目划分(如表一): 表一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基坑开挖 土基开挖 2 干船坞 基础工程△ 预制PHC管桩 3 △坞口PHC沉桩 4 △坞室PHC沉桩 5 △轨道及空箱PHC沉桩 6 △空箱PHC管桩沉桩 7 现浇30CM防渗地连墙 8 现浇30CM防渗墙 9 坞底板△ △现浇坞底板 10 止水工程 11 减压排水 现浇减压排水沟 12 △减压排水管埋设 13 瓜子片垫层 14 5-80mm级配碎石垫层 15 坞墙△ △现浇坞墙衬砌 16 △现浇60CM地连墙 17 △现浇空箱 18 现浇锚碇墙 19 浆砌块石 20 拉杆制作及安装 21 变形缝止水 22 现浇电缆沟 23 现浇排水沟 24 现浇坞室楼梯 25 坞口△ △现浇60厘米的地连墙 26 △现浇坞门墩 27 △现浇坞门槛 28 △坞口止水 29 现浇坞门坑 30 泵房与廊道 △现浇泵房 31 现浇楼梯 32 现浇排灌水廊道 33 沉降缝止水 34 回填与地面 土石方回填 35 墙后排水 36 总组场垫层与基层 37 总组场浇面层 38 驳岸 现浇驳岸地下连续墙 39 △现浇胸墙 40 现浇锚锭墙 41 浆砌块石 42 拉杆制作及安装 43 附属设施 现浇轨道梁 44 现浇桩帽 45 △轨道安装 46 系船柱安装 47 现浇系船柱基础 48 现浇防风拉索基础 49 橡胶护弦及安装 50 接地 51 现浇导向滑轮基础 52 现浇电动绞盘基础 53 现浇高杆灯基础 54 港池开挖 55 港池抛石护坦 56 码头△ △预制PHC管桩 57 △PHC管桩沉桩 58 现浇靠船墩 59 预制靠船构件 60 安装靠船构件 61 预制联撑 62 连撑安装 63 △现浇横梁(含桩芯、上下横梁) 64 △现浇轨道梁 65 △现浇边纵粱 66 △现浇面板 67 △浇面层 68 系船柱安装 69 橡胶护弦安装(含驳岸) 备注:凡预制或现浇钢筋砼构件,均包括模板、钢筋、砼三个分项工程;带△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 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1)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①主要项目(标准条文中采用“必须”、“严禁”用词)全部符合验收标准规定。 ②一般项目(标准条文中采用“应”、“不应”、“不得”用词)基本符合验收标准规定。 ③允许偏差项目的测点实测值有7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过允许范围,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2)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①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部符合验收标准规定。 ②允许偏差项目的测点实测值有9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过允许范围,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3)混凝土工程按设计图纸所划分的单元或检验批(件、段、块等)评定其质量等级,计算该种构件的优良品率。监理工程师论坛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优良品率达到60%及以上,则该种构件的质量评为优良;不足60%的评为合格。 (4)分项工程由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核评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定,使用质量评定表格为表C-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和表C-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全部分项工程中有50%及以上为优良,且主要分项工程全部评为“优良”。 (3)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钢筋、伸缩缝、沉降缝等分项不参加分部工程的评定。 (4)基础和主要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进行验收评定,并将资料提交长航中心质检站核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使用表C-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①所含全部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②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③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造价人才网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①所含全部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评为优良且主要分部工程全部优良。 ②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③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3)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时,应填监A-20表《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表》附表C-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及其它工程资料,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后,提交质监站进行核定。 三、工程竣工整体尺度 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整体尺度进行测量并提供报告,监理工程师予以检查复核。整体尺度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整体尺度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单元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中轴线位置 20 每处 (每10m一处) 1 用经纬仪检查 2 总长度 ±1/1000 每座 (逐件检查) 3 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 3 坞室宽度 ±B/1000 1 用水准仪 检 查 4 坞口宽度 20 1 用经纬仪检查 5 高程 坞门槛 ±10 每处 (每10米一处) 1 用水准仪检查 坞门槛 ±10 每处 (每2米一处) 1 用水准仪检查 坞底板 ±20 每处 (每10米一处) 用水准仪检查坞中轴线方向 6 坞前沿水深 +0;-500 每一断面(每510米一个断面) 10 垂直坞首拉20米线,每2米一个点,用测深水砣检查 四、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即基础、坞底板、坞墙、坞口、坞门等分部工程必须优良;观感质量得分必须达到85%以上。工程在分阶段施工质量评定汇总时,如与上述优良目标有偏离,应及时采取措施(暂停施工进行整改、返工等)防止质量问题进一步扩大。 第二章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一、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试验 检测 监 理 工 程 师 驻 地 监 理 工 程 师 计 量 工 程 师 安 全 监 理 工 程 师 测 量 监 理 工 程 师 说明: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可能对监理工程师的配置进行适当调整并配置适量的监理员以满足工程的旁站需要,其中存在人员兼任。 二、质量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作为监理部的行政和技术总负责人,直接向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 2、完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合同中承诺的、监理规划中确定的工程中涉及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信息、合同管理等所有主要监理工作的决策、管理。 3、主持制订监理工作规划,批准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重要施工技术问题的讨论并做出决定。 5、定期和不定期巡视工程现场,指导、检查、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6、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现场协调处理急需解决的涉及质量、进度、协调、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7、对工程的关键环节检查监理人员的跟踪监理和旁站监理情况,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8、审查各类报表、报告并提出意见。 9、主持召开监理例会、重要专题和协调会议。 10、做好与业主、设计、施工等有关工程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11、组织现场施工的阶段验收工作。 (二)码头、地连墙、沉桩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编制施工监理细则,报总监批准后执行。 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批准后执行。 3、和测量监理工程师一起审查桩基控制的方法和桩位计算。 4、全过程旁站每根桩定位测量及桩基施工过程,并如实记录施工情况。 5、沉桩后,和测量监理工程师一道旁站检查承包商对每根桩的桩位及桩顶标高的验收测量,并要求承包商及时提交报验资料,确保每根桩偏位在设计及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6、旁站上部结构梁、板的制作与安装,构件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构件是否完好无损,旁站检查构件的安放精度,并抽测构件安装实测项目、检查检测记录表。 7、和测量监理工程师一道旁站监理安装偏差测量,抽查构件安装偏位情况,若安装偏差不符合要求应要求承包商重新起吊安装。 8、审批砼配合比设计,旁站现场砼浇筑施工。 9、检查现场施工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进度评估意见。 10、认真记录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1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有关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批准。 12、每天将有关的工程信息及时向信息管理工程师通报,与相关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做好配合及交接工作。 13、每周、每月向监理部书面报告分管项目的工程情况,编制周报、向监理部提交分管项目月报有关资料。 (三)试验、测量、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商的试验室条件和人员资质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对进场的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和抽检。 3、审查承包商有关配合比等方面的试验资料。 4、见证承包商的材料取样工作,审查其材料检测报告,批准原材料的使用。 5、按照规定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抽检,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见证承包商的试验工作并负责监理平行试验检测工作。 7、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材料控制验收意见。 8、全面掌握关于测量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技术标准。 9、旁站监理测量仪器定期的检验、比对、校正工作。 10、审核施工基线、控制点测设方案、旁站放线并验收。 11、审核测量控制计算,检查复核现场结构物测量、放轴线和标高点测量、水下断面测量、沉降位移观测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12、督促承包商按时提交有关资料和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总监。 13、与现场监理工程师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测量控制和验收意见。 14、负责有关测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归档。 15、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 16、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17、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船舶、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18、对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提出处置意见。 19、对工程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提出安排建议。 (五)合同、信息、计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施工准备期和施工合同的谈判。 2、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审查施工图预算。 3、负责工程计量的复核,审核支付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4、运用计算机软件分解、分析工程费用,编制支付台帐。跟踪工程进度,每月起草支付和费用控制报告。 5、审查工程变更后的各种价格费用,审查工程结算。 6、负责合同管理,参与分包审查,索赔调查等工作。 7、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8、负责落实信息管理流程,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管理。 9、编制监理日报和月报,起草会议纪要。汇总和初审施工报表,校对监理指令和报告,并按业主要求及时传送给业主。 10、督促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交资料,负责完成监理总日记。 11、初审施工进度计划,编写有关进度方面的报告及意见。 12、收集工程进度信息,监控工程进度执行情况。 三、监理人员守则 1、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业主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原则和管理办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和荣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独立、公正地进行监理工作。 2、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2.1严格监理:对监理工作严格要求。首先监理工程师自身要严格执行合同和技术规范、标准等,不按规定方法检查验收或漏项检验的,一经发现在监理部内部给予严肃批评并重检;造成质量事故或有较大隐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对承包单位要求要严,不符合要求的,要顶住压力,坚决要求其返工或进行处理,自己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2热情服务:对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义务要严格执行,同时对业主的服务工作要发挥主动性,积极向业主提出解决工程问题的建议供业主决策。另一方面,对承包单位技术和管理上的不足,要以监理的经验提供帮助以利工程保证质量、顺利进行。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和签证资料,要及时核实情况予以办理,不得拖拉或刁难。 2.3秉公办事。处事应公正谨慎,对工程上的问题,要坚持以合同为标准的公正原则;谨慎提出意见、做出决定。不得做出缺乏合同法理依据或没有技术规范支持的决定。 2.4一丝不苟。在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地按技术规范和监理细则要求操作。在签证时,要认真核对事实和资料、计算结果,有签字人和审核人。监理工程师要时刻警惕不发生因为自己的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或出现质量事故。 3、爱护集体的荣誉,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实事求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索贿受贿、不与承包单位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兼职、不泄密、公正地维护业主利益。 5、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监理工作对业主要有透明度,如业主有要求时,应在有业主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对隐蔽和中间工程进行验收;监理文件主送承包单位的,必须同时抄送给业主。 6、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力。对工程上的问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处理权力的,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意见后交业主决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属于监理工程师处理权力的,应视为属于业主的权力,在执行过程中应和业主协商。 7、保密要求。本工程资料、会议相关内容,应当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第三章 质量监理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一、分项工程开工控制程序 (一)开工技术条件审查 1、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开工前承包人应填报《分项工程方案报审表》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该方案应在已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编制。施工方案应在以下几方面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1.1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承包人应明确该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这些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要求。 1.2机械设备:所安排的机械设备能力和数量必须满足保证工艺质量的要求。如大型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陆上沉桩机、锤击能力;混凝土搅拌运输能力等。另外,规范规定必须要有的设备和数量要予以满足。施工方案不能提供最低限度机械配备的,不能予以通过。 1.3施工工艺:施工工艺应保证技术上可行、风险较小。施工工艺的审查可以和机械设备审查结合进行。施工工艺和规范、合同条件规定应一致,如混凝土结构不允许留施工缝的,应审查所选工艺是否能保证连续浇注、机械设备是否能满足这一要求。 1.4施工工序:施工工序审查时要注意工序是否颠倒或漏项,同一工序的顺序是否合理,不同工序同时进行时的空间和时间间隔是否合适等。 1.5环境: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时的环境对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如夏季不宜安排浇注大方量和面层混凝土;不能避开时,是否采取了应对措施。 1.6材料供应:审查施工使用材料的供应来源,一是材料质量是否满足要求,二是材料数量是否足够。合同对材料质量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合同规定执行等。 1.7人员:对要求24小时不间断作业或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才能保证质量的工序,应审查人员数量。对特殊工种资格有要求的,应审查有否足够数量的资格人员。 1.8质量保证措施和测量、试验设施:审查是否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测量、试验手段是否足够。 1.9主要施工结构图:模板设计图、安装图等。 2、审查工程材料。 控制要求见第六章。 3、审查测量控制系统 控制要求见第五章。 (二)开工报告审查 上述开工技术条件审查通过后,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填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分管付总监批准后方能开工。 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督促其抓紧完成准备工作,准备期较长的,可提前通知承包人准备。 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一)现场检查职责 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主要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其工作内容主要有: 1、总监重点巡视施工现场,以掌握现场质量动态,指导各分项监理工程师工作,并督促施工和监理双方共同执行好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监理细则,及时发现、处理较重大的质量问题。 2、各分项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检查和认定,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和检查施工记录。 现场检查的内容有: 1)施工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有无擅自改变; 2)进场的工程材料是否与批准的一致,有无明显不合格(如砂石含泥量大、材料规格不符设计要求等); 3)施工是否超越了批准的范围; 4)施工顺序是否恰当; 5)有否不按规定履行验收手续,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 6)通过测量、实验、记录等方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能否满足质量要求; 7)施工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按图施工和按设计要求进行; 8)是否执行了保证质量措施。 (二)质量的现场检查采取下列方式 1、巡视:正在施工、完成后可方便检查验收的项目可采取不定时巡视方式,主要是检查有否按规定要求做和程序执行情况。 2、旁站:施工中随时隐蔽的工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采取旁站形式,即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盯在现场查看和记录,随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和发现问题。对以下作业项目,在制定监理细则时,设为旁站点采取全过程旁站方式。 设为旁站点的项目 对监理工程师要求 对承包商要求 基础工程 1、安排足够监理人员轮班跟踪检查施工过程。 2、监理人员从开始至结束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操作不符合要求随时指令作业人员纠正。 3、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处理。 1、承包商施工前必须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2、无监理到场,没有得到监理认可,不准开始施工。 3、施工过程中服从监理指令,及时整改。 坞底板工程 坞墙工程 坞口工程 坞门工程 测量验收检查 施工连续作业时,应安排足够人员轮班;需要作现场记录的,应事先准备好表格。 3、测量:包括目测、一般性尺量、用仪器检查等形式。监理人员应留意施工过程,对宽度、厚度、顺直度等应经常予以尺量或目测,防止施工出现错误。需要测量仪器观测判定的,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控制。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承包商基线控制和测量。 2)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中,对控制工程位置、高程或水深、尺寸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4)在各项工程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4、试验:包括现场取样送检、现场试验、督促并旁站施工单位现场试验等形式。试验工作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控制。 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下列工作: 1)随时对承包商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当对现场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将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3)组织必要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和验收试验。 5、工程量统计:对需要用完成工程量来判定质量情况的,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报送工程量统计资料,并予以核对,如砂桩实际用砂量、水下灌注混凝土数量、涂层材料耗用量等,通过工程量统计与设计工程量比较及时发现质量是否存在问题。 (三)监理通知 1、监理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纠正。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员应将情况报告主管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报分管总监批准后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整改通知单》一式四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该通知单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2、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后,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即监理通知回复单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经主管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确认该问题已消除。 (四)工程暂停指令 1、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通知后,承包单位仍不整改或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项目主管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会业主后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工程停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该通知单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停工令下达后,主管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员检查承包商有无停工、有无整改及整改返工情况。 2、承包单位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复工报审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签署意见报总监确认后才能复工。 (五)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或分项工程完工、或分阶段完工,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承包人均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严禁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发生时,主管监理工程师必须报告总监并按(三)、(四)程序要求进行处置。 2、承包人申请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并填报监《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附自检记录、断面图、试验报告等资料申报验收。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验收申请表和自检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3、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1)对照合同规定使用的验收标准逐项进行。 2)检查试验检测报告、施工记录、出厂合格证、设计变更通知等有关资料。 3)观察检查实物质量,判定有无缺陷。 4)按标准规定的频率和方法实测实量工程实物,采取承包单位量测、监理旁站并予记录;抽检复核部分结果等验收方法。 4、验收结果为以下情况时,不予签认: 1)合同要求质量为优良等级的分项工程,分阶段验收综合评定只能为合格。 2)试验检测结果达不到合格标准。 3)尺寸偏差过大,对下道工序或工程整体使用有影响。 4)工程资料不全,工程质量不能判定。 5)表面质量有缺陷,需进行修补。 6)质量隐患未消除,需进一步查证。 5、验收通过的项目,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验收单经总监审核后盖章退给承包单位。验收不合格但无法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后重新评定,能够合格的,质量报验单可以签认,但补救措施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6、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物质量和验收资料,应定期进行抽查,以及时发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六)支付控制 发生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将不对承包单位的月支付申请表涉及的项目进行签认,通过支付手段,控制工程质量。 1、质量验收不符合(五)之4点所列签认条件的; 2、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下达后未整改或整改未完的; 3、拒不服从监理工程师指令的。 4、其它不应或不宜签认的。 (七)质量统计 1、各分项工程质量情况每月应汇总统计一次。分项工程分段验收的,应综合汇总其合格率。 2、质量统计结果应与质量控制目标进行比较,如与要求有偏离,则要调整控制措施并通知承包商采取改进措施。 三、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 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报告后,立即与业主代表联系;同时书面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承包单位在发生质量缺陷事故后,除口头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外,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填报《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并附事故初步调查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质量事故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以及损失的费用等。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核准后转报业主和设计代表。 (三)承包人对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附工程质量事故详细报告和处理方案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核准后转报业主和设计研究处理。 (四)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形成决定,方案确定后由承包人填《复工报审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工。 (五)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将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还将提出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意见。 第四章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文件编制 (一)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将完工时,进行下列竣工文件的监理工作: 1、与业主协商,组织确定竣工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编制要求。 2、督促承包人工程完工前进行竣工图的绘制工作。 3、汇总、反映、研究解决承包人在编制竣工文件过程中存在和提出的问题。 4、按照编制规定要求,检查承包人完成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是否合格。 5、协调竣工文件交接。 竣工文件内容 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供如下的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 2、工程竣工报告 3、施工情况总结报告 4、分项工程验收评定汇总表、观感质量评分表、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表、交工申请报告单等。 5、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6、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 7、与业主、监理之间的来往文件和会议纪要 8、竣工工程量清单 9、工程结算表 10、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包括: a.隐蔽/分项工程验收单 b.分项工程分段验收评定表 c.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d.砂、石检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e.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f.其它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g.混凝土配合比审批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h.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i. 预制管桩出厂合格证 j. 沉桩记录、综合记录及中间验收记录 k. 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 l. 构件安装及验收记录 m. 测量控制点、基线、水准点复核资料 n.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o. 工程照片 p. 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报告 k、其它要求的记录和资料 二、工程预验收 (一)预验收的条件 1、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完成或根据业主要求部分工程已完成。 2、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已得到修补。 3、申请交工工程的整体尺寸、外观和质量满足有关要求。 4、交工文件基本整理完毕 (二)预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查初验报告。审查按内业和外业两个部分同时进行。 2.1工程实体检查。 2.1.1监理部组织人员对工程实体和工程整体尺度按验收标准的规定逐项进行检查。 2.1.2检查工程项目是否遗漏、隐蔽工程是否全部通过验收、工程实体是否有缺陷、现场是否按合同要求清理完毕等。 2.2竣工文件审查。 监理部组织人员对竣工文件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资料份数是否足够;资料装订是否固定成册;资料内容是否清晰、签名完整;资料是否有遗漏;竣工图是否与实际施工状态一致,自绘的竣工图是否表示清楚等。 3、监理部将以上审查意见填入《交工申请报告单》附检查情况报告报业主会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4、业主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召集初验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通过初验,并向业主提出初验报告。 (三)预验收的内容、方法 1、现场逐项检查申请验收的工程是否确已全部完成,并现场核查经监理和业主方认可的尾项清单。 2、各项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程序及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3、是否存在遗留未处理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 4、竣工文件的编制是否满足验收要求。 5、允许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作(尾项清单)达成一致意见。 三、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程序 1、初验通过或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后,由承包人提出正式交工验收申请。 2、监理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提出质量评价建议报业主和质监站。 3、质监站对交工的工程质量进行核验。 4、业主组织有关各方组成交工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 5、验收组对交工工程和交工资料进行检查,确认是否通过验收。 6、验收通过后有关各方填写《交工验收证书》。 (二)竣工验收后的监理工作 1、督促承包人及时提交完整的技术业务资料,并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完整地将有关资料移交业主。   2、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结算。   3、安排专职人员完成竣工验收会议要求监理方做的工作。 4、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的其它收尾工作。 四、监理总结报告及监理竣工资料 (一)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工程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编制详细的监理总结报告,其内容主要有: 1、工程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起、止时间; 3、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估; 5、工程投资分析; 6、对工程的使用要求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7、工程大事记、照片或录像。 (二)整理监理竣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将整个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资料会同监理总结报告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其主要内容有: 1、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 3、监理细则 4、与业主、设计、施工来往文件 5、监理工程师函/监理业务联系单 6、监理备忘录 7、监理通知书 8、停(复)工通知单 9、会议纪要 10、监理月报 11、监理平行检验试验报告、工程质量抽验单 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报告) 13、专题报告 1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6、业主认为需要归档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施工测量控制 控制程序和监理重点 (一)移交测量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应将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数量不宜少于三个)成果及时移交给承包商,并组织现场交桩工作。承包商接受控制点后,必须对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以防破坏。 (二)审查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和测深仪等测量仪器设备的检验证书以及鉴定的仪器精度指标。 1、审查测量仪器设备检验证书的有效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2、所有测量仪器的鉴定精度必须满足施工的精度要求。 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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