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理工作注意事项
1、 监理人员必须按合同约定要求进场,所有监理人员执业资格原件必须报送工程部审查;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岗工作,未按合同约定到岗或到岗后未积极开展工作,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3、各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打卡、考勤制度,不打卡或迟到、早退按合同约定处罚;代打卡每次处罚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100.00元,从监理费扣除;
4、监理工程师上班期间不允许在办公室看报纸,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从监理费扣除;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抽检、旁站等监理工作,此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6、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规范,在施工现场不能按经验监理,必须有依据、标准;
7、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方案必须在一天时间内审查、签字完成(大型方案除外),审查意见及资料报送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审查后,返还施工单位;
8、所有涉及经济签证及工程量计算的收方工作和原始纪录工作必须现场签字形成文件,禁止后期施工单位补资料,监理工程师随意签字;
9、所有涉及经济签证或工程量部分的签字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若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的文件在甲方工程师审核过程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重处监理公司,处以不符部分金额的200%;
10、严禁监理工程师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监理费5000.00;
11、工程部将开始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每月考核,相关的奖惩办法见工程部文件;
12、监理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特别是必须配齐与工程部同频率的对讲机;
13、严禁人为影响工期;
14资料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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