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
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8年8月
一、前言
1.1 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顾问咨询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 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地铁业务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3 本评审细则仅适用本次招标。
1.4 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
2.1 资格预审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财务总部1人、企管总部合同部1人和信息中心5人,共7人组成。
2.2 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
3.1 评审原则
3.1.1 凡有兴趣参加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满足3.3条所列的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符合性审查。
3.1.2 如果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不足5家的,则将再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果第二次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单位多于3家,可以进行招标,若不足3家的则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3.1.3 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5家(含5家)少于8家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1.4 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8家,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委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第3.4条评审打分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得分前8名的通过资格预审,其余视为未通过。
3.2 评审过程
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2) 第二步:评审打分;(适用于3.1.4情况)
3) 第三步:完成评审报告。
3.3 符合性审查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具有以下附表一的内容,如果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只有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资料才可进入资格预审评分,否则将被淘汰。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审查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资料将进行澄清,申请人通过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资料可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份。
3.4 评审打分
3.4.1 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资格审查分四个主要项目进行评分,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 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具体权重、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附表二规定。
3.4.2 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个人评分、平均汇总”的方式,档次的评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 每位评审人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申请人的最终档次
好
中
差
[3,2.5]
(2.5,1.5]
(1.5,1]
2) 每位评审人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综合得出各申请人的最终档次;
3) 各评审人员根据评审的最终档次和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进行各自的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应按该项的最终档次重新打分。
4) 对评审人员的打分结果,以评审细则表中“评审项目”栏中的各项内容为得分统计的基准,对每一项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余下分数进行算数平均得出每一项的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汇总得出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8年8月
附表一
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表
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以下评审内容,只要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资料视为不通过。
序号
评审项目
通过
不通过
备注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有效
无效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效
无效
3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涵盖信息技术咨询或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
营业执照无效,或经营范围不涵盖信息技术咨询或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
4
项目业绩
有轨道交通行业的项目业绩
不符合要求
5
项目业绩
近三年每年有1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信息技术规划的项目业绩
不符合要求
6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5-200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
未提交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拒绝和否定的意见
7
是否联合体投标
否
是
8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年 __月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的承诺书
有
无
9
“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
有
无
附表二
广州地铁企业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好
中
差
[80,100]
(60,80)
[0,60]
1
文件的完整性(15%)
完整、齐全
基本完整、基本齐全
不完整、不齐全
2
同类项目经验(60%)
2.1
投标单位同类项目经验(30%)
2.1.1
投标单位具有国内轨道交通行业企业数据规划、信息技术架构规划设计、ERP信息系统实施项目经验(15%)
完成2个以上
完成1个
无
2.1.2
投标单位具有其他行业(轨道交通行业除外)企业数据规划、信息技术架构规划设计和ERP信息系统实施项目经验(15%)
近三年完成1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项目5个及以上。
近三年完成1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项目3到5个。
近三年完成15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少于3个。
2.2
项目经理同类项目经验(30%)
2.2.1
项目经理曾担任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信息化规划或数据规划或信息技术架构规划项目的项目经理(15%)
3个及以上
2个
1个或无
2.2.2
项目经理具有:
1、ORACLE ERP的实物资产管理的项目经验;
2、ORACLE ERP的合同管理的项目经验;
3、ORACLE ERP的物流管理的项目经验;
4、ORACLE ERP的设备维护管理或MAXIMO的设备维护管理的项目经验。(15%)
有其中3个及以上
有其中2个
有1个或没有
3
信誉状况(10%)
3.1
业主评价(15%)
有且评价正面
————
无评价
4
财务状况(15%) (以2007年为准)
4.1
速动比率(10%)
≥1
(0.6, 1)
≤0.6
4.2
负债率(5%)
≤0.7
(0.7, 0.85)
≥0.85
注:同类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数据规划或信息技术架构规划或ERP系统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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