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AZFCG[2011]49号)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
采购单位确认(公章):该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确认。
项目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政 府 采 购 办 事 指 南
事 项
需 要 材 料
执行单位
开标前
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网上下载
①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②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
③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招标信息 )
交易中心业务二科
报名、投标保证金(如有)提交
详见采购公告
交易中心窗口
开标后
未中标
退投标保证金(如有)
供货商开具的有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可邮寄快递)(详见
中标后
1、向交易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
电汇
2、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至交易中心业务二科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并于中标起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范本、验收单(含明细清单)、验收及售后服务质量反馈单 自行下载 )
供货商、采购单位(或交易中心、采购办)
▲3、合同备案
合同原件(合同签订起7个工作内及时向县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4、履约供货并提交采购单位实施验收或由交易中心、采购办组织验收
验收单(含明细清单)、验收及售后服务质量反馈单 自行下载
5、交易中心核查验收情况
验收单(含明细清单)、验收及售后服务质量反馈单 原件各一份
交易中心业务二科
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交资料:①供货商开具的有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②交易中心核查后的验收单。(详见
交易中心窗口
6、资金支付
合同、验收单(含明细清单)、发票复印件各一份、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通知)书四份
采购办
(1)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9075201040025441
(2)相关执行单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人:余旭华 联系电话:0571-24818118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二科, 联系人:钱慧珊 王素婷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淳 安 县 采 购 办,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817358
(3)政府采购相关表单 下载地址①: 的“下载中心-政府采购表单”;
下载地址②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淳安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CAZFCG[2011]49号
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11 年 5 月10日14:30整举行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招标项目:(标一)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CAZFCG[2011]49号。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③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供应商第二次参加淳安政府采购活动时仍未完成注册的,则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标书发放、报名时间、地点等:
①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1年5 月10 日14: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 5 月 10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4、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1年 5 月 9 日16:00时前将标一壹万伍仟圆(¥15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907520104002544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 联系人:余旭华。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5 月10 日 14:30整。
6、开标时间:2011年5 月10 日 14:3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 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联系人: 徐厚权 王素婷
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夏仁善 电话:0571-64826503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4 月18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编号: CAZFCG[2011]49号
采购单位名称: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摊铺机要求说明
1、 具有摊铺各类沥青混合料、路面基层各种稳定材料、碾压砼(RCC)等水泥处理无机混合料、级配骨料、沙砾等作业功能,在摊铺含有骨料材料时无离析现象;
2、 产品应为国内知名品牌(徐工、三一、中联等…),摊铺机年销售超过300台以上,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工作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安全保护齐全、符合环保要求、经济耐用的定型产品;
3、 工作环境:适合于浙江省及周边省市,最高气温50摄氏度,最低气温零下10摄氏度,平均相对湿度65%,最高相对湿度95-98%;;
4、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二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5、 液压伸缩式摊铺机摊铺宽度:基本摊铺宽度3.0m,液压伸缩最大摊铺宽度9米;
6、 最高限价170万元整,交货期合同签订好一个星期内;
7、 参数要求
项目
参数要求
基本摊铺宽度
3m
最大摊铺宽度
9m
液压伸缩范围
3m~6m
最大摊厚度铺
≥300mm
摊铺作业速度
≥0~15m/min
理论生产率
≥700 t/h
爬坡能力
≥20%
料斗容量
≥6m3
夯锤冲程
最小离地间隙
≥150mm
夯锤冲击频率
Hz
振动器振动频率
Hz
螺旋叶片直径
≥360mm
螺旋螺距
mm
螺旋分料转速
熨平板加长方式
拱度调节范围
-1~+3%
履带前后轴距
mm
发动机型号
知名品牌
发动机功率
≥140 kw
主要液压件品牌
知名品牌
油箱容积
L
整机重量
≥24t
外形尺寸
8、 提供两年的备品备件和其它专用工具、辅助器具以及投标人认为必配的其它装置,填入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免费提供的主要配件、附件和工具等清单》和《投标人有偿提供的常用配件等清单》;
9、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标牌、资料及用油等都应采用公制单位或中国标准;
10、 投标的所有材料、资料、样本、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均应采用中文,中标人的随机资料也应是中文;
11、 中标方人员在买方工地安装及培训人员期间,买方提供工作午餐及当地交通,其余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2、 设备验收后一年内,中标人负责因设备本身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设备的验收在买方的工地进行,设备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指标和性能要求,符合厂家提供的正式技术文件的说明,所有调试及验收测试已进行完毕,形成书面报告后签署验收协议;
1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有不同要求,请填入投标差异表内,复印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不允许的;
15、 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浙江省内应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机构,在接到要求维修服务的12小时内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
注: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一年后付清。
2、质保期:一年
3、免费售后服务期:一年
4、供货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公开招标采购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一壹万伍仟圆(¥15000.00)整,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纳。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 联系人:余旭华。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1 年 4 月28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 2011年 4 月29 日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网站公告形式(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告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将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虽然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事项,但在开标评标时,先经过评审专家小组论证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违规内容的,应当废标并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0日14:30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 10日14:30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评标结果宣布或公示:评标结束后由公证员当场宣布评标结果,或者在2天内,将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淳安千岛湖政府网()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正规收款收据(由投标单位开具)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3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自行签订。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凭验收单和由中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后5日内无息退还。
▲15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控制参考价如下: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摊铺机为170万元。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18
本次招投标活动,实行全程录像监控,并邀请有关监管人员现场监督和淳安县公证处现场全程公证。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当年第一次参加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预中标成交后单独提供原件备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已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0
如对招标项目不明确,请事先到现场核实、确认。除采购人推荐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品牌性能与推荐品牌相当及以上的产品参加。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公开招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执行):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请提供:①委托代理人的工资发放清单;②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费清册或社保机构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该委托代理人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十)在招标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
(1)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降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或采购技术标准后重新组织采购:①若仅有1家供应商参加或评审后只有一家供应商有效响应标项的;②采购文件中指定或推荐了产品品牌且有效响应的品牌不足三个的;③供应商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④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资金预算价的。
(2)在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送达投标文件或有效响应标项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评审专家小组论证且出具“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无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同时采购信息已在省级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且公告、发售时间符合法定或本标书规定,报经采购办同意,可以按照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继续采购。视具体情况应分别按以下处理:
①如投报有效品牌有两个的,可通过打分法继续评审(按第四章规定执行);②实行二次报价,以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但二次报价应当在原报价的基础上下浮3%-5%以上,以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3)在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送达投标文件或有效响应标项的投标人虽有三家以上,但所投产品品牌(机型)仅有二个或者投报产品的授权商仅有二家的,可按上述执行;如所投产品品牌(机型)仅有1个或者投报产品的授权商仅有1家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 4 月28 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以网站公告形式(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告知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收据(可单独提交);
▲(2)投标声明书及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请提供:①委托代理人的工资发放清单;②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费清册或社保机构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该委托代理人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 (格式见附件);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和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必须是经会计事务所年审的上年度的审计(验资)报告);
(5)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产品(经营)销售许可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含授权、分销)资格证明文件;
(9)如有需要,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强制性注册认证证书(如软件开发著作权、医疗器械、体育器材等);
(10)如有需要,应当依据国家规定和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技术资质等级证书;
▲(1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附后]、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关技术等级资质的,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指生产厂家或其委托代理商与具备相应专业安装等技术服务公司的联合体协议,其主体为厂家或其委托代理商,生产厂家或其委托代理商具备相应安装等技术资质的,可不提供协议);
(13)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附后];原厂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14)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15)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6)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8)投标人关于产品生产时间、升级或者更新淘汰计划、配件供应以及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见投标声明书);
(19)投标人情况介绍;
(20)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3)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4)原厂出厂配置表、产品出厂技术规格标准、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及带有技术参数的中文彩页资料(技术参数须经国家权威部门注册认证,有注册登记号,并以注册机型参数为准);
▲(5)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6)技术响应表;
(7)投标建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8)售后服务承诺书;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委托服务协议及其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和实力等);
(9)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0)优惠条件: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如赠送、价格优惠等,格式附后);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制造商出具授权函;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3)项目评分表(与技术文件一并提交,格式见第四章)。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声明书及承诺函、谈判响应函、报价单必须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能用签名章代替)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电汇、现金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壹万伍仟元(15000元)至交易中心(或由投标保证金转)。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 肆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注册(检测)证明,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3 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
(5)经认定,投标报价属于无效的 。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如是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原先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再次因相同原因被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诚信记录名单。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投标人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
2、召开开标会议,宣布会场纪律;
3、公证员检查投标文件、公开唱标;
4、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对不明确事项进行询标;
5、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公证和采购人确认后宣布中标人;
6、中标人按招标书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总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注: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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