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源监控措施范例
序号
危险源
名称
可能
造成的
危害
监 控 措 施
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要求
责任(相关)
部门人
时间
1
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
正确佩带安全帽
正确佩带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部及现场相关人员
进场时
2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
坍塌
高处坠落
触电
机械伤害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如分包,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做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4、按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及隔离措施。5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6、基坑边不得堆载过重和过近。7、定期对支护、边坡变形情况进行监测。8、加强对挖运等机具的设备管理及机具距坑槽边安全距离的确定,挖运等机具司机须持证上岗。铲车回转半径内禁止人员作业。
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
(JGJ59—99)
安全部、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相关施工作业人员、监理人员
安全开工前及进行时
3
模板工程
物体打击
坍塌
高处坠落
1、编制模板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高大模板工程需专家论证。
2、安拆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工作鞋等);3、安拆作业期间应设置警戒安全区域,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4、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5、做好对砼输送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6、与模板相关的材料须按规定堆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
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安全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监理人员
安全开工前、进行中及结束后
4
起重吊
装标准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1、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吊装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加强对起重设备、索具等检查、维修、和保养。
3、吊装作业期间必须设置警戒安全区域,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吊臂下严禁站人。
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
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安全部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及相关作业人员
安全开工前和施工进行中
5
各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
高处作业、临边、物
体打击
1、编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超高、悬挑、升降式脚手架、卸料平台必须经过计算,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2、搭设前对相关材料、配件、机具进行检查及验收。3、搭拆前对建筑架子工、建筑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搭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安装升降、拆卸前应设置警戒安全区域,有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现场监督。5、分段搭设或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附着式升降、吊篮脚手架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安全部
安全负责安全员及相关作业人员
管理人员
安全开工前
使用中及拆卸时
6
高处作业、临边、
体打击
高处作业、临边、物
体打击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及防滑鞋
2、主体施工阶段必须架设外防护架并用密目网封闭防护(架体内也需按规定进行防护)
3、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4、按规定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落实。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安全部、安全员及施工作业人员
施工作业前及作业中
7
用电
触电
1编制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2配电室内的配电柜(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安装前应对箱(柜)等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不合理的闸具。3严格执TN-S系统,“四个一”配电线路导线不老化、破皮。4临时用电架设安装前应对建筑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持证上岗。5临时用电架设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6带电作业期间必须及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安全部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作业人员
生产中
8
起
重机械
起重伤害机械伤害
1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必须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登记证。2进驻起重机械的安(拆)、升节必须由取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完成并不得越级承担,3起重机械的安(拆)升节前必须由其专业队伍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分包、总包公司逐急审批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4安(拆)、升节期间须放置安全警戒区域,有安全员现场监督。5参加安(拆)、升节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6对现场的移动式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7在作业前,对安(拆)、升节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8安装、升节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并经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9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10、在使用运行中禁止拆卸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并加强对建筑其中机械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配齐建筑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司机司索和信号指挥等)
安全部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及相关作业人员
工作时
9
工作机械
机械伤害
1、操作工作机械的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有部分工作机械的操作人员,须持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操作。
3、机械安全员使用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和验收。使用中严禁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4、对机械应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监理人员
施工机械使用前和使用中
10
拆
除
爆
破
工
程
物
体
打
击
高
处
坠
落
爆
炸
1、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实施拆除、爆破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内设机构会签,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爆破施工方案还须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爆破技术、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须对安全防护设施和爆破前施工进行验收。
4、拆除、爆破施工作业前须设置警戒区,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危险品专人保管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设备应进行出场前检查验收并加强施工作业期间的管理。
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工作中
安全负责人: 辨识日期: 年 月 日 辨识人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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