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馆业门卫制度(一) 旅馆应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若干名专职保安负责门卫。(二) 客房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住宿人员前来访客时,应认真审查其身份证件,填写访客登记单方可进入。(三) 注意观察旅客及其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询问并报告值班负责人。(四) 询问等级出入车辆及相关人员。(五) 按照内部管理要求,搞好门证的收发、记录及各种车辆的管理。(六) 保持门房及区域内的巡逻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旅馆业财物保管制度(一) 旅馆应专门设置旅客的财物保管箱、保险柜或保管室,并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凭证领取。(二) 客房服务人员应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旅馆保管。(三) 旅馆服务人员交接班时
2、,必须对保管的财物履行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制度。(四) 严禁寄存、保管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五) 保管的物品,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应造册登记,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旅客遗留物品处理制度(一) 旅客遗留的物品,旅馆应妥为保管,不得私自处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二) 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旅馆服务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或擅自处理,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专门处理。(三) 对发现的违禁物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严禁旅馆服务人员将遗留的违禁宣传品、图片等物品私自传阅和扩散。(四)
3、 对遗留物品疑有病毒的,应与有关防疫部门联系先行消毒再行处理。(五) 严禁服务人员私自藏匿旅客遗留贵重或有价值物品。报告与协查制度(一) 旅馆业从业人员应主动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本旅馆人员住宿情况。对可疑人员及违法犯罪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二) 对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应及时配合开展协查工作。(三) 对国家规定已患有甲等传染疾病的人员,应及时报告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处理。(四) 主动及时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五) 知情不报甚至故意隐瞒情况,包庇违法犯罪人员、传染病人员、窝藏赃物者,依法惩处。旅馆业验证登记制度(一) 严格旅客投宿登记,统一使用公安机关制发的制式簿册进行登记,如实
4、详细登记相关项目,字迹清楚,并按公安机关的要求每日报送审阅检查。(二) 旅馆业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在登记的同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送住宿登记情况。(三) 对停车住宿人员,除登记本人的详细证件内容外,还须将车辆牌号登记清楚。(四) 落实旅店验证制度,对持超过有效期限的身份证登记的旅客,按无身份证对待。无身份证旅客一律不予接待。(五) 对接待中发现投宿人与其所携带的证件、物品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客房钥匙管理制度(一) 旅馆安装电子门锁的客房其门卡有客人持有钥匙,机械门锁的钥匙由客房服务员集中管理,并亲自开启。(二) 旅客出入客房,服务人员应注意提醒旅客关好门窗。(三) 对一锁多个钥匙的客房
5、,应登记清楚其余钥匙的去向,落实责任。(四) 严格客房钥匙交接手续,防止发生被盗事故。(五) 因需要配置客房钥匙应经过旅馆主管领导批准。安全防火、防事故制度(一) 旅馆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防火规范。(二) 建筑材料与装修工艺符合消防规定。(三) 对厨房、配电室等用火、用电要害部位应有相应的防火分隔。(四) 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有足够畅通的安全出口。(五) 有完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六) 易燃、易爆、剧毒及有污染的物品应远离旅馆存放。(七) 在人防上有专门力量负责安全防范;物防上有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技防上安装报警装置。(八) 健全旅客各层次、各岗位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九) 培训相关
6、部门员工,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
7、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