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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规划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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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规划教材 4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 X镇土地整治项目 监理规划 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XX项目监理部 X 年X 月 目   录 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1 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 三.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2 四.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 2 五.监理组织 12 六、监理项目组成人员和任务…………………………………………..15 七.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8 八.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 23 九、工程质量控制 25 十、工程进度控制 37 十一、工程投资控制 41 十二、合同管理 45 十三、信息管理 46 十四、工程验收与移交 47 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始终遵循”守法、诚信、公正、协调”的准则,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认真贯彻”监督、管理、公正、协调、服务、廉洁”的工作方针,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竭诚为发包人服务,公平的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监理程序和工程施工监理细则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本工程建设总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投资目标 顺利实现,促使本工程建设全面达到优质、快速、造价低的目的。 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2.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文件等。 3.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文件及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4.经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5.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6.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设计修改通知书等。 7.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 、规范和验收规程; 8.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0.招标文件<技术文件>中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 11.依据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进行监理工作,为发包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监理总目标 我们将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基本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强化管理,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 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工程造价按施工承包合同总价进行控制 3.进度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要求,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 4.质量控制目标 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安全目标 确保工程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为X县X镇施工X标段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含保修期)。 2.监理工作内容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根据发包人授权,依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使工程建设按施工合同目标顺利进行。 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 ),主要环节的要求如下: Ⅰ施工方面 ㈠ 施工监理过程遵循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抓好事前指导、中间检查、质量认可几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的动态跟踪控制。 ㈡ 编制所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 ㈢ 主持召开监理工地例会和工地生产协调会,参加业主召开的工程例会。 ㈣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设备、人员及开工申请报告,合格后,及时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㈤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审查分包人(如允许分包)资格。 ㈥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经发包人批准,签发开工令。 ㈦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检查施工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是否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并对其施工经验与管理能力做出评价;核查进场施工设备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完好状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材料进场等。对上述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㈧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㈨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以及现场试验方案等。 ㈩工程进度控制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控制性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主要要求如下: ⑴ 编制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a 编制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确定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工期目标,以及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作为工程项目总体进度的控制依据。 b 依据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度、季度的进度计划,必要时也应编制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当包括准备工作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项内容,作为工程实施阶段性控制依据。 ⑵ 以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年、季、月)控制计划为基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对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计划(年、季、月)进行审核批准。 ⑶ 对工程实际进度做好统计,进行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的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 ⑷ 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人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报发包人批准并指导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 ⑸ 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人应判断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发包人批准。 ⑹ 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⑺ 编制监理月报,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情况。 (十一)工程质量控制 ⑴建立和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⑵检查督促 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实际运行情况,督促承包人严格进行质量管理。 ⑶审核承包人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以及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 ⑷核查承包人现场验收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量、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 ⑸组织向承包人移交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复测。 ⑹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审核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法进行施工。 ⑺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自检结果。监理人也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用于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⑻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人员到位、施工组织、施工机械等)。 ⑼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对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⑽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⑾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像。 ⑿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⒀定期编制监理月报,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发包人。 ⒁参加发包人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监理人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十二)工程投资控制 对工程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其主要要求如下: ⑴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⑵ 经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建立工程量和支付价款的台帐。 ⑶ 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签发申请支付凭证。做到符合合同项目约定,质量检验签证齐全,工程量计量有效并准确,付款单价及合价无误。 ⑷ 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下达前组织技术人员共同复核前后部位和结构的衔接、错、漏、碰、缺,复核设计工程量,进行分类计量登录台帐,记录有关变更。 ⑸ 受理索赔申请,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索赔,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及时处理,记录定性、定量、计量、计价等处理情况,进行索赔谈判,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变更与索赔处理,应有原始登记的凭据,并随处理文件存档备查。 ⑹ 对合同费用支付、已完工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合同费用支付分析报告。 ⑺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 (十三)安全生产监理 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镇土地整治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现场监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现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明确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检查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机构的建立,健全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审查承包人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5)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6)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7)审核承包人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计划。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监督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⑵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 ⑶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⑷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并对承包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⑸施工准备阶段,审核了承包人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⑹在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达工程暂停整改令。 ⑺工程竣工后,现场监理机构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以及相关方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⑴现场监理机构对承包人报送的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X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进行审查。 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机构审查签字认可,承包人擅自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发行人。 ⑶监理机构在管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⑷承包人拒绝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发包人。 ⑸监理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十四)组织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和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主持监理协调会议。 Ⅱ工程验收方面 向发包人做出书面报告。 ⑴ 主持分项工程验收。参加发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 ⑵ 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竣工验收文件、图纸和资料。 ⑶ 编制监理机构应提供的竣工验收文件及资料。 ⑷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Ⅲ 监理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㈠ 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㈡ 不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工作报告 ㈢ 日常监理文件 ㈣ 其它文件与记录 五.监理组织 5.1项目监理机构 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派出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为依据,对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X海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与管理,依据国家及发包人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施工实施阶段过程中,经过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保护等有效的控制和对合同的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使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合同目标顺利进行和实施。 5.2 监理结构组织框图 根据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X县土地整治项目特点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组建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在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1)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X县XX镇土地整治项目监理部由5人组成,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2)监理组织结构图 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X县X镇土地整治项目 监理组织结构图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XXX 专家组 专业监理工程师:XX 专业监理工程师:XX 3人 现场监理员 现场监理员 3)监理机构人员 工程监理人员表 序号 姓 名 专 业 职 称 监理资质 监理岗位 备注 1 水 工 高 工 有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 2 水 工 高 工 有资质 监理工程师 3 水 工 高 工 有资质 监理工程师 4 水 工 助 工 有资质 监理员 5 水 工 助 工 有资质 监理员 六.监理项目组成人员和任务 监理部内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6.1监理部组成人员及岗位职责 6.1 .1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务 XX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XX年度XX县XX镇土地整治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各阶段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宁夏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对发包人及工程质量负责。 受发包人的委托,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中的规定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综合性管理,全面掌握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合同执行情况等,处理承包人有关工程进度、技术措施、提供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管理、进场设备及材料检查、合同变更与争端、支付审核、工程验收签证等具体业务,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6.1.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熟悉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监理中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行使监理合同履行的监理权限,确保监理中心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在监理部得到贯彻执行。 2)组织和领导监理部执行监理部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按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3)保持与发包人代表的密切联系,了解发包人的要求与意愿;负责与设计方、承包人联系,及时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主持制定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技术工艺方案和总进度计划。 6)主持审批承包人提交出的年、月、进度计划。 7)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工作例会。 8)审批和发布开工令、暂停工令和复工令。 9)审核并签发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 10)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11)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协助发包人审核重大工程变更。 12) 审核并签发监理文件、报表报告、工程计量和支付凭证。 13)参加重要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组织分部、单位工程的初验收。 14)审核承包人施工安全措施,组织检查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协助发包人进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 15)巡视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16)主持建立并保持合同管理和监理信息管理系统。 17)主持审理索赔。 18)组织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9)签发工程交工证书。 20)主持监理工作报告。 21)定期或应发包人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工作。 22)定期向监理中心报告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抓好监理部的内部管理,工程合同的综合管理、各方关系的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必须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 6.1.3项目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主持分管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⑴熟识合同条款、监理规划、技术规范、技术文件和图纸等,负责组织本部门监理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内外业监理任务。 ⑵负责监督、检查、控制分管工程项目的全部作业情况,包括施工进度、材料及设备供应、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组合、施工措施及方法、施工质量、工程复核等,负责具体和牵头(各专业协调汇总等)任务。 ⑶审核分管工程项目承包人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月进度计划、质量报告和其它文件;对施工事故及质量缺陷,按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⑷召集并主持分管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方案讨论、施工技术和方法、施工控制、质量鉴定、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有关会议,做好记录并形成纪要,报总监签发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基础检查验收,各种中间检查验收,以及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审查签署各种中间检查验收资料。 ⑸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完成情况报表,具体负责审查核算承包人报送的砼、钢筋砼、钢筋等工程量,准确掌握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各种工程量数。 ⑹对承包人的变更和索赔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调查报告。 ⑺编写或主持编写分管项目的监理日志,审阅监理员填写的值班记录,指导监理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并负责处理分管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⑻熟识并掌握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及有关合同文件,准确运用合同观念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合同问题,协助合同计划部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合同问题。 ⑼为发包人提交因承包人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证明材料。 ⑽审查分管项目承包人报送的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负责编制分管项目应由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验收资料。 ⑾按时编写监理月报及年终总结报告。 ⑿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代的其它工作。 6.1.4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1)熟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按监理细则的要求负责分管工作面(段)的现场控制工作。 3)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纠正意见。 4)对工序或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工作。 5)做好现场资料收集、记录、整理工作。 6)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7.1.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7.1.1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7.1.2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职责。 7.1.3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7.1.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7.1.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7.1.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1.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7.1.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7.1.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以证书。 7.1.10结清监理费用。 7.1.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7.1.12向发包人移交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7.2.监理主要工作方法和制度 7.2.1监理主要工作方法 7.2.1.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7.2.1.2 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7.2.1.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7.2.1.4 巡视检查: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7.2.1.5 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信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7.2.1.6 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检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2.1.7 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7.2.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7.2.2.1监理日志制度:每个监理人员逐日填写监理日志,随时掌握施工动态,反馈施工信息。监理日志按工程项目分别记录和管理,并作为工程档案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7.2.2.2定期的监理月报制度:监理机构做到每月提交监理月报和质量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月报要求全面反应监理机构当月内的工作情况,基本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施工概况、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进度控制情况、工程资金控制情况、施工安全控制情况、文明施工监理情况、合同管理的其它工作情况、监理机构运行情况、监理工作小结、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下月工作安排、监理大事记,分别报送发包人和项目质监站及公司总部。 7.2.2.3监理项目策划制度:为全面规划和指导现场监理工作,在深入研究项目的技术和施工特点、施工条件、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分析并确定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关键点和控制点,形成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7.2.2.4项目监理准备工作制度:监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与工程建设各方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和联系制度;及时派遣各级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7.2.2.5施工准备工作检查认可制度:督促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或补充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必要时,要求承包人针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单位工程、分项工程编制专门的施工技术、工艺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施工组织技术或施工方案、计划措施文件应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7.2.2.6施工控制测量及其成果核验认可制度: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在发包人提供的三角网点和水准网点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所需的测量控制网点的布设,完成定线及原始地面线的测量。监理负责对施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测量成果的进行检验(复核)、验收认可。并适时督促承包人或单独复核控制网点,确保测量基础的正确性。 7.2.2.7开工申报审批制度:当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施工控制测量工作、施工措施等)已完成时,承包人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定,确已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批复。 7.2.2.8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制度:实行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监督承包人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作业;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的到位情况;检查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配合比、工艺参数、检测方法、试验方法进行作业,及时指示承包人纠正违章作业和处理不合格产品;适时检查施工环境条件。在土石方填筑碾压过程中,利用核子密度仪跟踪检测填筑碾压质量。 7.2.2.9施工质量检验和试验检测制度:监理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复检或跟班监督,确定合格后才能签证认可。这些检验包括:材料、构件、混凝土拌和物等的检验和试验。 7.2.2.10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质量缺陷,建立缺陷申报、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检查的备案制度,对缺陷的产生原因和处理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记录。 7.2.2.11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当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人及时申报验收,并及时进行现场检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核和质量评价,督促承包人整改存在问题,按合同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当合同工程全部完工、或需要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时,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验收准备工作。 7.2.2.12工程投资控制制度:认真执行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规程,及时做好有关工程工程计量和支付的现场记录和签证,有效地利用计算机建立工程计量和支付台帐,严格依据合同审核签认承包人申报的每一笔工程费用。针对可能发生突破工程投资的因素制定防范对策,进行必要的预测分析,及时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或设计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混凝土生产供应与浇注完成情况,定期分析比较其中的差异,并向发包人报告相关结果。 7.2.2.13合同管理制度:监理机构分标段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时对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提出合同执行情况。 7.2.2.14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资料和相关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按期进行整编归档,要求档案编目统一,查阅方便;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按规定移交发包人。 八.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 8.1监理人员守则 工程建设监理是严肃、公正的事业,工程监理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坚持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内容。正确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义务和权利,努力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任何监理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不允许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以外的权利。 为确保监理业务的正常开展,按要求完成全部监理任务,工程监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守则: ⑴正确执行国家和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政策,坚持守法、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 ⑵严格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实施监理业务,维护发包人利益,不得以任何借口代替发包人发布监理委托合同以外的命令和指示,不得超越监理合同规定的权限从事监理活动; ⑶监理人员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以公正的立场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正确解决监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⑷监理人员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不得接受承包人或发包人提供的任何补贴、回扣其它报酬,更不允许受贿; ⑸监理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认真工作,不得违法乱纪,一旦发生违纪、失职等现象,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⑹监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被监理工程的有关机密; ⑺所有参加项目监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总监理理工程师的领导,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监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问题。 8.2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⑴监理人员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秉公守法、忠于职守、公正、诚恳、信誉、负责地工作。 ⑵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为合同双方正当利益而工作。 ⑶认真维护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⑷反腐倡廉、克己奉公,不得参加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厂和材料供应单位的各种经济性活动,不得接受上述单位提供的回扣、补贴或其它报酬。 ⑸不得 伤害机构内成员的名誉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⑹严格遵守工程保密专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剽窃或转借有关技术成果。 ⑺不得擅自转让和非法占有单位的专业技术成果。 ⑻不得非法获取技术成果和技术秘密。 ⑼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职务技术活动中,不得将属于单位的收入占为己有;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对方财务。 ⑽从事非专业技术活动和业余兼职活动,应为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九.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关键。在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将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采取一系列多方位行之有效的措施,首先从设计质量抓起,然后对原材料、施工工序、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查等全过程实施控制。使工程建设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9.1质量控制原则 为了使工程质量完成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遵守如下原则: 9.1.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工程质量十分重要,监理工程师必须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工程建设的最高原则,当质量与其它方面有矛盾时,质量必须放在首位。 9.1.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工程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增强人的责任感,使所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9.1.3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事前控制的原则 由于工程质量具有隐蔽性和终检局限性,工程质量靠的是过程的控制、监督、检测。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细致进行设计审查,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审查、审批手续,严格做到以预防为主,对某些关键工序、容易出现质量的部位应有前瞻性控制,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1.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 尺度,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的控制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合同文件对照质量标准来评价质量状况,绝不降低质量标准而留下安全隐患,也不无原则提高质量标准而造成增加工程费用和影响工期。 9.1.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监理人员在监督、控制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以检查的数据为根据,重科学,以标准和有关规定为原则进行质量评价和处理问题。经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用科学的手段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实施控制。 9.2质量控制目标 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9.3质量控制的内容 9.3.1开工前质量保证工作 ⑴建立和完善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⑵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设计图纸并签发监理工程师图纸。 ⑶对承包人的人员及设备进行质量机制检查。 ⑷对承包人的资格审查确认。 ⑸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⑹监控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⑺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 9.3.2进场材料、设备质量与现场试验控制 工程材料(包括半成品、购配件)设备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成份,因此必须做好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把好质量控制关,在很大程度上就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对材料设备质量的控制从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全面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 9.3.3施工过程分项工程验收 ⑴控制好工序过程:监理人员经过巡视、旁站、资料检查、抽测、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工序质量的监控,使施工过程不致造成疏漏。 ⑵做好提前预测,及时处理质量事故: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及时观察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预测,采取可行的措施,尽可能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决不姑息和手软,督促事故责任者写出事故报告,落实批准事故处理方案。 ⑶坚持联检制度:对重要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基础工程告一阶段时,要发包人、设计人、监理和承包人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联检结果要记录并签认,否则施工不得向下延伸。 ⑷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⑸单元工程、分项工程验收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监理人员要求承包人及时提出月质量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对其审查,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及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 ⑹分项工程的验收条件是:该分项工程已经完工且质量合格。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组由监理人主持,设计人、承包人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项工程的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附有承包人负责修复和未完成缺陷修复项目清单。 9.4质量控制措施 9.4.1质量控制措施 ⑴ 组织措施 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监理部将组织一个强有力的监理现场机构,做到专业配置齐全,人员素质高,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对进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培训上岗,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另一方面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专门质量检查部门,建立三级检查制度,各部位施工有专门的施工员和质检员,落实质量责任制。 ⑵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理单位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A.协助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 B.向发包人单位或承包人提出技术上可靠、缩短工期或节省投资的建设性建议; C.督促施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D.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 9.5质量控制制度 ⒈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⒉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⒊现场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⒋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⒍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十.工程进度控制 10.1进度控制的原则 在项目的实践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确保建设总工期。 10.2进度控制目标 10.2.1总进度计划 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要求、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10.3进度控制的内容 10.3.1进度控制方法 10.3.1.1审查程序 ⑴阅读分析承包人提交的年度或月度或专项进度计划文件,进行调查了解; ⑵提出问题与施工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⑶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施工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⑷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10.3.1.2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⑴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a) 施工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一般对合同工期应留有余地。 b)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c) 受低温、炎热、雨季和洪水等条件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当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⑵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计划安排的工作量及投资额应与施工的人力和设备实际情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应是协调和合理的。 10.3.1.3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⑴完善各种申请动工文件。 ⑵按合同规定,制定施工设计图的供图计划,及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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