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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建设工程承包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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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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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项目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技术部管理制度
第1节: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1.1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确保工程质量的主要环节。项目经理部和各施工分包领导及生产、技术、质量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各级测量放线和验线人员的上岗资质,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测量工作。
1.2 测量放线和验线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测量工作,加强责任心。施工前,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施工中,要认真控制测量精度,做好记录;完工后,做好竣工测量。
1.3 项目部及施工分包主管测量的技术人员必须监控测量工作的原始记录,要求施测人员必须坚持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对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由项目技术部妥善归档保管。
1.4 开工前项目技术部负责接受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桩和水准标高,办理接收书面手续,对红线桩按规定做好保护,防止损坏,随即组织校测,发现问题后报建设单位研究解决。
1.5 测量放线必须按分公司规定的内容编制测量放线方案, ±0.00以下基础及地下室工程由项目技术部编制测量方案, ±0.00以上单位工程由各施工分包编制测量方案,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报分公司备案。
1.6 项目技术部负责制订”施测交查”,”内业交核””资料交接””仪器使用保管”及岗位责任等责任规章制度,加强对测量工作的管理。
1.7 测量工作分工:甲方提供的红线桩和坐标、水准点核验、现场测量控制网(含平面主轴线和水准点),地面标高方格网,±0.00以下测量放线均由项目质量部负责组织和主持,施工分包负责实施,项目质量部负责验线。±0.00以上单位工程施工由施工分包负责放线,项目质量部负责验线。未经验线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8 主要测量仪器选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精度要求
1
全站仪
GTS-602
1台
±0.6”
±(1mm+2ppm*D)
2
经纬仪
J2
4台
2″
3
自动安平水准仪
S3
4台
2″
4
激光铅垂仪
8台
6″
5
大钢尺
50m
4把
6
塔尺
4只
7
线坠
1Kg
10只
8
靠尺
4只
1.9 因本基坑平面尺寸较大(161×130m),为保证放线的准确性,必须采用全站仪。
1.10 ±0.00以上单位工程均为高层建筑,垂直标高的控制必须使用激光铅直仪。
1.11 局部放线可使用精度较高的精纬仪和水准仪。所用仪器及测量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并持有检验合格证。
1.12 项目质量部要加强对各施工分包测量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技术交底,必要时组织现场指导,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绩与问题,经过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测量放线的水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2节:施工图纸、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1. 施工图纸会审
1.1 施工图纸是施工的重要依据。图纸会审能使施工有关人 员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要点。经过会审能够澄清疑点,与设计人员统一思想,解决土建与设备图纸之间的矛盾,以便正确无误地进行施工。
1.2 施工图纸会审实行分级负责制。按分公司规定,重点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图纸会审,项目部配合公司工作;一般工程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主持图纸会审,并通知公司工程技术部参加。
1.3 施工图纸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工作。会审前项目技术部要及时组织各施工分包预审,认真学习施工图,必要时对重要节点构造指定施工分包进行翻样,对施工图中的错误和疑点,准备好会审意见;会审中,要认真听取设计人员的交底,项目技术部负责做好记录。
1.4 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项目技术部经理和各施工分包技术负责人为图纸会审负责人,具体审查图纸,并对图纸会审的工作质量负责。
1.5 施工图纸会审中应抓住如下一些要点:
1.5.1 施工图是否是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是否是正式签署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范、规程和政策;是否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情况;
1.5.2 工程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可靠,建筑设计、材料的使用是否合理;同时从施工角度考虑,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1.5.3 图纸的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无误、设计说明和图纸是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1.5.4 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间是否有矛盾;
1.5.5 管道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是否有矛盾;
1.5.6 对于设计图纸未确定事宜,项目技术部提前综合考虑,给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1.6 图纸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项目技术部要做好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会审记录的填写要详细、准确,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并及时发送有关部门。
1.7 项目技术部根据图纸会审记录协助设计单位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经建设、设计、施工三方签认后分发各施工分包及有关部门。凡影响工程造价的变更洽商,须由经营部办理,业主签认后,方可施工。洽商原件交项目技术部资料员妥善保管。
2. 工程洽商
2.1 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以及解决施工图中的错误均可用洽商解决。工程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作用。
2.2 工程洽商由项目技术部负责办理,项目技术部经理签字,但对于严重影响结构、建筑标准和增减工程内容并影响工期、材料供应以及有超出合同以外的洽商,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上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且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签字。项目技术部办理工程洽商时,应综合有关情况,提前做好项目部内洽商会签表(见附表)。
2.3 工程洽商文件应先洽后干,不能先干后洽。
2.4 工程洽商的内容应明确具体,语言应准确肯定,深度应满足施工和预算的需要。
2.5 工程洽商分栋号办理,必须签字齐全。属施工图变更的洽商,应有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洽商办完后,必须及时分发给各有关部门,分发时应做好洽商发放记录。
2.6 工程洽商不得涂改,如甲方或设计原因对原签署洽商作废时,项目技术部负责对已发出的洽商标识”作废”字样。每个单位工程的洽商要按办理的日期顺序排列,统一编号,妥为保管。
2.7 在办理工程洽商时,由于甲方或设计原因造成工期或经济损失,在签署洽商时,根据合同约定由项目经营部及时办理工程索赔工作。
第3节:施工图纸发放、回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光彩中心工程建筑规模庞大,功能齐全,图纸量大,因此必须加强施工图纸的管理,保证施工中使用的图纸有效正确,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光彩中心工程由北京光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业主)投资建设,由美国LTC公司负责建筑方案设计;由天津大学设计院承担土建和设备施工图设计;由北京建筑设计院负责弱电设计。上述各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其它有关图纸必须经业主签字之后才能接收,否则视为无效图纸,擅自使用者责任自负。
3. 施工图纸是建筑施工的重要依据,施工图纸要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在接收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4. 图纸的接收
4.1 项目技术部在收到业主的图纸后,要作好接收台帐,并及时向公司上报接收台帐及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在图纸上加盖”图纸专用章”。
4.2 在有重大设计变更或竣工两个月前图纸变更,负责收图人在接收图纸前,应向项目经理部汇报,由项目经理部上报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接收。
5. 图纸分发
5.1 项目经理部接收的图纸,要求公司工程技术部盖章后方可分发,根据合同一般按八套考虑(按单位工程计,不含竣工图),编号如下:
T-1 公司工程技术部 (一套全图)
公司经营部 (一套全图)
T-3 项目经理部 (五套全图)
5.2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施工分包的图纸编号如下:
T-3-1 技术部 (一套全图)
T-3-2 质量部 (一套土建图)
T-3-3 工程部 (一套全图)
T-3-4 经营部 (一套全图代公司)
T-3-5 南通 (五套土建一套设备)
T-3-6 金坛 (五套土建一套设备)
T-3-7 清苑 (五套土建一套设备)
T-3-8 中泰恒 (五套设备一套土建)
5.3 图纸分发时,各级管理部门要作好图纸分发台帐。
6. 图纸加晒:项目经理部和施工分包,如因为施工图纸不够用,可向技术部提出加晒计划,技术部根据施工需要确认后,由经理部领导批准,同设计院联系加晒,费用由需方承担,加晒图必须要履行正式图纸的接收手续。各施工分包一律不准使用复印图纸施工和擅自加晒图纸。
7. 图纸的保管
7.1 图纸必须加强保管,其原则是谁接收谁保管,图纸不能随意借阅,由于特殊情况必须借阅时,作好借阅台帐,借阅人要签字确认。
7.2 图纸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者无法确认,一律不予补发,由有关责任人负责重新晒图,费用自理。
8. 图纸的回收
8.1 在施工图纸变更,原图作废时,项目部技术部根据分发台帐
8.2 列出废图清单,分发有关部门领图人员,及时回收作废图纸,并加盖”作废版本”章,标明作废日期并封存,作好废图回收台帐。如继续使用废图施工,责任自负。
8.3 由于某种原因,更换施工分包时,项目部技术部及时回收下发的图纸,并检查是否完整,作好回收记录。
第4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1.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组织建筑施工的重要管理文件。应依据设计图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企业发展目标、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技术条件进行编制。内容科学、合理、先进,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地方、行业标准和有关法令。
2. 施工组织设计分类: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为:
2.1 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纲要)。
2.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3 分部、分项工程方案。
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按基础、结构、装修分阶段完成。
3.1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
3.1.6 编制规定
3.1.7 本工程为大型公共建筑(十万m2以上),需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3.1.8 组织单位:由总承包分公司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部共同组织编制。
3.1.9 编制单位:项目部技术、工程、质量、经营、安保及综合管理等部门。
3.1.10 职责划分:
技术部负责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新技术应用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及施工管理措施中技术质量部分的编制和整体汇总工作。
质量部提供质量目标、隐预检计划。
工程部(含生产计划、劳动保护、消防职能)负责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计划、临电、临水和施工管理措施等相关部分的编制。
经营部(预算职能)负责施工计划中主要施工项目工程量。
行政保卫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管理措施中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相关部分的编制。
施工分包参与以上有关部门的编制工作,提供有关资料。
3.2 分包、分项施工方案
3.2.1 编制规定
水、电、暖通专业施工,季节性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独立性强、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施工方案。
3.2.2 组织单位:大致积混凝土施工方案、地上架子方案、装修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
3.2.3 编制单位:
符合3.2.2中规定的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部编制,施工分包参与编制。
一般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分包组织编制。
4. 4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4.1 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批
4.1.1 会审:由分公司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组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会,各业务部门参与并依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施工组织设计会审记录>修改后报请审批。
4.1.2 审批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2 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审批
4.2.1 评审: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评审会,项目部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根据评审意见修改。
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如防水、护坡等,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做会审记录。
水电、暖通专业,由专业项目部上级公司组织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
4.2.2 审批单位:
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报公司技术部审批。
由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审批。
5. 施工组织设计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未完成编制、审批规定的,不得进行施工(当条件不足时,经批准可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6.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施工组织须设计变更时,由原编制单位出具变更内容文件,原审批单位审批。
7.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7.1 工程施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7.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组织:
施工组织设计总设计交底,由项目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组织。
施工方案交底:重要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部组织交底,一般施工方案由施工分包组织。
7.3 交底人员: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负责交底。
7.4 交底对象:项目部及施工分包管理人员。
8. 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8.1 分公司每季度组织在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检查。
8.2 项目部每月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
第5节:项目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1. 技术交底是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分包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一次技术性的交代。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工程设计情况、建筑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方面有较全面的了解,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
2. 工程图纸技术交底:
2.1 项目技术部负责组织工程部、质量部、经营部及施工分包技术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图纸设计交底。
2.2 在参加设计交底之前进行图纸熟悉,并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主持内部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将会审记录提交设计人,由图纸设计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一次性工程洽商。
3.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3.2 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3.3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组织:
3.2.1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编制单位的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组织。
3.2.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项目部编制时由项目经理组织,由公司技术部门编制时由部门负责人组织。
3.2.3 施工方案交底:大致积混凝土施工方案、地上架子方案、装修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和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般施工方案由施工分包技术负责人组织。
3.2.4 负责交底人员: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
3.2.5 交底对象:项目部及施工分包有关施工管理人员。
4. 工序技术交底:
4.1 施工分包工程技术人员向作业队、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序技术交底。
4.2 参加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工、试验工、作业队组操作人员等。
4.3 交底主要内容:
4.3.1 工序任务、作业条件、质量等级、工程量、完成时间。
4.3.2 操作方法(施工工艺)
4.3.3 质量要求及标准
4.3.4 操作节约措施
4.3.5 文明施工要求
4.3.6 操作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要求及注意事项。
4.4 交底记录:交底人填写交底内容记录,并与作业队、组共同签认。
第6节:项目试验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加强试验管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及关键部位都必须进行试验验证。项目经理部及施工分包必须高度重视,安排有资质的试验人员加强管理,项目技术质量部为试验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项目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试验管理工作以及施工分包的实施工作。
1.2 光彩中心工程因砼、砂浆试验任务量大,决定设现场试验室和标养室,并委托中宏基公司试验室(北京市一级资质)负责管理,配备试验设备,派驻试验人员,制订试验室管理办法。各施工分包指定一技术人员与试验室联系工作。现场试验室不能试验的材料,如钢材、防水材料等,由施工分包列具清单,委托中宏基试验室负责安排试验,试验部门资质必须满足有关材料的试验要求。
1.3 施工分包直接同中宏基试验室签订试验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做好试验室同施工分包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并做到试验数据可靠,试验资料齐全。
1.4 现场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结构用钢筋和连接试件、砼和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由施工分包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和项目部质量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在送检委托单上签字,由施工分包送试验室进行试验。
1.5 相关文件及主要依据
1.5.1 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试验方法;
1.5.2 北京市DBJ01-51-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5.3 中关村建设工程总承包一分公司制定的<试验管理规定>
2. 材料试验
2.1 必须贯彻执行原材料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按规定进场,必须复试的材料,未见合格的复验报告,一律不准使用。
2.2 对水泥、钢材、砂、石、砖、防水材料等必须按施工规范以及创结构”长城杯”的要求,按规定的批量索取出厂证明、复试报告、准用证等资料,并按规范要求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
3. 施工试验
3.1 素土、灰土回填按规范规定取样,由施工分包送现场试验室试验。
3.2 砼、砌筑砂浆由施工分包按<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的规定抽样成型试块,试块在砌筑点制作,并送现场试验室进行标准养护。同条件试块根据施工需要决定制作组数,但必须保证养护条件,以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3. 试验工作的管理程序、责任制及试验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应按”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及创结构”长城杯”的要求执行。
第7节: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了加强施工技术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创优质工程,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并保证资料准确、齐全、完整。
1.2 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竣工交用的必备条件。
1.3 本办法是依据现行的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制定,当国家和北京市有相关新的规范、标准、规定时,应作相应调整。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相应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2. 管理与职责
2.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实行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制,由项目技术部具体主管负责。
2.2 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均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必须指定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技术资料。
2.3 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应按专业系统地归类整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保证完整、准确。对有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行为,造成资料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4 技术资料由施工分包一式六份进行填写,交项目技术质量部门上报监理。施工分包按施工进度各自负责对分包项目资料按归档和贯标的要求进行归纳、整理,按项目技术部的要求分阶段移交,项目技术质量部分别建立资料台帐,并每半月定期检查施工分包的技术资料。
2.5 工程技术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汇集整理,填写表格采用<北京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 )和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 01-41-98)规定的表格。
2.6 技术资料一律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字,签字采用黑色签字笔。附图采用计算机绘制;做到字迹清楚规整,项目齐全,准确真实,且无未了项。
2.7 工程技术资料,按照569#文件要求编制三套;其中两套移交建设单位保存,一套公司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如甲方需要另签协议移交的资料应按照北京市及公司关于资料整理规定整理,城建档案馆需要保存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工作程序
3.1 原材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
3.1.1 原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分包材料员核实资料无误后,把证明材料和批量数上报分包技术部,并保存好进场小票;施工分包资料员根据规范、规程和图纸有关规定,检查原材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或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红章,并注明批量),通知项目技术部。
3.1.2 施工分包技术员查看原材需要复试,及时通知试验员按照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取样试验,并做好施工试验台帐。
3.1.3 复试单反馈回来后,施工分包技术员及时填写<工程物资报验表>,上报项目技术部;项目技术部负责人核实准确无误后,在工程材料、购配件报验单签字,由项目技术部上报监理;监理审核签字后,项目部及时反馈给施工分包资料员归档。
3.1.4 对于使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应有法定鉴定证明及市建委技术管理部门签发的确认文件。产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标准。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标准检测。
3.2 隐(预)检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
3.2.1 分包单位在完成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交接)表、隐(预)检单、质评表(需要质评项目)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如需报监理验收),及时上报项目质量部,签字栏中质量员和技术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3.2.2 项目质量部经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实,达到要求和施工质量目标,在隐(预)检单和质评单上签字。签字栏应据实填写,不能代签。如需报监理验收分项工程,上报监理,同监理一起验收工程。
3.2.3 各方签字齐全后,项目质量部留一份存档,其余反馈给分包单位存档。
3.2.4 项目质量部检查隐(预)检资料没按要求填写或资料不全时,要求坚决退回施工分包重新填写。注意隐(预)检中有关测量记录、构件安装、施工部位等要求附图时,作为隐(预)检记录的附件归档。
3.3 工程洽商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
3.3.1 工程洽商由项目技术部负责人办理,洽商填写一式至少六份,由项目技术部经理签字,上报监理,监理同意后,资料员保留三份原件存档。
3.3.2 洽商内容应明确具体,不得涂改。
3.3.3 工程洽商办理完后,经办人必须及时下发项目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分包,如超出合同范围,影响主要结构、增减工程内容,项目部应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及有关领导。
3.3.4 洽商归档资料必须是原件,洽商按照办理的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号。
3.4 商品混凝土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
3.4.1 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收集混凝土小票,45天后向搅拌站索取出厂合格证,交施工分包资料员保留。
3.4.2 经考查确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以后,项目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与搅拌站及时签订商品混凝土技术协议。
3.4.3 施工分包材料员在罐车入场时,真实检查、填写进场小票,试验员做坍落度试验,如不符合技术协议一律退货;试验员根据浇灌申请单和试验要求,取样试验和填写试验单。保证施工技术资料能交圈对口。
3.4.4 商品混凝土资料按照浇筑时间的先后顺序、浇筑次数统一整理,即浇筑一次的所有资料归纳一起。
4. 资料收集、整理标准
5.1 工程资料的收集
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收集,及时准确。资料允许保存复印件的,则复印件必须盖厂家的单位红章;再次复印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日期。
5.2 工程资料的整理
每册由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封底构成,文件材料使用的表格按照<北京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样式。收集的其它文件资料必须统一尺寸(297×210mm)进行整理,大小纸张采取折叠或粘贴的方法,以保证尺寸一致。
5. 资料检查考核制度
5.1 公司每月定期检查技术资料一次,根据<项目管理细则>中的”技术管理办法”,填写资料检查情况表,并根据检查表评分情况和检查项目对施工分包资料检查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考核。
5.2 项目部每半月定期检查技术资料一次,根据公司技术管理办法,填写资料检查情况表。
5.3 技术资料的评分:技术资料整理按照满分100分,折合技术考评分8分,在评分中有缺项时,按照下式换算:
评分总得分=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
5.4 检查评分标准:依据公司的<技术资料检查评分表>进行。
第二章:质量部管理办法
第1节:总则:
1.1 遵照公司制订的”技术精湛、管理卓越、奉献精品”的质量方针,光彩中心工程项目部必须加大质量管理力度,提高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达到创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
1.2 质量目标:光彩中心工程五栋塔楼创结构长城杯,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最终质量目标是创鲁班奖。
第2节:管理机构及职能
2.1 项目部设质量部,其职能是:
2.1.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各项规章制度等。
2.1.2 参加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2.1.3 负责编制工程质量目标设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2.1.4 参加工程隐、预检和工程验收。
2.1.5 督促施工人员实施”三检制”和”样板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经验交流会议。
2.1.6 负责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的技术业务学习。
2.1.7 及时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报表和台帐,并按要求上报。
2.2 项目质量部和施工分包单位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其职能是:
2.2.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类技术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
2.2.2 参加本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质量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
2.2.3 及时积累和整理质量评定资料,建立隐患通知书、工程质量奖罚、质量事故等台帐。
2.2.4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2.2.5 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分析总结。
2.2.6 负责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核定,参加隐检和预检,参与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和样板间的检验、审定。
2.2.7 参加上级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第3节: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3.1 工程质量检验依据国家、地方颁发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3.2 项目质量部及质检人员的权限
3.2.1 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行检验,对不合格者有权制止使用。
3.2.2 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章施工或造成质量隐患的,有权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有权提出停工、罚款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2.3 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不得在其隐检和预检单上签字,有权要求限时纠正。
3.2.4 项目质量部有权要求有关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技术资料、试验资料。
3.2.5 质检人员对未提供”三检”资料的分项工程及不合格分项工程,有权拒绝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3.2.6 对未经结构验收和装修前的样板间检查认可的工程,有权制止其进行装修施工。
3.2.7 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干涉质检人员行使职权或故意刁难打击报复。
3.2.8 项目质量部有权对分包单位质检人员和施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3.1 工程自检:指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后由操作人员按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填三检记录。并由分包单位质量员填写报验单,送项目质量部,经复验合格后报监理核验。未经监理签认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3.3.2 工程预检:指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或复核,由项目工程部责任工程师组织质量部及有关人员检查签证,并报监理核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3.3 工程隐预检:指在对重要部位施工过程中,被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项目的检查,由施工分包单位工长在下道工序施工前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质检员共同检查,由施工分包单位质量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报项目质量部,经监理(必要时邀请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核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3.4 结构工程验收:指单位工程结构施工完成后的检查,项目技术部,在各种技术资料整理齐全后填写结构验收单,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主持,项目技术、质量人员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自验合格后,邀请上级单位质量、技术部门和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验收,按政府委托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报审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需分层交叉作业时,可分层分段验收。
3.3.5 竣工工程验收:指单位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竣工验收前由项目工程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证书,质量保修证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未同建设单位签定质量保证书的,工程不得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经理主持,邀请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工程合格后由项目工程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3.3.6 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分公司每月组织检查,项目部和施工分包进行跟踪检查。经过分层把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对较大的质量问题,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第4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4.1 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4.2 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分包单位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报项目质量部核定。
4.3 分包工程质量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项目质量部负责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应由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组织核定。
4.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由项目经理部和质量部提供技术资料和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资料,交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评定,并将有关评定资料,交建设单位进行核定,由建设单位到政府委托部门备案。
4.5 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部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对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并将评定资料交项目部,由项目部对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纳入资料。
第5节: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5.1 本工程为市级优质工程,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有关部门及施工分包制定创优具体技术措施,管理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5.2 贯彻样板引路,每个分项必须先作样板,特别是结构工程完工后进入装修前做样板间(户、层),经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入装修。公司级优质工程的样板间,由分公司质量部门检查认可,市级优质工程的样板间由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分公司质量部门检查认可。
5.3 技术资料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项目技术质量部每月对分包单位的资料进行一次检查。
5.4 本工程为创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应按结构优质工程进行管理,结构验收应由分公司检查认可后,报公司检查认可。
第6节: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程序
6.1 项目技术质量部如发现质量事故,应依据事故情节,初步确定事故类别,属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按”89”建设部3号部长令和(93)建建质字18号规定及时上报,在文字上报之前可用电话立即报告分公司和公司;属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在24小时内报告分公司,二日内报公司。一般质量问题由分公司按(93)京建质字第158号文的规定处理,问题处理完后报公司备案。
6.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缩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6.2.1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上报,或已报告但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处理者。
6.2.2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自行修改设计或用其它手段掩盖实情不如实上报者。
6.2.3 有意缩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6.3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有关领导、技术质量部门及有关部门都要亲自参加调查研究和处理。
6.4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影响结构安全、改变外形尺寸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处理方案及措施需经设计单位单位同意。
第三章: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第1节:总则
为了提高光彩项目部物资管理水平,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规范化,以达到保证生产进度,促进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现依据<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现场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第2节:任务职责
在保证工程项目所须物资的质量、数量的同时,对现场物资进行有效管理合理使用各种材料,降低消耗,以管理求效益,以信誉求发展,各分包单位有责任向总包项目经理部提供各类物资管理资料,认真完成现场物资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3节:材料组织机构
各分包单位在进场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组织机构。其中有材料负责人、计划定额员、现场材料员、仓库保管员等。以上人员需持有上岗证。材料组应有材料管理办法和材料管理制度,每个人员要有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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