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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证券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成果考评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研究成果质量,规范研究成果考核评比流 程,根据Ⅹ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 “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研究成果包括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的各类研究报 告、专项研究课题、研究项目、各种分析评述,以及公司交办 博士后完成的研究分析任务。
第四条研究成果应按照《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第四 条以及《Ⅹ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规 定》第三i^一'条的规定确定知识产权归属,涉及公司核心、关 键问题的研究成果纳入公司商业机密范围进行保护。博士后对 研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同意禁止公开发表或以其他 形式泄露。
第二章研究成果参加考评的必要条件 第五条参加考评和奖励的博士后研究成果必须是博士后 在站期间,经过工作站同意进行的研究工作所产生的成果。
第六条参加考评和奖励的博士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必 须是与公司经营或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的。具体由工作站办公室 酌情界定。
第七条进行考评时,获得公司大力肯定的,对业务发展 有明显贡献的研究成果,将予以酌情加分,并优先进行奖励。
第三章研究成果实际应用的奖励 第八条博士后的研究成果,若是已经应用到实际业务操 作中,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参与的业务项目受到表彰的,工作
站给予每项研究成果二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博士后的研究成果,若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明显 贡献,已经被业务部门釆纳应用,并形成新产品的,工作站给 予每项研究成果一万元的奖励。
第四章公开发表文章奖励 第十条博士后的研究成果经工作站办公室审查同意后, 可以在工作站认可的主流核心期刊上发表。
第十一条以下三类刊物作为工作站认可的主流核心期
刊:
(一)国内外一流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 理世界》以及被SCI或SSCI或EI检索的国外经济类或管理类 学术期刊。
(二)国内著名学术期刊:《经济学动态》、《金融研究》、《中 国金融》、《投资研究》、《会计研究》、《统计研究》、《审计研究》、
《保险研究》、《国际金融研究》、《税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 经济研究》、《世界经济》、《财经问题研究》、《管理工程学报》、 《国际经济评论》、《中国管理科学》、《改革》、《证券市场导报》、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经济问题》、《经济学家》、《北 京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吉林大学学报》、《中国人民 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复旦学报》、《厦门大学学报》、 《浙江大学学报》、《南开学报》、《清华大学学报》、《人民日报》 (理论版或海外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 论版)、《新华文摘》、《人民大学复印资料》。
(三)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 源期刊目录收录的经济和管理类期刊(不包括前两款所列期 刊),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财经》。
第十二条对博士后发表在前述刊物上的研究成果,工作 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每篇五千元的奖励。
第十三条为提高研究成果学术水平,提升工作站学术知 名度,在上述国内外一流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的成果,工作站 给予每篇额外一万元的奖励;在上述国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 或被录用的成果,工作站给予每篇额外五千元的奖励。
第十四条在报纸上发表的研究成果,单篇字数不少于 2000字,才能得到上述所列奖励。同一研究成果在多处发表或 被录用的,以级别高的刊物为准进行奖励。
第五章获得外部奖项的奖励 第十五条博士后的研究成果若获得各级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以及有关机构奖项的,工作站将酌 情予以奖励。
(一)获得国家级机构奖项的,最高奖励五万元;
(二)获得省部级机构一等、二等、三等及以下奖项的, 最高奖励三万元、二万元、一万元;
(三)获得市级机构奖项的,最高奖励五千元。
第十六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视同国 家级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视同省部级机构,其他机构的级别参 照主办单位级别由工作站办公室审定。
第六章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和奖励
第十七条为提高工作站研究水平,奖励优秀的研究成果, 工作站每年年末评选出1-3项当年年度优秀研究成果。
第十八条工作站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聘请相关专家,评选 年度优秀研究成果。
第十九条工作站办公室在年度内各博士后研究成果之 中,选择具有创新方法或思路,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开展有实际 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作为初选。博士后研究成果被应用到公 司实际经营工作中的,将优先进入初选。
第二十条进入初选的研究成果,由作者撰写参选报告, 提交工作站聘请的专家分别评分,最后由工作站办公室组织计 算平均值。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栏为7类:学术价值(1-5分)、创新价值(1-10分)、 应用价值(1-20分)、成果转化加分(成果转化成为公司新业务、 新产品、新经营模式的,加15分;未转化但被应用到实际业务 中的,加5-10分)、发表加分(发表在国内外一流期刊加5分; 国内核心刊物加3分)、获奖加分(国家级奖励加5分,省部级 奖励加3分)、综合分(工作站办公室负责人根据研究成果对公 司实际的作用打分,1-10分)。见附表。
总分在5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为年度优秀研 究成果。
第二十一条评选出年度优秀研究成果后,工作站将对每 项研究成果奖励二万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工作站办公室每月末按照上述规定,统计应 奖励的博士后研究成果数目及金额,报公司人力资源总部核准, 相应奖金和下月度工资一同发放。
第二十三条对博士后研究成果的奖励归属拥有该成果 的博士后作者,非博士后作者不参与奖励分配。博士后作者 若只有一人,则全部奖励归属该博士后;博士后作者若不止 一人,排名第一作者获得奖励的50%,其余作者平均分配剩余
的 50%。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工作站办公室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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