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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编制目的和适用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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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编制目的和适用范 6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一、《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的编制目的和适用范   1.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v v已有检测规范 v v统一结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 v v统一检测结果的评价方法   2.标准的适用范围 (1)新建工程 v v 达不到验收要求 v v对施工质量有争议 v v发生工程事故     (2)既有建筑结构工程 v v建筑安全可靠性鉴定 v v建筑抗震鉴定 v v建筑改造、加层和扩建前鉴定 v v建筑结构达到使用年限还想继续用鉴定 v v受到灾害、环境侵蚀影响 v v对既有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有怀疑 二、建筑结构检测分类和主要内容 (一)新建工程结构检测 v v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检验 v v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 v v 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 v v 对结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不符 合验收要求     1.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砌筑砂浆和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工序的检验 v v 每道工序均应按相应的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v v 各相关专业工种之间,还应进行交接检验。   3.建筑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 v v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v v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v v检验批的验收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4.分部工程的抽样检测 (1)混凝土强度同条件试块检验 (2)梁、板和悬挑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   5.新建工程质量检测 6.既有建筑工程结构检测 (1)既有建筑的正常检查 (2)既有建筑的常规检测 (3)建筑结构的专项检测 (4)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         1.现场调查 (1)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 (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 (3)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4)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   2 建筑结构检测方案 (1)建筑结构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3 检测所有的仪器设备     4 现场检测 (1)检测的原始记录 (2)对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取样运回到试验室测试的样品 (3)必要的补充检测要求 (4)及时提交检测报告 (5)局部损坏的修补     (一)建筑结构检测方法 1 建筑结构检测方法选择的原则 建筑结构检测方法选择的原则是根据检测项目、检测目的、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相适宜的检测方法。   2.建筑结构检测可供选择的方法类型 (1)有相检测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 (2)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或建议的检测方法。 (3)扩大(扩充)有关检测标准适用范围的检测方法。 (4)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方法。   3.在使用各类建筑结构检测方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1)对于建筑结构的通用检测项目 (2)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 (3)对同一种检测方法,既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又有地方标准 (4)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明显不适用问题时   4.在选用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或建议的检测方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当检测方法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时 (2)当检测方法没有相应检测标准时 (3)在采用扩大相应检测标准适用范围的检测方法时   5.在采用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仪器及检测方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该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方法以及引进检测方法必须进行试验,包括已有成熟方法的对比试验,该对比试验应有两家以上单位参与,已验证该方法的有效性。   (2)该自行研究方法或引入方法在对比试验的基础上,应扩展到实际工程中进行验证,在验证有效的基础上,应经过专家鉴定。     (二)建筑结构检测抽样方法 1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给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是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的规定: (1)计量、计数或计量一计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性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验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2.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结合建筑结构工程检测项目的特点,给出了下列可供选择的方案; (1)建筑结构外部缺陷的检测,宜选用全数检测方案; (2)结构与构件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     (3)结构连接构造的检测,应选择对结构安全影响大的部件进行抽样; (4)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中有代表性的构件。     L(p)-接收概率 p-不合格品率   批量为N的产品,随机抽取几件,设不合格为X,那么X是一个随机变量。对一次抽样, 当X≤AC时可接收这批产品,接收概率 L(P)=P(X≤AC) =P(X=0)+P(X=1)+……+P(X=AC) P(x=d)可利超几何分布、二项式分布和泊松分布计算       4.当前,各专业规范所有百分比抽样的不合理性   5.具有下限的计量一次抽样     具有下限的计量一次抽样检验方案的抽样特征曲线 对于σ已知的正态分布,可解得 式中uα为为标准正态分布α的分位数 βu=-u1+β, u1-β为标准正态分布1-β的分位数   6.计量抽样被推定参数的区间估计平均值的推定曲间(0.5分位值)0.05分位值的推定区间       (1)推定区间的限制: 相邻强度等级差和推定上、下限平均值10%两者的较大值 (2)检测结果不满足推定区间要求时,方差太大时,可按单个构件评定 R=μ-1.645·S       (3)检验批结果的判定: 1)  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小于或等于推定上限值时符合要求; 2)  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大于推定上限值,为低于设计要求,应进行结构承载力核算等。   五、既有建筑的检测 1.结构安全可靠性鉴定的检测,应根据结构的现状质量确定检测重要楼层,结构现状调查非常重要。   2.重要楼层---损伤较为严重的楼层,框架结构底层,砌体房屋底层,框剪及剪力墙结构的底层和顶层。重要部位―――单层厂房阶形柱的上柱。重要构件―――框架中柱较梁板重要。多层砌体房屋四角构造柱和纵横连接较为重要。   3.既有建筑所用到的检测方法,需要对已有标准方法进行扩充,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龄期超过等。 六、检验报告和检测单位 1.检验报告的基本要求 结论准确、用词规范、文字简练、信息完整 2.检测单位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现有建筑抗震鉴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概述 2.抗震鉴定的基本要求 3.现有建筑结构的检测 4.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 5.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的抗震鉴定 一、概述 3.现有建筑抗震鉴定的步骤 ⑴原始资料收集 ⑵建筑现状的调查 ⑶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⑷鉴定结论和治理   二、抗震鉴定的基本要求 给出现有建筑物抗震鉴定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对现有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和关键的构造进行宏观判断,为求做到从多个则面来综合衡量与判断现有建筑的整体抗震能力。 1、现有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后的设防的目标 为保持原鉴定标准的水准,使鉴定标准有延续性,新修订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给出的现有房屋经抗震鉴定和加固后的设防标准为在遭遇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这意味着: (1)、不但要求主体结构在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不倒塌,而且对人流出入口处的女儿墙等可能导致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的非结构构件,也要防止倒塌; (2)、现有建筑的设防目标低于新建建筑;在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前者的目标是“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后者的目标是“经一般修理或不经修理可继续使用”,二者对修理程度的要求有明显的不同。 2、建筑的综合抗震能力的判断 以往的抗震鉴定及加固,偏重于构件、部件的鉴定,缺乏总体抗震性能的判断。只要某部位不符合鉴定要求,则认为该部位需要加固处理,增加了房屋的加固面;或者鉴定加固后形成新的薄弱环节,抗震安全性仍不保证。 综合抗震能力还意味着从抗震构造和抗震承载力两个侧面进行综合。抗震鉴定时,若结构现有承载力较高,则除了保证结构整体性所需的构造外,延性方面的构造鉴定要求可稍低;反之,现有承载力较低,则可用较高的延性构造要求予以补充。 这里,结构的现有承载力取决于:①长期使用后材料现有的强度标准值;②构件(包括钢筋)扣除各种损伤、锈蚀后实际具有的尺寸和截面面积;③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在鉴定标准中引进“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就是力图使结构综合抗震能力的判断,有个相正确数量尺度。   3、建筑现状良好的评定 现状良好可包括下列几点: (1)、砌体墙无空臌、酥碱,砂浆饱满,支承大梁或屋架的墙体无竖向裂缝; (2)、混凝土构件的钢筋无暴露、锈蚀,混凝土无明显裂缝和剥落; (3)、木结构构件无明显变形、挠曲、腐朽或严重开裂,节点无松动; (4)、钢结构构件无歪扭、锈蚀; (5)、构件连接处、墙体交接处等连接部位无明显裂缝; (6)、结构无明显的沉降裂缝和倾斜,基础无酥碱、松散或剥落; (7)、建筑变形缝的间隙无堵塞。 4、建筑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的划分 基于房屋综合抗震能力的判断,抗震鉴定时只需按结构的震害特征,对影响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的检查。这种部位,对不同的结构类型是不同的,对不同的烈度也有所不同。例如: (1)、多层砖房的房屋四角、底层和大房间等等墙体砌筑质量和墙体交接处是重点,屋盖的整体性也有重要影响;底层框架砖房,底层是检查的重点,而内框架砖房的顶层是重点,其底层是一般部位; (2)、框架结构的填充墙等非结构构件是检查的重点;8、9度时,框架柱的截面和配筋构造是检查的重点; (3)、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6、7度时天窗架是可能的破坏部位;有檩和无檩屋盖中,支承长度较小的构件间的连接也是检查的重点;8、9度时,不但要重视各种屋盖系统的连接和支承布置,对高低跨交接处和排架柱变形受约束的部位也要重点检查。 5、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别的利弊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以上部结构为主,而地下部分的影响也要适当注意。例如: (1)、Ⅰ类场地的建筑,上部结构的构造鉴定要求,一般情况可降低一度采用; (2)、对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等整体性较好的基础类型,上部结构的部分鉴定要求可在一度范围内适当降低,但不可全面降低; (3)、Ⅳ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和同一单元存在不同的基础类型或埋深不同,则有关的鉴定要求相对提高; (4)、8、9度时,尚应检查饱和砂土、饱和粉土液化的可能并根据液化指数判断其危害性。   6、建筑结构布置不规则时的鉴定要求 现有建筑的“规则性”是客观存在的,抗震鉴定遇到不规则、复杂的建筑,则需采用专门的手段来判断,并注意提高有关部位的鉴定要求。至于规则与复杂的划分,则包含诸多因素的综合要求: 沿高度方向的要求是: (1)、突出屋面的小建筑尺寸不大,局部缩进的尺寸也不大(如B1/B≥5/6~3/4); (2)、抗侧力构件上下连续,不错位,无抽梁、抽柱,抽墙,且横截面面积的改变不大; (3)、相邻层质量变化不大(如m1/m2≥4/5~3/5);   (4)、相邻层刚度及连续三层的刚度变化平缓(如K i/K i+1≥0.85~0.7,K i/K i+3≥0.7~0.5) (5)、相邻层的楼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平缓(如2Vyi/(Vy,i+1+ Vy,i-1)≥0.8)。 沿水平方向的要求是: (6)、平面上局部突出的尺寸不大(如L≥b,且b/B<1/5~1/3); (7)、抗侧力构件、质量分布在本层内基本对称布置; (8)、抗侧力构件呈正交或基本正交分布,使抗震分析可在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进行; (9)、楼盖平面内无大洞口,抗震横墙间距满足要求,可不考虑侧向力作用下楼盖平面内的变形。   7、结构体系的合理性检验       (3)、要注意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承受重力荷载的可能性; (4)、当同一房屋有不同的结构类型相连,如部分为框架,部分为砌体,而框架梁直接支承在砌体结构上,天窗架为钢筋混凝土,而端部由砖墙承重;排架柱厂房单元的端部和锯齿形厂房四周直接由砖墙承重等。由于各部分动力特性不一致,相连部分受力复杂,要考虑相互间的不利影响; (5)、房屋端部有楼梯间、过街楼,或砖房有通长悬挑阳台,或厂房有局部平台与主体结构相连,或不等高厂房的高低跨交接处,要考虑局部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的不利影响。 8、构件型式的抗震检查 抗震鉴定时,要注意结构构件尺寸、长细比和截面形式等与非抗震的要求有所不同: (1)、砌体结构的窗间墙、门洞边墙段等的宽度不宜过小,不应有砖璇式的门窗过梁,不宜有踏步板竖肋插入墙体内的梯段; (2)、单层砖柱厂房不宜有变截面的砖柱; (3)、钢筋混凝土框架不宜有短柱,纵向钢筋和箍筋要符合最低要求;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的高厚比也不宜过大; (4)、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不应Ⅱ形天窗架、无拉杆组合屋架;薄壁工字形柱、腹板大开孔工字形柱和双肢管柱等也不利抗震。 这些构件,或者承载力不足,或者延性明显不足,或者连接的有效性难于保证,均不利于抗震。 9、抗震结构整体性构造的判断 10、非结构构件的震害评定 非结构构件包括维护墙、隔墙等建筑构件,女儿墙、雨棚、出屋面小烟囱等附属构件,以及各种装饰构件。对其倒塌伤人或加重震害的鉴定要求,与新建工程的设计要求大致相当,体现为: (1)、女儿墙等出屋面悬臂构件要锚固,无锚固时要控制最大高度;人流入口尤为重要; (2)砌体围护墙、填充墙等要与主体结构拉结,要防止倒塌伤人;对于布置不合理,如不对称形成扭转,嵌砌不到顶形成短柱或对柱有附加内力,厂房一端有墙一端敞口或一侧嵌砌一侧贴砌等,均要考虑其不利影响;对于构造合理、拉结可靠的砌体填充墙,可做为抗侧力构件及考虑其抗震承载力; (3)、较重的装饰物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连接。 11、材料实际强度等级的最低要求 现有建筑控制材料最低强度等级的目的与新建建筑有所不同: (1)、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对现有建筑材料强度,鉴定的要求略低于对新建建筑的设计要求; (2)、鉴定时控制最低强度等级,不但可使现有建筑的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有基本的保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缩小抗震验算的范围。 综合运用结构抗震的上述概念,即可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作出第一级综合评定,从而简化抗震鉴定工作,提高效率。     建筑的现状和结构构件材料的实际强度、混凝土保护层的碳化深度以及钢筋的锈蚀等,对于较为实际的反映结构的承载力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对需要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进行现状缺陷和构件材料强度等检测,能为鉴定提出符合实际的数据。 1 砌体结构的检测 对现有砌体结构构件检测应主要包括:构件材料(砖石或砌块及砂浆)强度,砌体裂缝、砌筑砂浆的饱满度等。 (1)、砌体裂缝的检测 (2)、砌体中砖与灰缝砂浆强度的检测 砌体是由砖和砂浆组成的复合体。有了砂浆及砖的强度,就可按有关规范推断出砌体的强度。因此对砖及砂浆强度的检测是十分关键的。 2、 混凝土结构的检测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检测,主要是测定混凝土的强度,钢筋的放置与数量,混凝土裂缝和钢筋的锈蚀等。 (1)、混凝土裂缝的检测 (2)、混凝土强度的检测 混凝土的非破损检测法是经过测定混凝土的有关物理参数,利用该物理参数与混凝土强度有一定关系来推断混凝土的强度。而这种物理参数与混凝土强度的相关关系是经过对相同混凝土强度的标准试块进行试验,得到大量数据后经回归分析求得的,一般用测强曲线或强度方程来表示。 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的强度 回弹法的原理是根据混凝土表面的硬度与抗压强度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利用测量表面硬度来推算混凝土的强度。   2)、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由于影响混凝土强度的因素比较多,超声法和回弹法的精度受各因素影响的程度也不同,用单一方法测定往往有较大的误差,将两种方法综合运用,则可提高检测的精度,消除一些不利的影响。 3)、钻芯法 钻芯法是使用专门的钻芯机在混凝土构件上钻取圆柱形芯样,经过适当加工后在压力试验机上直接测定其抗压强度的一种局部破损检测方法。 3 钢筋的检测 (1)、钢筋位置的检测 钢筋的检测,一般可在构件上进行。凿去保护层,即可看到钢筋的数量并测量其直径,然后与图纸对照复核。必要时,可截取钢筋作强度试验,甚至作化学成分分析。 另外,可用钢筋检测仪测量钢筋的位置、数量及保护层厚度。中国生产的钢筋检测仪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制成的。 (2)、钢筋锈蚀程度的检测 在旧建筑中,钢筋锈蚀后,有效面积减小,使承载力降低,严重的危及安全甚至引起倒塌。 钢筋的锈蚀程度和锈蚀速度与混凝土质量、保护层厚度、受力状况及环境条件有关。对锈蚀程度的检测方法主要有两种:直接观测法与自然电位测量法,还有不少非破损检测方法正在研究或试用中。   四、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 在新修订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中,对多层砖房引入“综合抗震能力”的概念,将承重墙体、次要墙体、附属构件、楼盖和屋盖整体性及各种连结的要求归纳起来进行综合评价,来评价整幢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并采用两级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时。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应由第二级鉴定做出判断,多层砌体房屋的两级鉴定框图如图4-1所示。   (一)砖房现状的调查和评估 1、砖房现状的资料收集 尽可能全面掌握砖房的工作状况,是进行鉴定的基础。一般包括: (1)、原有勘察、设计和施工资料,了解设计施工年代,当时的材料性能,设计荷载和抗震设防标准,尽可能掌握设计计算书或设计时所使用的软件; (2)、实际房屋与原设计(竣工)图的差异,着重了解承重墙体洞口的变化,隔墙位置的变更,实际荷载的大小,以及维修、扩建、改建或加固中增加构件的数量、位置等; (3)、使用维修状况,如维修次数,粉刷饰面维修情况,屋面防水层翻修情况; (4)、毗邻建筑变化,如基础开挖、主要人行通道、建筑群密集情况的改变等; (5)、构件已有的缺陷。   2、砌体强度检测 抗震鉴定主要是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的评估。一般采用回弹仪进行,必要时还可采用点荷测试法对回弹结果进行修正。检测时应有满足评定要求的测点。 3、主要缺陷调查 (1)、墙底酥碱面积、高度和深度; (2)、裂缝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可根据震害特征侧重检查重点部位; (3)、基础沉陷和墙体倾斜状况; (4)、饰面、粉刷层剥落和空臌的部位和程度; (5)、木构件腐朽和混凝土构件碳化、钢筋锈蚀程度等。 (二)综合抗震能力的第一级鉴定 第一级鉴定分两种情况。对刚性体系的房屋,从房屋整体性易损部位构造和房屋宽度、横墙间距和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来判断是满足抗震要求,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才进行第二级鉴定;对非刚性体系房屋,第一级鉴定只检查整体性和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位,并需进行第二级鉴定。下面对第一级鉴定的主要内容给予说明。   1、刚性体系判别 质量和刚度沿平面分布大致对称、沿高度分布大致均匀,立面高差不超过一层,错层时楼板高差不超过0.5m的多层砖房,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满足表23.4-1要求和抗震横墙最大间距满足表23.4-2的要求时,可判为刚性结构体系。 刚性结构体系高、长、宽要求 表4-1                   注:表中,n为总层数,不包括地下室和出屋面小房间;H为室外地面(或半地下室内地面)到檐口高度(m);B为总宽度,不包括单面走廊的廊宽(m);L为底层平面的最大长度(m),对于隔开间或多开间设一道横墙的砖房,n减少一层,H降低3m。     刚性体系的最大横墙间距(m) 表4-2                 注:Ⅳ类场地时,表内数值相应减3m或一个开间的数值。 对一般的多层砖房,只要层数和高度满足要求,则很容易符合刚性结构体系的要求。这里的刚性体系不同于静力设计的刚性方案,它只是采用底部剪力法进行抗震分析并加以简化的前提。     2、整体性判别 房屋的整体性对抗震影响较大,对于多层砖房在构造上的整体性要求,主要是墙体交接处,楼、屋盖在砖墙上的支承长度Lb,以及圈梁设置(表4-3)。   整体性连接要求 表4-3                           现浇楼盖可无圈梁,对装配式和木楼、屋盖砖房,实心砖墙的圈梁的设置按表4-4检查,圈梁构造按表4-5检查。空斗墙砖房的外墙每层设置,内墙隔开间设置。   圈梁设置要求 表4-4                   注:S0为横墙间距;S为圈梁的水平间距;S1为纵向水平间距;S2为横向水平间距。       圈梁构造要求 表4-5               注:圈梁未紧靠板底时,沿高度和楼层内分布的数量视具体情况宜有所增加。 3、砖砌体的材料强度等级 多层砖房的竖向承载能力和受剪承载能力,主要决定于砖砌体中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纵横墙的连结等。因此,在多层砌体房屋的第一级鉴定中对砖砌体强度等级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分别提出了要求。 对于砖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7.5,且不低于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当砖强度等级低于MU7.5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比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降低一级采用。这一规定是基于震害和大量砖墙的抗震试验结果。 墙体的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三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0.4,当7度时超过三层或8、9度时不宜低于M1,砌块墙体不宜低于M2.5。砂浆强度等级高于砖、砌块的强度等级时,墙体的砂浆的强度等级宜按砖、砌块的强度等级采用。   4、易损部位构件判别 多层砖房中一些部位在地震中容易损坏,虽不致引起整个房屋的倒塌,但可造成人员伤亡或局部的破坏,也应符合局部构造要求(4-6)。 易损部位构造要求 表4-6 5、纵横向墙量判别 对于刚性体系、整体性好、易损部位局部构造满足要求的多层砖房,只要依据砂浆强度按表4-7检验抗震横墙间距L和房屋进深B,在规定的限值内即完成其抗震性能的鉴定。 第一级鉴定的抗震横墙间距和房屋宽度限值(m) 表4-7         注:①、L指240mm厚承重墙横墙间距限值;楼、屋盖为刚性时取平均值,柔性时取最大值,中等刚性可相应换算; ②、B指240mm厚纵墙承重的房屋宽度限值;有一道同样厚度的内纵墙时可取1.4倍,有2道时可取1.8倍;平面局部突出时,房屋宽度可按加权平均值计算; ③、楼盖为混凝土而屋盖为木屋架或钢木屋架时,表中顶层的限值宜乘以0.7。       抗震墙体类别修正系数 表4-8 (三)第二级鉴定 1、第二级鉴定应采用的方法 多层砌体房屋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进行第二级鉴定时,应根据房屋不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方法、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和墙段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等。   (1)、对于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和易引起倒塌的部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但横墙间距和房屋宽度均超过或其中一项超过第一级鉴定限值的房屋,可采用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方法进行第二级鉴定。 (2)、对于结构体系、楼屋盖整体性连接、圈梁布置和构造及易引起局部倒塌的结构构件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的房屋,可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进行第二级鉴定。 (3)、对于横墙间距超过刚性体系规定的最大值、有明显扭转效应和易引起局部倒塌的结构构件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的房屋,当最弱的楼层小于1.0时,可采用墙段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方法进行第二级鉴定。 (4)、房屋的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明显不均匀,或7、8、9度时房屋的层数分别超过六、五、三层,可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方法验算其抗震承载力。 2、砖房抗震墙基准面积率 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和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均与楼层的纵向或横向抗震墙的基准面积率有关,下面对多层砖房的基准面积率给予介绍。 所谓多层砖房中的“面积率法”是采用房屋每一楼层总的水平地震剪力,除以该层横向或纵向各片砖墙中的水平净面积之和的总受剪承载力的结果。是用各楼层的总体验算来代替逐个墙体的验算。对于各楼层的层高相等,结构布置整齐、同一方向上砖墙的距离相同、同方向各片砖墙上的洞口大小、位置大致相同,另外各墙肢1/2层高处的平均压应力也大致相同时,才能使各楼层的总体验算与同一层内各个墙肢分别验算的结果基本一致。否则,就会有一定的误差。   (1)、用楼层单位面积重力荷载代表值表示的多层砖房的层剪力   FEK=amaxGeq (4-1) Geq=0.85∑Gi (4-2) Gi=qoAd (4-3) (4-4) (4-5) 式中 FEK------结果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a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Geq------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   Gi、Gj------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qo--------楼层单位面积重力荷载代表值; Aa------房屋楼层的建筑面积; Hi、Hj------分别为质点i、j的计算高度; V(i)------第i层的地震剪力标准值。 对于各层重力代表值相等,层高大致一致时,第i层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可用下式表示: (4-6)   式中,n-------房屋总层数。     (2)、楼层受剪承载力 当各片墙1/2层高处的平均压应力大致相等时,第i层横向或纵向的受剪承载力可用下式表示: (4-7)   式中 VR(i)------第i层受剪承载力; fV-------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σ0------墙体1/2层高处的平均压应力; A(i)------第i层横向或纵向墙体的净面积和;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3)、楼层最小面积率 墙体截面验算表示式为: VR(i)≥γEhV(i) 式中,γEh为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为1.3。 楼层最小面积率ξ0为:     (4-8)     上面是对多层砖房“面积率法”基本思路的概要介绍。对于多层砖房的抗震鉴定中所用的砖房基准面积率,即TJ23-77标准的“最小面积率”。因新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材料指标和新的抗震设计规范地震作用取值改变,相应的计算公式也有所变化。为保持与TJ23-77标准的衔接,M1和M2.5的计算结果不变,M0.4和M5有一定的调整。表A.0.1的计算公式如下:   (4-9)     式中 ξoi--------i层的基准面积率; go--------基本的楼层单位面积重力荷载代表值,取12kN/m2; σo--------i层抗震墙在1/2层高处的截面平均压应力(MPa); n--------房屋总层数; fv,m--------砖砌体抗剪强度平均值(MPa),M0.4为0.08,M1为0.125,M2.5为0.20,M5为0.28,M10为0.40; fvk--------砖砌体抗剪强度标准值(MPa),M0.4为0.05,M1为0.08,M2.5为0.13 M5为0.19 ,M10为0.27; λo--------墙体承重类别系数,承重墙为1.0,自承重墙为0.75。     同一方向有承重墙和自承重墙或砂浆强度等级不同时,基准面积率的换算方法如下:用A1、A2分别表示承重墙和自承重墙的净面积或砂浆强度等级不同的墙体净面积,ξ1、ξ2分别表示按表4-9~表4-11查得的基准面积率,用ξo表示“按各自的净面积比相应转换为同样条件下的基准面积率数值”,则   (4-10)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表4-9~4-11所给出的砖房抗震墙基准面积率,是基于楼层单位面积重力荷载代表值qo=12kN/m2给出的,当楼层单位面积重力荷载代表值为其它数值时,表中数值可乘以qo/12。     3、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的计算 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应按下式计算:   βi=Ai/Abiξoiλ (4-11)   式中 βi--------第i楼层的纵向或横向墙体平均抗震能力指数; Ai--------第i楼层的纵向或横向抗震墙在层高1/2处净截面的总面积,其中不包括高宽比大于4的墙段截面面积; Abi--------第i楼层的建筑平面面积; ξoi--------第i楼层的纵向或横向抗震墙的基准面积率,应按本标准附录A采用; λ--------烈度影响系数;6、7、8、9度时,分别按0.7、1.0、1.5、和2.5采用。 4、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计算 所谓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是在求得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的基础,考虑结构体系和局部倒塌部位不满足第一级鉴定要求的影响,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4-12)   式中 βci--------第i楼层的纵向或横向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ψ1--------体系影响系数; ψ2--------局部影响系数。   关于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房屋不规则性、非刚性和整体性连接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的程度,经综合分析后确定;也可由表4-12各项系数的乘积确定。当砖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为M0.4,尚应乘以0.9。   体系影响系数值 表4-12                         注:单项不符合的程度超过表内规定或不符合的项目超过3项时,应采取加固或其它相应措施。                           关于局部影响系数,可根据易引起局部倒塌各部位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的程度,经综合分析后确定;也可由表4-13各项系数中的最小值确定。  局部影响系数值 表4-13                         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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