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122397 上传时间:2024-04-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查制度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2、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3、危险性分部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桥梁施工、软土地质条件下路基施工。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

2、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是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行。5、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6、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8、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设计人员同意,

3、并有书面签证,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桂东路、桂平路人行天桥工程BT项目监理部 二O一三年八月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4、。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