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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外承包工程的施工索赔
正太集团 陈文进
姜堰市建筑工程治理局 朱宝标
【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各行业的竞争都十分猛烈,在建筑工程承包领域也同样如此,不管是国内依旧国外,施工索赔治理已成为工程项目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甚至关系到一家企业在某一地区的生死存亡,许多中国公司由于在施工索赔治理方面的不到位,导致工程延期交工罚款而惨败,并最终退出市场。只要深刻领会FIDIC合同条件,按照一定的规那么,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此,提出下面的见解,以供其他类似工程治理借鉴。
【关键词】 索赔 业主 FIDIC合同条件 建筑师〔工程师〕
纳米比亚中心医院改造项目位于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工程造价480万美元,由大小不等的9个改造项目构成,同时有12家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有5家专业设计单位,有建筑师、业主、监理工程师、工料测量师和纳米比亚工程部的治理,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下面结合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情形,简述承包商在施工中的索赔治理。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确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益人受到缺失时,要求对方补偿的权益。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现象,是双向的,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2.索赔事件的发生。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工期长,内外环境复杂多变,
参与建设主体多元性,技术复杂等,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与打算实施过程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形,所有这些情形的发生都会给承包人带来
[作者简介] 陈文进〔1964-〕,男,高级工程师,现任正太集团纳米比亚分公司经理, :江苏省姜堰市三水大道188号〔225500〕,联系 :〔0523〕8280652。
一定的缺失〔工期和费用〕从而产生索赔。索赔条款如表一【1】所示。其中最要紧的包括以下几项:
索 赔 条 款 表1
序号
合同条款
条款要紧内容
索赔内容
1
1.8
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
T+C+P
2
1.9
延误的图纸和指示
T+C+P
3
2.1
业主未能提供现场
T+C+P
4
3.3
工程师的指示
T+C+P
5
4.7
放线〔业主提供现场数据〕
T+C+P
6
4.12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T+C
7
4.20
业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T+C
8
4.24
化石
T+C
9
5.2
指定分包商
T+C+P
10
7.4
试验
T+C+P
11
8.3
进度打算
T+C+P
12
8.4
竣工时刻的延长
T〔+C+P〕
13
8.5
当局造成的延误
T
14
8.9
暂停的后果
T+C
15
10.2
部分工程的同意
C+P
16
10.3
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T+C+P
17
11.8
承包商的调查
T+C+P
18
12.3
估价
T+C+P
19
12.4
删减
C
20
13
工程变更
T+C+P
21
13.7
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T+C
22
14.8
延误的付款
T+C
23
17.1
保证
C
24
18.1
有关保险的一样要求
C
25
19.4
不可抗力的后果
T+C
注:T—工期 C—成本 P—利润
2.1 延误的图纸和指示〔Delayed Drawing or Instruction〕。
由于工程项目是建筑师〔工程师〕负责制,建筑师仅出建筑图,其他专业图纸均由建筑师托付相应的专业设计师事务所设计,在纳米比亚是边设计边施工,因此图纸经常不能按时提供。另一方面,建筑师每月举行一次进度会议和一次技术会议,因此指令经常误期。
2.2施工条件的变化〔Variation of Works, Condition〕。
要紧指业主提供现场的地质勘探资料与现场情形不一致,地下水位,地下岩石及地下管线等 。一个有体会的承包商无法事先预料,这些均会引起施工索赔。
2.3工程变更〔Variation of Works 〕。
由于工程建设是边设计边施工,投标时清单中的数量不准确,施工过程中工程师会经常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甚至更换建筑材料。这些施工变更必定会引起施工费用的变化抑或的工期延长。所有这些,承包商都必须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缺失。
2.4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施工过程中经常显现由于自然灾难,地质情形等因素的阻碍,这将会拖延工期和产生费用。现在,应分清责任,索赔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责任的经济补偿和工期的延误。
2.5 法律法规及国家法令政策〔Statutes Regulations and Laws〕。
包括提高工人工资最低标准,汇率变化,税率的提高,物价的不正常上涨以及正常的季节性上涨等。这会引起工程成本的增加,按FIDIC合同条件都必须得到业主的补偿,承包商要牢记。
2.6 指定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structors〕。
要紧指业主指定的专业工程项目的分包和对专有设备指定的制造商。由因此业主指定,虽经总承包同意,但此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破坏部分已完项目,以及对某些设备供应的不及时等,而阻碍整个工程的成本和工期。现在承包商能够向业主索赔,业主能够向该分包商反索赔。
2.7 业主的风险〔Risk of Employer〕。
专门在非洲国家,政局动荡,社会治安环境恶劣,发生骚乱而引起的缺失。承包商有权获得赔偿。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发生后缺失较大。
3 索赔的分类。
按施工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缘故,往往使工程竣工日期比合同日期拖后,拖后的缘故不是由于承包商的缘故引起,为了幸免业主依照施工合同对承包商进行处罚,承包商必须在阻碍事件发生后规定的时刻内,按照法定程序向业主提出延长工程交工日期的书面申请。在表1中列举了索赔工期的各种情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了干扰导致工作效率降低或是由于业主指令工程变更或产生额外工作,从而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而这些费用的增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缘故引起的,现在,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费用索赔。费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额外增加的工程的实际成本,另一是增加工作而产生的合理利润。具体见表1中相应的索赔内容。
4. 索赔的依据。
工程师对索赔报告审查时,第一判定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有理有据,即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相一致,受到的缺失是否属于非承包人的责任缘故。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索赔的理由,同时又要审核索赔数额的运算基础等,依照FIDIC合同条件承包商能够从以下材料中提供相应证据:
4.1 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招标文件,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了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技术规程图纸工程量表工程概况施工现场地质资料等,这些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运算成本的依据;投标书,在投标书中,承包商对各要紧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运算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单价,施工进度打算对施工过程中的各时期所需资金数额,所有这些都将成为中标后签定合同的组成文件,同时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差不多依据;施工协议书及其所属文件,按照合同文件说明顺序,施工合同协议书是排在第一位,理所因此是索赔的依据。
4.2 施工现场资料
来往信件,在纳米比亚等非洲国家,建筑师与承包商每月只举行一次进度会和一次技术会,更多的交流是通过信件和 ,里面包含了工程变更指令〔Architect Instructions〕,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工程变更单价以及对承包商提出问题的书面答复,所有这些资料都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重要依据;会议记录,包括了所有承包商与各方代表参加会议记录,具体有标前会议记录,进度会议记录,技术会议记录,实验记录〔往往由建筑师组织各个专业工程师参加〕,现场会后建筑师或工程师签发的指令〔Site Instructions〕,索赔会议记录,这些会议记录均要求与会人员审核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可在纪要上说明已共进一步讨论,否那么即认为同意;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记,施工检查记录,施工进度记录,设备和材料进场记录,见证取样记录,气象资料记录,雨水测量记录,甚至工程照片和录像资料等等,对重要的记录要随时取得建筑师或工程师的确认。
4.3 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表,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采购单,付款凭证,工程开支月报,各分包商付款凭证。这些资料是运算索赔价格的基础资料。
4.4 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文件。如工资调整文件,汇率调整文件,税率调整文件,物价调整文件等。
5.索赔的程序。
每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均会发生许多索赔事件,这些事件一旦发生,就必须按照程序索赔。依照FIDIC«合同条件»,一样包括以下几步: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审核索赔报告;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业主审核索赔处理;争端的解决。
5.1 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依照FIDIC合同条款第20.1条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须在28天内向工程师或建筑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于发出索赔通知书后的28天内提交索赔报告,如索赔事件的阻碍连续存在,那么须每28天递交中间报告,并与事件终止后28天内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超过规定时刻那么视为承包商对此权益的舍弃。索赔报告的内容须包括:事件发生的缘故,相关证据资料,索赔依据,以及要求补偿的款项和工期的详细运算资料等。
5.2 审核索赔报告。接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应认真研究,紧密关注事态的进展,并检查承包商的同期施工记录,提出不同意见或期望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当接到正式的索赔报告后,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缘故,对比合同条款,分析索赔证据,对双方都有责任的事件,应划分出各自承担的合同责任比例。依照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对该事件的费用补偿和阻碍天数。
5.3 确定合理的补偿额。由于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初步确认的补偿额度往往与承包商报告中的要求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现在,双方应进行广泛的讨论,划清责任界限,并互相补充证据资料。工程师在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提出自己的处理决定,或于28天内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证据资料。
5.4 业主审查索赔处理。通常情形下,工程师的处理决定并不是终局性,当工程师超越权限作出决定时必须报请业主批准。同时,业主可依照工程的具体情形调整工程师的处理决定。当双方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索赔有关的文件,并将该文件纳入合同文件系统,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5.5 争端的解决。一样情形下,当显现争端时,应以和平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下时,可通过仲裁机构〔DAB〕仲裁。
6.索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6.1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专门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该工程师和业主一个好的印象,为索赔成功制造一个好的氛围。
6.2 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第一要按照程序处理索赔事件;其次要整理好各项证据资料,并将事件阻碍情形即时通知工程师到现场查看,同时预备好资料签字确认,当工程师不能到达现场时,我们应尽量拍照或摄像,储存好这些原始证据资料。
6.3 索赔报告要派专业人员编写,运算要有理有据,不能盲目夸大缺失,该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一个诚实的印象。
6.4 依照FIDIC合同条件,索赔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仲裁,而较少应用诉讼,这是基于双方的友好协作。
7.结语
尽管该项目以低价中标,尽管建筑师曾委婉的建议我们舍弃中标,然而通过精心治理,通过处理好与各方的关系,及时合理地向业主提出索赔,并最终索赔费用23万美元,工期2个月,使有可能亏损的项目赢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得到参建各方的一致好评。
【参考文献】
1.唐萍, 张瑞杰, 张洁 翻译. 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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