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买卖合同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一、合同双方
卖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方:xxx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1. 房屋坐落于xxxx,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共有xxx间房间。
2. 房屋为xxxx装修,依据房屋交付标准进行交付。
三、交付时间
1. 本合同所包括房屋应当在xxxx年xx月xx日完成所有交付工作。
2. 买方应当按照付款计划及时支付房款。
四、房款支付
1. 房屋总价为xxxx元,买方应当按照付款计划及时支付房款。
2. 买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xx天内支付定金,定金为房屋总价的xx%。
3. 买方应当在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所有应付的房款。
4. 如果买方未按时或拒绝支付房款,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定金。
五、房屋交付
1. 卖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交付标准进行交付。
2. 卖方应当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所有交付工作。
3. 买方应当在房屋交付前验收房屋,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交房证明。
六、其他条款
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无法按期交付,卖方应当及时通知买方,并重新约定交付时间。
2. 买卖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证件,并将证件信息登记备案。
3. 如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违约,买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为完整协议,除非买卖双方另有协定,不得擅自修改。
七、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买卖双方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当全面、及时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
3. 本合同自买方支付所有房款、验收合格、签署房屋交付证明之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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