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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坊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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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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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坊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房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张坊镇现有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机构设置的规定(三定方案)、房编办字[ ]37号通知和[ ]69号批复精神,我镇先后成立了4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
经过对我镇现在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今后发展前景的分析、研究,在坚持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本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统一规范、按需设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两类:一类为管理岗位,一类为工勤技能岗位。
按职责任务设置管理岗位,分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5个;其中七级4个,八级1个,普通管理岗位18个;工勤岗位2个。
二、事业单位岗位分布情况
社会保障事务所:编制6名,规格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领导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17%,一正;普通管理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83%。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9名,规格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领导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11%,一正;普通管理岗位8个,占岗位总量89%。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编制3名,规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领导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33%,一正;普通管理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67%。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7名,规格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领导管理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29%,一正一副;普通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42%。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29%。
三、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2、管理岗位一般应在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经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在试用期满,并经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岗位。
四、岗位设置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初至3月11日)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为岗位设置办公室的办公机构;学习相关文件,调查摸底,排查问题。
(二)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阶段(3月12日至31日)
分析队伍现状,研究今后发展方向所需,按需拟定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三)方案核准阶段(4月1日至30日)
将所制定的《张坊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上报区人事局等待审批。
(四)岗位聘用和工资兑现阶段(5月初至5月底)
设置方案经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拟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工作目标和任务、岗位等级、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内容;聘用工作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按岗定薪,兑现相应岗位的工资。
张坊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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