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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装穿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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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装穿着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公司CI设计成果得到规范应用, 杜绝或减少各种随意行为的发生, 统一员工着装等行为规范, 对项目部工装管理的具体事项做如下规定。
第二章 术语解释
无
第三章 参考文件
——公司CI手册
——施工现场企业形象CI管理规定
——项目部CI及宣传专业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宣传管理制度
——项目部关于穿戴带有公司标识工作服、 安全帽的规定
——关于规范CI推广中有关行为的规定
第四章 适应范围
所有内蒙电建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人员。
第五章 涉及内容
项目部、 各专业公司、 分包队伍人员的着装
第六章 管理办法
第一.着装标准
1、 项目部员工
春秋季标准: *色衬衫, 项目部工服套装。
夏季标准: *色衬衫, 工装裤。
冬季标准: 在执行春秋季标准的同时, 外套公司统一发放的防寒服。
2、 直属单位( 专业公司、 专业) 员工
春秋季标准: *色衬衫, 专业公司工服套装。
夏季标准: *色衬衫, 工装裤。
冬季标准: 在执行春秋季标准的同时, 外套公司统一发放的防寒服。
3、 换季着装要求
3月1日至3月31日为冬、 春季服装换装季节; 5月1日-5月31日为春、 夏季服装换装季节; 9月16日-10月15日为夏、 秋季服装换装季节; 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秋冬季服装换装季节。换装季节由各单位、 各项目部根据施工所在地区的气温情况决定着装, 遇有重要集体活动时, 应当统一着装。换装季节以外的时间, 按季节着装。
第二.管理规定
1、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电建公司全体员工, 包括外聘人员、 各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人员、 临时工。
2、 工作服和安全帽在上班时间穿戴, 下班后及业余时间不宜穿戴。
3、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时, 应统一穿着工作服, 并保持服装整齐干净。
4、 禁止穿着破损、 油污的工作服及佩戴带有公司标识的安全帽出入社会公共场合。工作服污损严重的应当重新更换。
5、 下列场合不允许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 佩戴带有公司标识的安全帽:
5.1从事与公司无关的私人交往活动;
5.2以个人身份或代表其它单位外出办事;
5.3旅游、 探亲、 上街购物;
5.4出入酒吧、 舞厅等娱乐场所;
5.5其它对公司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场合。
6、 分包队伍、 临时工、 外聘人员不得穿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离场。
第三.日常管理:
1、 凡在禁止场合穿着工作服, 一经发现, 由有关部门对其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情节恶劣的, 还要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
2、 直属各单位、 各项目部和机关各部室的负责人为其单位或部门职工穿戴工作服、 安全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 各项目部由综合部对本现场的工作服、 安全帽着装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各专业分公司由办公室或综合事务管理员负责监督管理。
4、 根据在案记录, 对于一年内超过六次违纪的人员, 依据综合部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5、 分包队伍、 临时工、 外聘人员在领用新服装时应缴纳押金, 押金为服装原值。退场时不论新旧将服装及安全帽交回, 由服装及安全帽管理责任部门退还押金。若不将服装及安全帽交回, 按原值的两倍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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