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管超期补偿协议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明确钢管超期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执行细则,以保障双方权益并规范合作关系。本协议适用于供应商与采购商之间进行钢管购销合作的情况。
2. 超期补偿的定义
钢管超期补偿是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钢管交付给采购商所造成的延误或损失,双方应达成一致并进行补偿。
3. 补偿责任
• 供应商应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将钢管交付给采购商。若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交付延误,则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 采购商应提供准确的采购需求,并确保及时付款。若由于采购商的原因导致交付延误,则采购商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4. 补偿方式
• 若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交付延误,则供应商应支付超期补偿费用。超期补偿费用根据延误的具体天数和合同总价的比例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超期补偿费用 = 合同总价 × 超期天数 / 总合同天数
• 若采购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交付延误,则采购商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超期补偿费用作为违约金给供应商。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5. 补偿期限
• 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钢管,采购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超期补偿请求。供应商应在收到请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超期补偿费用。
• 若采购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交付延误,采购商应在收到供应商的违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超期补偿费用。
6. 其他约定
• 供应商和采购商应建立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关系,共同努力避免交付延误情况的发生,并定期进行沟通和协调;
• 若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即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方式。
7.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对于补偿金额以及解释合同条款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8. 生效与补充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如有补充约定,应以书面形式附加于合同中,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以上即为钢管超期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执行细则,供供应商和采购商在合作过程中参考并执行。双方在签订该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并全面了解其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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