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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DOC
87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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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加强城镇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统一技术要求,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排水管渠和排水泵站的维护。
1.0.3 城镇排水管渠和泵站的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1 管 渠
2.1.1 排水体制 sewer system
在一个区域内收集、输送雨水和污水的方式,它有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基本方式。
2.1.2 合流制 combined system
用同一个排水系统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2.1.3 分流制 separate system
用不同排水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2.1.4 排水户 user of drainage facility
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水的用户。
2.1.5 主管 main sewer
沿道路纵向敷设,接纳道路两侧支管及输送上游管段来水的排水管道。
2.1.6 支管 lateral
连管和接户管的总称。
2.1.7 连管 connecting pipe
连接雨水口与主管的管道。
2.1.8 接户管 service connection
连接排水户与主管的管道。
2.1.9 检查井 manhole
排水管中连接上下游管道并供养护人员检查、维护或进入管内的构筑物。
2.1.10 雨水口 catch basin
用于收集地面雨水的构筑物。
2.1.11 雨水箅 grating
安装在雨水口上部用于拦截杂物的格栅。
2.1.12 接户井 service manhole
排水户管道接入公共排水管道前的最后一座检查井。
2.1.13 沉泥槽 sludge sump
雨水口或检查井底部加深的部分,用于沉积管道中的泥沙。
2.1.14 流槽 flume
为保持流态稳定,避免水流因断面变化产生涡流现象而在检查井底部设置的弧形水槽。
2.1.15 爬梯 step
固定在检查井壁上供人员上下的装置。
2.1.16 溢流井 overflow chamber
合流制排水系统中,用来控制雨水溢流的构筑物;当雨天水量超过设定的截流倍数时,合流污水越过堰顶排入水体。
2.1.17 跌水井 drop manhole
具有消能作用的检查井。
2.1.18 水封井 water-sealed chamber
装有水封装置,可防止易燃、易爆等有害气体进入排水管的检查井。
2.1.19 倒虹管 inverted siphon
管道遇到河流等障碍物不能按原有高程敷设时,采用从障碍物下面绕过的倒虹状管道。
2.1.20 盖板沟 plate covered ditch
由砖石砌成并在顶部安装盖板的矩形排水沟,其顶部一般没有覆土或覆土较浅,可采用揭开盖板进行维护作业。
2.1.21 排放口 outlet
将雨水或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水体的构筑物。
2.1 22 绞车疏通 winch bucket cleaning
采用绞车牵引通沟牛来铲除管道积泥的疏通方法。
2.1.23 通沟牛 cleaning bucket
在绞车疏通中使用的桶形、铲形等式样的铲泥工具。
2.1.24 推杆疏通 push rod cleaning
用人力将竹片、钢条等工具推入管道内清除堵塞的疏通方法,按推杆的不同,又分为竹片疏通或钢条疏通等。
2.1.25 转杆疏通 swivel rod cleaning
采用旋转疏通杆的方式来清除管道堵塞的疏通方法,又称为软轴疏通或弹簧疏通。
2.1.26 射水疏通 jet cleaning
采用高压射水清通管道的疏通方法。
2.1.27 水力疏通 hydraulic cleaning
采用提高管渠上下游压力差,加大流速来疏通管渠的方法。
2.1.28 潮门 tide gate
为防止潮水倒灌而在排放口设置的单向阀门。
2.1.29 染色检查 dye test
用染色剂在水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找出错误连接或事故点的检测方法。
2.1.30 烟雾检查 smoke test
用烟雾在管道中的行踪来显示错误连接或事故点的检测方法。
2.1.31 电视检查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inspection
采用闭路电视进行管道检测的方法。
2.1.32 声纳检查 sonar inspection
采用声波技术对水下管道等设施进行检测的方法。
2.1.33 时钟表示法 clock description
在管道检查中,采用时钟位置来描述缺陷出现在管道圆周位置的表示方法。
2.1.34 水力坡降试验 hydraulic slope test
经过对实际水面坡降线的测量和分析来检查管道运行状况的方法。
2.1.35 机械管塞 mechanical pipe plug
一种封堵小型管道的工具,由两块圆铁板和夹在中间的橡胶圈组成,经过螺栓压紧圆板,使橡胶圈向外膨胀将管塞固定在管内。
2.1.36 充气管塞 pneumatic pipe plug
一种采用橡胶气囊封堵管道的工具。
2.1.37 止水板 water stop plate
一种特制的封堵管道工具,由橡胶或泡沫塑料止水条、盖板和支撑杆组成。
2.1.38 骑管井 ride pipe manhole
一种采用特殊方法在旧管道上加建的检查井,在施工过程中不必拆除旧管道,也不需要断水作业。
2.1.39 现场固化内衬 cured in place pipe (CIPP)
一种非开挖管道修理方法,将浸满热固性树脂的毡制软管用注水翻转或牵引等方法将其送入旧管内后再加热固化,在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
2.1.40 螺旋内衬 spiral pipe liner
一种非开挖排水管修理方法,经过安放在井内的制管机将塑料板带绕制成螺旋状管并不断向旧管道内推进,在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
2.1.41 短管内衬 short pipe liner
一种非开挖排水管修理方法,将特制的塑料短管在井内连接,然后逐节向旧管内推进,最后在新旧管道的空隙间注入水泥浆固定,形成新的内衬管。
2.1.42 拉管内衬 pulling pipe liner
一种非开挖管道修理方法,采用牵引机将整条塑料管由工作坑或检查井拉进旧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
2.1.43 自立内衬管 full structure liner
能够不依靠旧管道的强度而独立承受各种荷载的内衬管。
2.2 泵 站
2.2.1 泵站 pumping station
泵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总称。
2.2.2 泵房 pump house
设置水泵机组、电气设备和管道、闸阀等设备的建筑物。
2.2.3 排水泵站 drainage pumping station
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和合流污水泵站统称排水泵站。
2.2.4 雨水泵站 storm pumping station
在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抽送雨水的泵站。
2.2.5 污水泵站 sewage pumping station
在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抽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或截流的初期雨水的泵站。
2.2.6 合流污水泵站 combined sewage pumping station
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抽送污水、截流初期雨水和雨水的泵站。
2.2.7 格栅 bar screen
一种栅条形的隔污设施,用以拦截水中较大尺寸的漂浮物或其它杂物。
2.2.8 格栅除污机 screen removal machine
用机械的方法,将格栅截留的栅渣清捞出水面的设备。
2.2.9 拍门 flap gate
在排水管渠出水口或通向水体的水泵出水口上设置的单向启闭阀,防止水流倒灌。
2.2.10 惰走时间 inertial motion period
旋转运动的机械,失去驱动力后至静止的这段惯性行走时间。
2.2.11 盘车 hand turning
旋转机械在无驱动力情况下,用人力或借助专用工具将转子低速转动的动作过程。
2.2.12 开式螺旋泵 open screw pump
泵体流槽敞开,扬程一般不超过5m,螺旋叶片转速较低的提水设备。
2.2.13 柔性止回阀 flexible check valve
防止管道或设备中介质倒流之用的设备,也有称鸭咀阀,采用具有弹性的橡胶制成。
2.2.14 螺旋输送机 screw conveyer
利用螺旋叶片在U形流槽内旋转过程中的轴向容积变化来推动栅渣作轴向位移的机械。
2.2.15 螺旋压榨机 screw press
利用螺旋叶片在U形槽内的轴向旋转挤推作用,将栅渣带入有锥度的脱水筒中脱水的机械。
3 排 水 管 渠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排水管渠应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
3.1.2 排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排水户进行水质、水量检测,并应建立管理档案;排放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的规定。医院排水还应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J 48的规定。
3.1.3 管渠维护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的规定。
3.1.4 排水管渠维护宜采用机械作业。
3.1.5 排水管渠应明确其雨水管渠、污水管渠或合流管渠的类型属性。
3.1.6 在分流制排水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
3.1.7 污水管道的正常运行水位不应高于设计充满度所对应的水位。
3.1.8 排水管道应按表3.1.8的规定进行管径划分。
表3.1.8 排水管道的管径划分(mm)
类型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管
特大型管
管径
<600
600~1000
>1000~1500
>1500
3.2 管 道 养 护
3.2.1 排水管道应定期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3.2.2 排水管理部门应制定本地区的排水管道养护质量检查办法,并定期对排水管道的运行状况等进行抽查,养护质量检查不应少于3个月一次。
3.2.3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其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允许积泥深度
设施类别
允许积泥深度
管道
管径的1/5
检查井
有沉泥槽
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
主管径的1/5
雨水口
有沉泥槽
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
管底以上50mm
3.2.4 检查井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检查井巡视检查内容
部位
外部巡视
内部检查
内容
井盖埋没
链条或锁具
井盖丢失
爬梯松动、锈蚀或缺损
井盖破损
井壁泥垢
井框破损
井壁裂缝
盖、框间隙
井壁渗漏
盖、框高差
抹面脱落
盖框突出或凹陷
管口孔洞
续表3.2.4部位
外部巡视
内部检查
内容
跳动和声响
流槽破损
周边路面破损
井底积泥
井盖标识错误
水流不畅
其它
浮渣
3.2.5 检查井盖和雨水箅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盖和雨水箅的选用应符合表3.2.5-1的规定。
表3.2.5-1 井盖和雨水箅技术标准
井盖种类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铸铁井盖
《铸铁检查井盖》
CJ/T 3012
混凝土井盖
《钢纤维混凝土井盖》
JC 889
塑料树脂类井盖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
CJ/T 121
塑料树脂类水箅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
CJ/T 130
2 在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2.5-2的规定。
表3.2.5-2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误差(mm)
设施种类
盖框间隙
井盖与井框高差
井框与路面高差
检查井
<8
+5,-10
+15,-15
雨水口
<8
0,-10
0,-15
3 井盖的标识必须与管道的属性一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水”、“合流”等标识。
4 铸铁井盖和雨水箅宜加装防丢失的装置,或采用混凝土、塑料树脂等非金属材料的井盖。
3.2.6 当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8h内恢复。
3.2.7 雨水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口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 雨水口巡视检查的内容
部位
外部检查
内部检查
内容
雨水箅丢失
铰或链条损坏
雨水箅破损
裂缝或渗漏
雨水口框破损
抹面剥落
盖、框间隙
积泥或杂物
盖、框高差
水流受阻
孔眼堵塞
私接连管
雨水口框突出
井体倾斜
异臭
连管异常
其它
蚊蝇
2 雨水箅更换后的过水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标准。
3.2.8 检查井、雨水口的清掏宜采用吸泥车、抓泥车等机械设备。
3.2.9 管道疏通宜采用推杆疏通、转杆疏通、射水疏通、绞车疏通、水力疏通或人工铲挖等方法,各种疏通方法的适用范围宜符合表3.2.9的要求。
表3.2.9 管道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
疏通方法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管
特大型管
倒虹管
压力管
盖板沟
推杆疏通
√
-
-
-
-
-
-
转杆疏通
√
-
-
-
-
-
-
射水疏通
√
√
-
-
√
-
√
绞车疏通
√
√
√
-
√
-
√
水力疏通
√
√
√
√
√
√
√
人工铲挖
-
-
√
√
-
-
√
注:表中“√”表示适用。
3.2.10 倒虹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倒虹管养护宜采用水力冲洗的方法,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2m/s。在建有双排倒虹管的地方,可采用关闭其中一条,集中水量冲洗另一条的方法。
2 过河倒虹管的河床覆土不应小于0.5m。在河床受冲刷的地方,应每年检查一次倒虹管的覆土状况。
3 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应定期检查和油漆,保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
4 对过河倒虹管进行检修前,当需要抽空管道时,必须先进行抗浮验算。
3.2.11 压力管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并修理渗漏、冒溢等情况。
2 压力管养护应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至少每3个月一次。
3 定期清除透气井内的浮渣。
4 保持排气阀、压力井、透气井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有效。
5 定期开盖检查压力井盖板,发现盖板锈蚀、密封垫老化、井体裂缝、管内积泥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保养。
3.2.12 盖板沟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盖板不翘动、无缺损、无断裂、不露筋、接缝紧密;无覆土的盖板沟其相邻盖板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15mm。
2 盖板沟的积泥深度不应超过设计水深的1/5。
3 保持墙体无倾斜、无裂缝、无空洞、无渗漏。
3.2.13 潮门和闸门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门应保持闭合紧密,启闭灵活;吊臂、吊环、螺栓无缺损;潮门前无积泥、无杂物。
2 汛期潮门检查每月不应少于一次;
3 拷铲、油漆、注油润滑、更换零件等重点保养应每年一次;
4 闸门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
3.2.14 岸边式排放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期巡视,及时维护,发现和制止在排放口附近堆物、搭建、倾倒垃圾等情况。
2 排放口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备应保持结构完好,发现裂缝、倾斜等损坏现象应及时修理。
3 对埋深低于河滩的排放口,应在每年枯水期进行疏浚。
4 当排放口管底高于河滩1m以上时,应根据冲刷情况采取阶梯跌水等消能措施。
3.2.15 江心式排放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放口周围水域不得进行拉网捕鱼、船只抛锚或工程作业。
2 排放口标志牌应定期检查和油漆,保持结构完好, 字迹清晰。
3 江心式排放口宜采用潜水的方法,对河床变化、管道淤塞、构件腐蚀和水下生物附着等情况进行检查。
4 江心式排放口应定期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法进行水力冲洗,保持排放管和喷射口的畅通,每年冲洗的次数不应少于2次。
3.2.16 寒冷地区冬季排水管道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冰冻前,应对雨水口采用编织袋、麻袋或木屑等保温材料覆盖的防冻措施。
2 发现管道冰冻堵塞时,应及时采用蒸汽化冻。
3 融冻后,应及时清除用于覆盖雨水口的保温材料,并清除随融雪流入管道的杂物。
3.3 管道 检 查
3.3.1 排水管道检查可分为管道状况普查、移交接管检查和应急事故检查等。
3.3.2 管道缺陷在管段中的位置应采用该缺陷点离起始井之间的距离来描述;缺陷在管道圆周的位置应采用时钟表示法来描述。
3.3.3 管道检查项目可分为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两类,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表3.3.3中的内容。
表3.3.3 管道状况主要检查项目
检查类别
功能状况
结构状况
检查项目
管道积泥
裂缝
检查井积泥
变形
雨水口积泥
腐蚀
排放口积泥
错口
泥垢和油脂
脱节
树根
破损与孔洞
水位和水流
渗漏
残墙、坝根
异管穿入
注:表中的积泥包括泥沙、碎砖石、固结的水泥浆及其它异物。
3.3.4 以功能性状况为目的普查周期宜采用1~2年一次;以结构性状况为主要目的的普查周期宜采用5~ 一次。流沙易发地区的管道、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施工质量差的管道和重要管道的普查周期可相应缩短。
3.3.5 移交接管检查的主要项目应包括渗漏、错口、积水、泥沙、碎砖石、固结的水泥浆、未拆清的残墙、坝根等。
3.3.6 应急事故检查的主要项目应包括渗漏、裂缝、变形、错口、积水等。
3.3.7 管道检查可采用人员进入管内检查、反光镜检查、电视检查、声纳检查、潜水检查或水力坡降检查等方法。各种检查方法的适用范围宜符合表3.3.7的要求。
表3.3.7 管道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
检查方法
中小型管道
大型以上管道
倒虹管
检查井
人员进入管内检查
-
√
-
√
反光镜检查
√
√
-
√
电视检查
√
√
√
-
续表3.3.7
检查方法
中小型管道
大型以上管道
倒虹管
检查井
声纳检查
√
√
√
-
潜水检查
-
√
-
√
水力坡降检查
√
√
√
-
注:“√”表示适用。
3.3.8 对人员进入管内检查的管道,其直径不得小于8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水深不大于0.5m。
3.3.9 人员进入管内检查宜采用摄影或摄像的记录方式。
3.3.10 以结构状况为目的的电视检查,在检查前应采用高压射水将管壁清洗干净。
3.3.11 采用声纳检查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300mm。
3.3.12 采用潜水检查的管道,其管径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3.13 从事管道潜水检查作业的单位和潜水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质。
3.3.14 潜水员发现情况后,应及时用对讲机向地面报告,并由地面记录员当场记录。
3.3.15 水力坡降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力坡降检查前,应查明管道的管径、管底高程、地面高程和检查井之间的距离等基础资料。
2 水力坡降检测应选择在低水位时进行。泵站抽水范围内的管道,也可从开泵前的静止水位开始,分别测出开泵后不同时间水力降线的变化;同一条水力坡降线的各个测点必须在同一个时间测得。
3 测量结果应绘成水力坡降图,坡降图的竖向比例应大于横向比例。
4 水力坡降图中应包括地面坡降线、管底坡降线、管顶坡降线以及一条或数条不同时间的水面坡降线。
3.4 管 道 修 理
3.4.1 重力流排水管道严禁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4.2 污水管、合流管和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雨水管应选用柔性接口的管道。
3.4.3 管道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3.4.4 封堵管道必须经排水管理部门批准;封堵前应做好临时排水措施。
3.4.5 封堵管道应先封上游管口,再封下游管口;拆除封堵时,应先拆下游管堵,再拆上游管堵。
3.4.6 封堵管道可采用充气管塞、机械管塞、木塞、止水板、黏土麻袋或墙体等方式。选用封堵方法应符合表3.4.6的要求。
表3.4.6 管道封堵方法
封堵方法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管
特大型管
充气管塞
√
√
√
-
机械管塞
√
-
-
-
止水板
√
√
√
√
木 塞
√
-
-
-
黏土麻袋
√
-
-
-
墙 体
√
√
√
√
注:表中“√”表示适用。
3.4.7 使用充气管塞封堵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使用合格的充气管塞。
2 管塞所承受的水压不得大于该管塞的最大允许压力。
3 安放管塞的部位不得留有石子等杂物。
4 应按规定的压力充气;在使用期间必须有专人每天检查气压状况,发现低于规定气压时必须及时补气。
5 应按规定做好防滑动支撑措施。
6 拆除管塞时应缓慢放气,并在下游安放拦截设备。
7 放气时,井下操作人员不得在井内停留。
3.4.8 已变形的管道不得采用机械管塞或木塞封堵。
3.4.9 带流槽的管道不得采用止水板封堵。
3.4.10 采用墙体封堵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水压和管径选择墙体的安全厚度,必要时应加设支撑。
2 在流水的管道中封堵时,宜在墙体中预埋一个或多个小口径短管,用于维持流水,当墙体达到使用强度后,再将预留孔封堵。
3 大管径、深水位管道的墙体封拆,可采用潜水作业。
4 拆除墙体前,应先拆除预埋短管内的管堵,放水降低上游水位;放水过程中人员不得在井内停留,待水流正常后方可开始拆除。
5 墙体必须彻底拆除,并清理干净。
3.4.11 支管接入主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管应在接入检查井后与主管连通。
2 当支管管底低于主管管顶高度时,其水流的转角不应小于90。。
3 支管接入检查井后,检查井凿孔与管头之间的空隙必须采用水泥砂浆填实,并内外抹光。
4 雨水管或合流管的接户井底部宜设置沉泥槽。
3.4.12 井框升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井框升降的衬垫材料,在机动车道下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25及以上的现浇或预制混凝土。
2 井框与路面的高差应符合本规程第3.2.5条的规定;井壁内的升高部分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平。
3 在井框升降后的养护期间内,应采用施工围栏保护和警示。
3.4.13 旧管上加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接入支管的管底低于旧管管顶高度时,加井应按新砌检查井的标准砌筑。
2 当接入支管的管底高于旧管管顶高度时,可采用骑管井的方式在不断水的情况下加建新井。
3 骑管井的荷载不得全部落在旧管上,骑管井的混凝土基础应低于主管的半管高度,靠近旧管上半圆的墙体应砌成拱形。
4 在旧管上凿孔应采用机械切割或钻孔,不得损伤管道结构,不得将水泥碎块遗留在管内。
3.4.14 排水管道非开挖修理可采用下列方法:
1 个别接口损坏的管道可采用局部修理。
2 出现中等以上腐蚀或裂缝的管道应采用整体修理。
3 强度已削弱的管道,在选择整体修理时应采用自立内衬管设计。
4 选用非开挖修理方法应符合表3.4.14的要求。
表3.4.14 非开挖修理的方法
修理方法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 以上
检查井
局部
修理
钻孔注浆
-
-
√
√
嵌补法
-
-
√
√
套环法
-
-
√
-
局部内衬
-
-
√
√
整体
修理
现场固化内衬
√
√
√
√
螺旋管内衬
√
√
√
-
短管内衬
√
√
√
√
拉管内衬
√
√
-
-
涂层内衬
-
-
√
√
注:表中“√”表示适用。
3.4.15 主管的废除和迁移必须经排水管理部门批准。
3.4.16 废除旧管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原位翻建的工程外,旧管道应在所有支管都已接入新管后方可废除。
2 被废除的排水管宜拆除;对不能拆除的,应作填实处理。
3 检查井或雨水口废除后,应作填实处理,并应拆除井框等上部结构。
4 旧管废除后应及时修改管道图,调整设施量。
3.5 明渠 维 护
3.5.1 明渠应定期巡视,当发现下列行为之一时,应及时制止:
1 向明渠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
2 圈占明渠或在明渠控制范围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
3 在明渠控制范围内挖洞、取土、采砂、打井、开沟、种植及堆放物件。
4 擅自向明渠内接入排水管,在明渠内筑坝截水、安泵抽水、私自建闸、架桥或架设跨渠管线。
5 向雨水渠中排放污水。
3.5.2 明渠的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保持水面整洁。
2 及时清理落入渠内阻碍明渠排水的障碍物,保持水流畅通。
3 定期整修土渠边坡,保持线形顺直,边坡整齐。
4 每年枯水期应对明渠进行一次淤积情况检查,明渠的最大积泥深度不应超过设计水深的1/5。
5 明渠清淤深度不得低于护岸坡脚顶面。
6 定期检查块石渠岸的护坡、挡土墙和压顶;发现裂缝、沉陷、倾斜、缺损、风化、勾缝脱落等应及时修理。
7 定期检查护栏、里程桩、警告牌等明渠附属设施,并保持完好。
8 明渠宜每隔一定距离设清淤运输坡道。
3.5.3 明渠的废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渠的废除必须经排水管理部门批准。
2 废除的构筑物应及时拆除。
3.6 污泥运输与处理
3.6.1 污泥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沟污泥可采用罐车、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运输;也可采用水陆联运。
2 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污泥不落地、沿途无洒落。
3 污泥运输车辆应加盖,并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4 在长距离运输前,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脱水过程可在中转站进行或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3.6.2 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撤离现场。
3.6.3 污泥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送处理场前,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
2 污泥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3.7 档案与信息管理
3.7.1 排水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排水管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3.7.2 排水管网档案资料应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维修资料、管道检查资料及管网图等。
3.7.3 工程竣工后,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3.7.4 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绘制能准确反映辖区内管网情况的排水管网图;设施变化后管网图应及时修测。排水管网图中应包括表3.7.4所列举的内容。
表3.7.4 排水管网图的主要内容
图 名
排水系统图
排水管详图
比例尺
1: 至1: 0
1:500至1:
内容
排水系统边界
检查井
泵站及排放口位置
雨水口
泵站、污水厂名称
接户井
泵站装机容量
管径
主管位置
管道长度
管径
管道流向
管道流向
管底及地面高程
道路、河流等
道路边线、沿街参照物
3.7.5 排水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采用计算机技术对管网图等空间信息实施智能化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应包括以下主要功能:
1)管道数据输入、编辑功能;
2)管道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3)具备完善的信息维护和更新功能;
4)图形及报表的输出、打印功能。
2 排水管网数据库中应包括表3.7.5所列举的内容。
表3.7.5 排水管网数据库的主要内容
图名
雨水系统图
污水系统图
排水管详图
内容
服务面积
服务面积
管径
设计雨水量
设计污水量
管道长度
续表3.7.5
图名
雨水系统图
污水系统图
排水管详图
内容
设计暴雨重现期
人均日排水量
管材
平均径流系数
服务人口
管道断面形状
泵站容量, <,TD style="BORDER-BOTTOM: windowtext 1pt solid;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BOTTOM: 0cm; PADDING-LEFT: 5.4pt; WIDTH: 81pt; PADDING-RIGHT: 5.4pt; BORDER-TOP: medium none; BORDER-RIGHT: windowtext 1pt solid; PADDING-TOP: 0cm; 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border-left-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border-top-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width=108>
泵站容量
接口种类
主管长度
主管长度
施工方法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
检查井材料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地面和管底高程
竣工年代
竣工年代
竣工年代
3 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成后,应建立相应的数据维护制度;及时对变更的管道进行实地修测,及时更新数据。
4 采用计算机管理的技术资料应有备份。
4 排 水 泵 站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泵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4.1.2 检查维护水泵、闸阀门、管道、集水池、压力井等泵站设备设施时,必须采取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4.1.3 水泵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原设计流量的90%;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汛期雨水泵站的机组可运行率不应低于98%。
4.1.4 泵站机电、仪表和监控设备应备有易损零配件。
4.1.5 泵站设施、机电设备和管配件外表除锈、防腐蚀处理宜2年一次。
4.1.6 泵站内设置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阀及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必须每年检验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1.7 围墙、道路、泵房等泵站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宜3年整修一次。
4.1.8 每年汛期前应检查与维护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
4.1.9 泵站应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工作。
4.1.10 泵站应做好运行与维护记录。
4.1.11 泵站运行宜采用计算机监控管理。
4.2 水 泵
4.2.1 水泵运行前的例行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前宜盘车,盘车时水泵叶轮、电机转子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
2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的轴向间隙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表4.2.1-1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的轴向间隙(mm)
轴孔直径
标准型
轻型
型号
外径
间隙
型号
外径
间隙
25~28
B1
120
1~5
Q1
105
1~4
30~38
B2
140
1~5
Q2
120
1~4
35~45
B3
170
2~6
Q3
145
1~4
40~45
B4
190
2~6
Q4
170
1~5
45~65
B5
220
2~6
Q5
200
1~5
50~75
B6
260
2~8
Q6
240
2~6
70~95
B7
330
2~10
Q7
290
2~6
80~120
B8
410
2~12
Q8
350
2~8
100~150
B9
500
2~15
Q9
440
2~10
3 机组的轴承润滑应良好;
4 泵体轴封机构的密封应良好;
5 涡壳式水泵泵壳内的空气应排尽;
6 水润滑冷却机械密封的供水压力宜为0.1~0.3MPa;
7 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
表4.2.1-2 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值
电 压(V)
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值(MΩ)
380
≥0.5
6000
≥7
10000
≥11
8 集水池水位应符合水泵启动技术水位的要求;
9 进出水管路应畅通,阀门启闭应灵活;
10 仪器仪表显示应正常;
11 电气连接必须可靠,电气桩头接触面不得烧伤,接地装置应有效。
4.2.2 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机组应转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 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范围内运行;
3 水泵机组轴承润滑应良好;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温升不应大于35℃;
4 轴封机构不应过热,渗漏不得滴水成线;
5 水泵机座螺栓应紧固,泵体连接管道不得发生渗漏;
6 水泵轴封机构、联轴器、电机、电气器件等运行时,应无异常的焦味;
7 集水池水位应符合水泵运行的要求;
8 格栅前后水位差应小于200mm。
4.2.3 水泵停止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封机构不得漏水;
2 止回阀或出水拍门关闭时的响声应正常,柔性止回阀闭合应有效;
3 泵轴惰走时间不应太短。
4.2.4 长期不运行的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卧式泵每周用工具盘动泵轴,改变相对搁置位置;
2 试泵周期不宜超过15d,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5min;
3 蜗壳泵不运行期间应放空泵内剩水;
4 潜水泵宜吊出集水池存放。
4.2.5 水泵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承润滑应良好,润滑油或润滑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联轴器的轴向间隙应符合本规程表4.2.1-1的规定;
3 轴封处无积水和污垢,填料应完好有效;
4 机、泵及管道连接螺栓应紧固;
5 水泵机组外表不得有灰尘、油垢和锈迹,铭牌应完整、清晰;
6 冰冻期间水泵停止使用时,应放尽泵体、管道和阀门内的积水;
7 涡壳泵内应无沉积物,叶轮与密封环的径向间隙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叶轮与密封环的径向间隙(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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