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铁运科工作标准
一、 驻站主任吴新未:
1、 驻站员必须亲临装车现场,保证精煤上站车辆不能滴水卸车,如若车辆滴水不得卸车,要将车辆停在一边,待到不滴水后方可卸车,并根据滴水多少在过磅单上标上扣水数量。发现车辆滴水卸车,每车罚20元。
2、 保证车皮装车数量,每车装车过磅数量必须高于规定的吨位500公斤以上,超过规定的吨位500公斤,不奖不罚,高于500公斤,奖高于部分铁路运费的15%,低于500公斤,罚低于部分铁路运费的10%。
3、 车站装车必须派专人和李珍车站共同计量,并做好每车的载重记录,掌握每个车皮的准确载重数量,按照《精煤焦炭车皮发运销售手续管理办法》填制报表,保证记录清楚完整,查有依据。车皮实际载重记录不准确罚款50元,未按规定报表每次罚款20元。
二、 驻郑办事处赵志平:
1、 要根据销售部门要求及时审批车皮计划,保证车皮按时发运,审批计划不及时影响销售发运每次罚款500元。
2、 全力以赴,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做好车皮计划、去向工作,保证车皮发运万无一失,减少各项开支。做好计划、去向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未做好工作记录,与车站、综合科核对不符,罚款20元。
现场工作标准
1、 搞好现场管理,做好焦炭、精煤、焦末的堆放工作,保证产品、材料堆放有序,场地清洁。
2、 做好焦粉的筛分工作,按照销售要求装车,服务好销售工作。焦粉筛分工作做的不好,未按销售要求装车,钢厂每扣一吨焦末罚焦价的10%。
3、 做好焦炭、精煤的取样工作,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不认真,造成质量问题视情节罚款20—200元,取样弄虚作假,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直至开除,追究刑事责任。
4、 搞好精煤卸车工作,每次卸车后必须监视汽车司机清扫车底,发现一次车底未清扫干净,罚现场人员20元。
5、 焦炭上站、汽运销售装车不得超载,以防路途损失,未按要求装车,每次罚款10元。
6、 按照生产调度指令做好精煤配比工作,未按要求配比,投机取巧,发现一次扣款20元。
7、 做好铲车的调配与维修工作,保证生产、销售及其他装运工作正常进行,由于工作不利影响一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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